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规定是作者本人曾实地辅导过的某制造业上市公司,所有内容都是实际案例,原创不易,请朋友们关注、点赞、转发、评论,谢谢了!

▲公司想达到的效果:
严谨规范、公正透明的公司管理干部的选拔、任命的管理体制,使公司干部富有活泼、激情、学习、进取的精神,打造高效的管理干部队伍。
▲哪些属于管理干部?
★领导干部:本公司领导干部是指部门(公司、事业部、分子公司、管理中心)的第一责任人,并对部门的经营指标、管理目标的达成状况负全责的管理者。例如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心总监等...。
★中层管理干部:是指事业部/中心部门的高级经理及二阶部门的经理级、主管级管理人员(含同职级的高级工程师的技术人才)。
★领导干部、中层管理干部在本文中统称为“管理干部”。
▲职责权限
★公司总裁
●负责本办法的审批、签发,修订亦同;
●负责签署高级经理及以上干部的就职任免。
●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人事任免,超出授权范围的报董事会审批。
★人力资源中心
●负责本规定的拟订、修订及完善,指导各人力行政部按本规定开展对干部的管理:
●负责干部的招聘甄选、任免、调动、晋升管理;
●负责干部的绩效考评(考评策划、KPI审定、绩效跟踪与反馈、绩效应用)工作的开展。
●负责干部任职期内的季度、年度述职工作的开展与考核评价总结:
●组织审定干部的岗位职责与分工、培训与薪酬、激励。
★经营管理者(管理干部直接上级)
●拟定、审核下属干部的岗位职责与分工,并督导和检查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与述职:
●负责下属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与评价:
●负责下属干部的招聘甄选、任免、调动、晋升的审核、审批。

▲干部任用原则
★任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竞争上岗、择优任用、服从调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任用后备人才。
★公司培养外调的干部或技术人才,晋升期到后不进行调薪,但考核评价不胜任者取消其外派资格处理,同时降薪到培养前薪酬。
★外派干部的劳动关系归隶属总部原部门,绩效考核评价属于总部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执行;
★外派干部因工作需要或个人意愿长期留任于控股分子公司,可以在干部晋升期到期前与公司与劳动者达成协商,将劳动关系转移到分子公司。薪酬资率按新劳动关系重新协商拟定,按新的薪酬资率发放工资,外派津贴同时取消发放。
★由总公司居住地随迁的亲属(妻和子女)的路费由公司支付。
★外派干部必须传承好总公司的文化、工作作风,事事做好表率,严以律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管理目标。
★外地控股分子公司晋升或委派到总部任职、学习的情况不属于本文的规定,按《异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标准
★学历: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经验:同行同岗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知识:完成公司组织的岗位相关理论知识的教育训练,且考核成绩达80分以上:
★身体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认同:认同公司文化、管理理念和目标:
★意愿/能力:具有上进心,想做好,并有能力做好;
★忠诚: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以大局为重,忠于企业:
★执行力:快速的行动力;
★培养下属:具备培养下属的意识和能力。

▲干部甄选与考察期
★招聘与甄选: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制定干部的需求规划、定岗定编、任职资格核定及招聘实施。具体作业参考《招聘管理制度》。
★内部竞聘:内部竞聘、竞争上岗是公司内部干部晋升任用的主要方式,当管理岗位出现空缺,可以在本部门或公司全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考察期管理:本文中的考察期与“劳动合同法”约定的试用期不冲突,干部的考察期为6个月为基数,根据各岗位入职时双方约定为准,晋升、外派干部考察期另行约定。
★考察期转正
●人力资源中心在干部约定的考察期满前一个月内,组织干部转正评审工作;
●通过转正评审的干部可正式履行职务:
●对未能通过转正评审者,继续考察或终止考察。
▲任期与任用管理
★干部在职任期: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间由人力资源中心、公司总裁办组织绩效考评委员会定期对干部岗位职责的履行和管理目标达标情况进行考核评审;
★任期考核评审方式为“干部述职”与“业绩考评”;
★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干部的任用调整
●绩效考评为A、B的干部,列入公司经营团队培养梯队,对干部进行岗位晋升、轮岗晋升、外派晋升(控股子公司)。
●绩效考评为C、D的千部:原岗位留任、在岗培训。
●绩效考评为E的干部:留任察看、在岗或转岗培训、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
★干部的轮岗,干部任期满后,绩效考评为A、B,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实行同级轮岗或晋升轮岗。
▲外地控股分子公司干部招聘、任用管理
★控股子公司总负责人及助理或秘书、人力行政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采购部负责人五类人才由公司进行招聘与甄选、任命与任用管理。其他部门的负责人由总负责人进行招聘与甄选、任命与任用,并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纲领。

▲干部外派管理
★控股分子公司运营期间暂时未能招聘到合适的干部任职时可以由公司外派干部任职,外派可分为短期外派和外调,具体规定如下
●控股分子公司五类人才必须由公司招聘与甄选任免或外派任职
●招聘与甄选:新入职的干部必须提前到总部参加任职前辅导,期限为3-6个月,否则不得上岗任职。
★干部外派
●短期外派:周期3-6个月,用于下列情况
①对于任职前辅导期限不满就需要紧急安排上岗的,上级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委派足够经验的干部随从上岗辅导。
②招聘没有合适人选或无长期外派人选时。
③负责人能力或经验不足,需总部派人员支援时。
④外派周期内仍未培养合适人选任职时,可实行轮流外派,要做好文化传承和工作标准化及管理规定。
★外派薪酬福利(津贴)与假期:

▲免职、降职与解除劳动合同
●干部有以下行为之一时,公司可启动调岗、降职、免职或辞退程序:
●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在工作中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在职任期内连续两年绩效考核等级为E级(连续两年未达到公司业绩效指标)。
●违反公司廉洁制度的。
●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务的情况。
★对于降职干部按降职后职等的薪酬执行、免职的干部采取待岗培养时,取消原岗位享有的各项津贴、绩效工资、奖金、补贴等,解除劳动合同的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及所辖事业部、控股分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干部不得返聘,对于正常离职后再返聘的干部,反聘薪酬保持或低于离职时薪酬,因特殊情况高于原薪酬的,需按正常审批流程由上一级领导批准。
▲离任审计
干部在离开原岗位前,由审计部组织对其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检查、审核。具体作业要求参见《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附则
★本规定经公司总裁批准后生效,修正时亦同。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