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的互联网络让人们既能文字互动也能视频连线,还能以自我为中心构建虚拟的网络社会,自己也生活在了这种虚拟的网络社会里。网络赋予了人们相互交往的新形式,从时间和空间上也形成了许多独特的观念和准则,也让人们在网络世界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满足。其实,无论是网络的线上还是线下都是人们交往的不同形式,其根本内涵并没有发生变化。
人是社会性动物,不可能离开群体而独居,而个体的许多需求必须通过与他人的互动才能达成。“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正是这种社会性决定了我们必然会与其他人产生交往。需求产生了动机,动机导致行为的发生,行为的发生便是需求的验证。人们的交往过程也是如此,但人们交往的动机也是复杂的,彼些间可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有的人交往是为了获得信息或增长见识,例如老师与学生;有的人交往是出于功利性的目的,希望借助于他的力量或影响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和诉求;也有的人交往是因为自己忍受不了孤独,需要寻找心灵的慰籍,找人倾诉;也有的人是为了获得他人赞扬或群体的认可等等,这些都是通过相互间的交往来实现的,尤其是在情感方面的诉求也是通过人与人的交往和沟通中获得的。

我们为什么要与他人进行交往呢?——需求。
支撑人们彼此间交往的动力就是需求。什么意思呢,就是由于需求的存在而促生了人与人的交往。在与他人交往中,人们的需求可以得到不同程度的满足,当然,这种需求满足不是单纯的商品交易,也包括着人们在情感方面的交流、信息的获得与沟通、自我精神的满足等方面,例如我们常常听到的,他人的事迹感动了自己或自己壮举连自己都被感动了等等,这些需求都是彼此间通过交往来实现的,大家在交往中各自获得了不同方面或程度上的满足。这种需求的交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情感需要,心理的沟通是人类特有的需求,试想如果一个人长期寡居独处,就会影响个人情绪和身心健康,人们需要在与他人建立联系并维持亲情联系,当这个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彼此间会流露出同情、喜爱、亲密等情感特征,反之就会表现出冷漠、反感、憎恨等情绪特征。人们希望自己处于一个爱他人或被他人爱的环境,当现实生活中获得不了这种情感时,往往另图他路,如遁居山里不问世事亦或在虚幻网络中寻求慰籍,特别是当下发达的互联网也此愿望的实现提供了无所不能的虚以,在网络中构建一个自我为中心的社会以满足自己情感的需要,这也是许多人沉迷虚拟网络原因所在。

第二,信息需要,信息沟通可以满足人们彼此间信息缺失的需求,人们通过相互间的交流来了解对方的观点、立场,并成对关于对方的评价。如通过加入某种朋友圈子来获得一些自己想要的信息,来满足自己心理好奇或某种信息或知识的需要。
第三,利益需要,这种利益获得可能是隐性。当物质利益的获得需要借助于他人的时候,这种交往就变得功利起来,这种利益包括权力的欲望,安全的需要,物质欲望等等,能过交往来融入某个团体或圈子来获得依靠、保护,增加安全感,使自我社会生活稳定,可获得物质性酬赏等等。
第四,精神需要,人们需要通过被他人认可获得群体的尊重,以实现自我的个人精神目标,当然,也可理解为马斯洛的“自我实现的需要”,他们为了自我精神的满足而去与他人进行交往,例如在群体或圈子里“被赞扬”而体现自己的价值感,实现所谓的“超越自我”。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你我身边非常有趣的现象,人们会对不同的人际关系进行着比较,如一些人宁愿保持一个高成本的交往,也不会另寻其他对象;如有的人婚姻状况尽管很糟糕但也迟迟不离婚,这些都表明在心理、情感或其他方面等彼此间还存在一定的需求或依赖。

人们通过彼此间的交往来满足心灵慰籍或物质欲望,在相互交往中进行着目标的交换,各自能够从中获得收益是人们交往形成和够维持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在这种交换的过程中还得保持一个相对的公平或共赢的原则,应遵循“彼此能接受,大家都挺好”的原则,而不能是单方面受益,否则这种交往是不可能维持长久的。人们也会为了寻求并维持这种精神或物质的收益而保持着彼此交往,如果这种依存关系不再存在时,双方交往的频次也会逐渐下降直到中不断联系,直至不了了之。
故而,从广义来讲人们的交往都是存在着一定的精神或物质等方面的诉求,而且这种诉求是早已融入于人们社会活动的各个环节,即使在虚拟的网络里也不能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