315普及安全意识守护消费权益 (315消费法律小知识)

通过朋友圈微商购物

商品种类多,还方便快捷

但出现纠纷如何解决

预付式消费卡没用完

商家却跑路不见了

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

3•15普法小课堂

法官为你维权支招

微商?熟人?

朋友圈购物需谨慎

微信购物非常普遍,但大部分微商,尤其是个人、以个人名义注册的这种微商,它属于无实体店、无信用担保,也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这种小店,很容易引发纠纷。比如出售的商品质量不过关,或者付款之后,卖家迟迟不发货,售后服务没有保障等,有些微商还通过删除好友或者更换微信账号来逃避责任,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很大的风险和难度。微信购物,一定要注意三个问题:

法官支招

315预付式消费陷阱,谨慎315临近这些消费陷阱要警惕

(溧水区法院法官 程美霞)

首先,确认卖家身份至关重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微商大多数使用昵称没有进行实名认证,消费者在购物以及后续维权时,无法提供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到了法院就没办法立案,所以在此提醒一下消费者,在跟卖家沟通的时候,尽量要求卖家提供身份证号码、电话等信息,确定其个人真实身份。

其次,要妥善保存与卖家的交易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还有相关的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是有义务提供证据的,若提供不了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等原始证据,可能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同时提议消费者在跟卖家微信沟通时,尽量要发送文字信息,不要发送语音,也不要发送一些图片,这样的话证据可能很难固定。

315预付式消费陷阱,谨慎315临近这些消费陷阱要警惕

再次,核实微信卖家是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微信朋友圈中的卖家,有些并不一定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这个经营者,如果不能确定对方是经营者的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所规定的三倍赔偿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我们消费者在跟卖家沟通的时候,要尽量要求卖家提供营业执照,或者跟他聊天的时候,尽量让他多说一些关于售后服务方面的内容,比如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假货赔偿,逾期发货违约金等等,且在聊天记录中要有清晰的展现。

另外,提醒大家理性消费,第一尽量不要加陌生微商为好友,第二要警惕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风险,第三要尽可能选择安全可靠的实体店或者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网络购物。

预付式消费风险多?

这份法律指南一定得看

又是一年3•15,回顾过往的消费经历,大家是否遇到过常去的理发店、健身房一夜之间“消失了”,洗头卡才洗三次,健身卡才用一半,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降低消费风险,又该如何正确有效的维权呢?

所谓预付式消费实际上是预付式消费的一种凭证,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向经营者预付一定的款项之后,按期限或者按次数,获得特定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一种消费方式。目前预付式消费最突出的问题是商家因经营困难和原因停业、易主、变更经营地址,既不能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也不采取其他善后措施,这时消费者退款、退款难,消费者如何避免这种消费陷阱、降低消费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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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预付式消费陷阱,谨慎315临近这些消费陷阱要警惕

(溧水区法院法官 朱波)

首先,在办卡时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要详细了解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服务项目,退款条件等细节,尽量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保存好证据,不要轻信广告和商家的口头承诺。

其次,要理性充值,不要被商家宣传的优惠折扣迷惑冲动消费,尽量不要一次性存入过多金额,购买以后要及时消费,避免因时间过长,遭遇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跑路造成损失。

315预付式消费陷阱,谨慎315临近这些消费陷阱要警惕

再次,办卡时要注意索要并妥善保管好充值及消费的票据,定期核对消费记录和金额,以防止卡内余额不明缺失,同时为下一步维权保留好证据。

第四,消费者要及时关注商家的动态,在遇到商家跑路等无法退款,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第一时间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预付式消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等,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所以消费者可以拿起法律*器武**,通过诉讼退回预付款项,同时为防止胜诉后无法兑现,消费者可以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以法律之名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共促消费公平

让我们一起依法维权

不做沉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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