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淘金”梦碎 偷越者何去何从?情景再现-从检察视角探讨特大诈骗、偷越国边境案件

缅北“淘金”梦碎 偷越者何去何从?

近年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对国内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不法份子在国内的生存空间遭受很大程度压缩,东南亚等国家地区借助“得天独厚”的条件,逐渐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天堂”,于是诈骗团伙开始把战线拉到东南亚国家,同时诱发了数量惊人的偷渡活动,尤其是与缅甸等国接壤的西南边陲地区,成为偷渡活动的重灾区。不法分子打着日赚斗金的幌子,引诱、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实施诈骗,致使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侵害,而不少年轻人经不起引诱,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偷越国境到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情景再现

情景再现1

甲(男,34岁,中专,无业):我朋友让我跟他一起去柬埔寨做网络棋牌赚钱,工作不累,工资给的还很高 ,你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去,我们可以再喊几个人。

乙(男,34岁,初中,无业):可以啊,我正好没找到合适的工作。

丙(男,30岁,初中,无业):我正好在家待业,有赚钱的买卖,我肯定去。

一群人一拍即合,走上了缅北“淘金”路。2019年12月底至2020年3月份,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打击,犯罪嫌疑人杜某某等人分批次从柬埔寨坐飞机到云南景洪,在到西双版纳后由缅甸“蛇头”将公司成员偷渡到缅甸小勐拉。

到了缅甸后,他们才如梦初醒,他们所期盼的“轻松高薪”工作其实就是利用网络赌博实施诈骗,他们在一个叫“九五至尊”的公司从事推广、出款、三方、客服、技术等职务,工作模式比较简单,主要就是由女生负责跟客户发信息聊天拉客户过来玩*彩博**app(九九棋牌、银河国际、王者棋牌),里面多是常见的赌博方式,但这个*彩博**其实是有技术员在后台操作的,客户赢小钱,他们就出款,客户如果不玩,想退出,他们就会找各种理由不予提现或者直接拉黑。

情景再现2:

丁(男,26岁,中专,无业):今天任务完成了吗?

戊(女,27,初中,无业):没有,今天没完成又被训斥了,又要被扣钱了。

戌(女,26,初中,无业):别提了,出来一趟花了不少钱,钱没赚多少,天天找各种理由扣钱。

这些年轻人在国外并没有享受到高薪带来的快乐,他们在没有人身自由的狭小空间里,被打骂、被挨饿是家常便饭,但是每个月一两万的收入,使得他们没有反抗,继续为提高“业绩”而从事网络赌博诈骗活动。

法院审理

被告人金某某、王某某等24人加入境外诈骗犯罪组织,从事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累计超过30日,情节严重,构成诈骗罪:在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非法偷越国(边)境,构成偷越国(边)境罪。金某某、王某某等24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金某某、王某某等14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案例分析

从犯罪主体看:

涉案人员多是20-35岁之间的青年,男女比例7 :3,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大多数是待业或者长期无业人员。24人中只有1人有行政处罚前科。犯罪成员之间大多是朋友、恋人、亲戚关系。

从犯罪原因看:

涉案主体大多是社会闲散人员,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在金钱诱惑面前沦为资本的奴隶,以至于为了赚快钱而突破法律底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从犯罪客观原因看:

互联网时代的高速发展,人们对网络的依赖,使得电信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尤其跨境网络诈骗涉及多个国家,打击难度大。

检察官提醒

广大群众,特别是待业的青年朋友,境外并非法外之地,缅北亦非致富天堂。电信诈骗害人害己,大家要擦亮眼睛,*制抵**所谓的高薪诱惑,摒弃一夜暴富幻想,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规定,自觉*制抵**涉赌涉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切莫以身试法。同时,在境外从事违法活动的人员及家属,要认清形势,及时悬崖勒马,尽早回国。我们检察机关也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防范网络风险意识,提升群众防诈反诈能力,切实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相关法条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专门规定,在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诈骗数额虽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诈骗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诈骗窝点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吴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