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贴的布告显示,该院于近期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这四名罪犯分别涉嫌故意杀人、制造*品毒**等罪行。


故意杀人犯潘坚,曾用名潘大文,男,汉族,1975年10月5日出生于重庆市涪陵区,初中文化,务工人员。潘坚与被害人林某(女,殁年51岁)同为成华区某小区住户。潘坚经常在林某经营的麻将馆内打麻将,输多赢少,自感被林某蔑视,遂产生杀害林某之念。2020年9月16日1时许潘坚持事先准备的榔头埋伏在林某家门外,林某返回家中时被潘坚用榔头反复击打头部,致林某死亡。
故意杀人犯芦翔,男,1987年9月2日出生于四川省荣县,大专文化,摄影师。芦翔在婚姻存续期间与被害人张某(女,殁年23岁)发展为同居关系,后张某与芦翔分手。芦翔多次纠缠张某要求复合,张某拒绝并报警。2019年8月10日芦翔持事先准备的水果刀来到张某住所,将张某*绑捆**后,持水果刀多次捅刺张某颈部,致张某死亡。
制造*品毒**犯肖坤明,男,汉族,1968年11月15日出生于四川省金堂县,小学文化,无业。2007年4月19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2年10月29日被释放。2018年3月期间肖坤明伙同袁化军、罗建强、沈孝俊等人结伙制造*品毒**甲基苯丙胺(*毒冰**)公安人员后从其制毒窝点查获甲基苯丙胺6306.55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13千克,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固液混合物共计30.6千克以及制毒工具、辅助原料等。
故意杀人犯龙才兴,男,汉族,1975年3月27日出生于四川省金堂县,小学文化,务工人员。龙才兴为许某生向黄某友(被害人,殁年46岁)借款2万元提供担保,后许某生未按期还款并下落不明。黄某友、黄某光(被害人,殁年50岁)多次要求龙才兴承担保证责任。龙才兴遂产生杀死二人之念。2020年1月23日,龙才兴将黄某友、黄某光诱骗至事先选定的作案地点,并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将黄某光、黄某友杀害。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分别将上述四名罪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