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知 | 湖南出严规,组织部长不能与同级*党**委书记同籍贯?

撰文 | 张伟 编辑 | 杨凡

政知|湖南出严规,组织部长不能与同级*党**委书记同籍贯?

组织部门一直是很受关注的重要部门,原因之一恐怕就是其所负责的人事调整工作既很关键,又是腐败分子常常插手的领域。各地省委出台有关组织工作的相关规定本不足为奇,但是近日湖南省委组织部的一纸文件却着实吸引了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的目光。想知道为什么?很容易,随便列几条:组织部长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一般不得与同级*党**委书记为同一籍贯(出生地、成长地)……

看到这条消息,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想起了古今中外的很多事。归根结底的是,上面列举的两条可以算是一种回避制度,不能任职于成长地,不能和同级书记籍贯相同,也就是为了防止“任人唯亲”的发生。

这一严规,还有哪些内容?组织工作,最近有哪些题中之义?我们来往下看。

  • 被强调的回避制度

早在去年,湖南省委组织部就出台过一份《关于从严加强全省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意见》,主要着力点在于从严治部,也包括从严管理监督组工干部。这份《意见》曾经提出要“从严审核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档案信息,不得放过任何疑点”,“有计划地选派组工干部到艰苦地区锻炼、进行挂职锻炼”等内容,还强调“实行严格的定期轮岗交流和回避制度”。现在看来,这似乎可看成此次《关于从严加强市县*党**委组织部长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中部分内容的预告。这次的《规定》对各级组织部长这一队伍提出要求,侧重于“人”。

放眼湖南,似乎殷鉴不远。今年7月,正是在湖南省委组织部门,组织部副部长常世雄落马。由此看来,加强对组织部门、组织部长的管理似乎正当其时。《长沙晚报》有评论文章指出,此次颇为吸引眼球的回避制度,应该是参考《公务员法》而制定的。在《公务员法》中,就有“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的要求。文章表示,此次湖南出台的规定,属于很有针对性、科学性的地域回避,“值得其他地区和部门借鉴、推广”。文章也写明“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任官回避制度的国家”。

说到古与今,有专家就认为,古代有些效果的回避制度,在现代社会就要打折扣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就告诉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在中国古代,由于路途遥远,交通通信不便,官员去异地任职,确实会使得给家里人办事变得困难。但现在交通和通信都极为方便,无论是两地往来还是运用现代通信技术“打招呼”都是比较容易的。有的官员就是通过“打招呼”这种方式来互相提拔、重用对方的人,所以即使回避,也可能满足官员的私利。回避制度在现代社会的效果可能会打折扣。

不过,这种回避也是会起到一定的效果,目前各省份的组织部长多为异地选拔、异地交流,在全国各省份,省委组织部“一把手”绝大多数都来自于外省或中央。

  • 组织部长不能直接分管政府工作

说完了任职上的地域回避,我们来关注具体的工作方面。这次湖南省委组织部出台的《规定》中有这么一条也颇为重要:组织部长“不得直接分管政府工作,不得担任各类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人,一般不兼任其他部门或机构主要负责人,确因工作需要兼任的,须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

组织部长此前会不会分管地方政府的工作呢?竹立家告诉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从原则上说,组织部长是不能分管政府工作的,但是有些地方存在滥用干部的情形,也会让组织部长分管政府的一些项目等。竹立家表示,据他观察,这种现象在一些地方是存在的,甚至纪委书记也参与到政府工作中,而严格规定不得直接分管政府工作、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可以防止出现滥用干部的情况。竹立家也指出,各地要把新出台的*党**纪法规落到实处,让纪律和规矩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做好组织工作的关键,也是做好组织部长队伍建设的关键。

  • “五人小组”中的一员

正如一些文章曾经指出的,组织部长是“选人的人”,是*党**委班子里对干部选拔负主要责任的人,这样一来,组织部长成为要职,而如果选人用人中存在一些问题,组织部长似乎难辞其咎。

不过,竹立家对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表示,此前有些地方由于“一把手”权力过大,人事方面的决定权由*党**委书记拍板,负责了解干部情况、掌握干部资料的组织部长成了“资料员”,只负责提供资料,没有参与决定的权力。本来是应该集体讨论、*党**委讨论的事情,此前却在有些地方出现了“一把手”说了算的状况,这就削弱了组织部长的权力。

而现在,各省份都成立了“五人小组”,所谓“五人小组”包括省委书记、省长、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组织部长成为了“五人小组”中的一员,也是一种*党**内民主的体现,保证组织部长的直接参与,提出意见,这样也就可以堵塞选人用人的漏洞,充分发挥作为组织部长的作用。

湖南出台的《规定》还要求,建立组织部长每年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部务会述职制度和年度考核“双重述职、双向测评”制度。组织部长不仅要参加*党**委班子成员述职测评,还要在本级组织部门述职测评;在组织部门测评时,既要对其进行正向测评,还要进行反向测评,结果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还要建立组织部长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专题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特殊情况制度。

可以看出,《规定》除了强调组织部长在同级*党**委中的角色外,也强调组织部长在组织部门系统中的角色。更能充分发挥作用的组织部长,更要重视与敬畏手中的权力。

资料 | 湖南日报、长沙晚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