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000元 买个虚假充值平台行骗

案情聚焦

2022年1月上旬,王某甲(另案处理)出资2000元交给被告人王某乙用于购买虚假充值平台实施诈骗。1月中下旬,王某甲伙同方某(另案处理)、王某乙预谋以充话费、电费的形式实施诈骗。王某乙、方某负责在淘宝、京东、拼多多、咸鱼等销售平台上发布充值广告,以低价、折扣为诱饵,吸引商户充值;王某甲利用诈骗话术与商户交流并参与虚假平台的后台维护。

商户将充值号码发到虚假充值网站,该团伙使用支付宝去正规的充值网站充值小额费用,取得商户信任;待商户充入较大金额进入赌博平台的充值银行卡后,便关闭充值平台,拒绝兑现充值服务,随后通过在赌博平台下注的方式,再将骗取的钱财取出来。2022年3月,被告人王某乙受邵某(另案处理)指使,伙同王某甲、被告人李某甲、被告人李某乙在南阳师范学院附近的电竞酒店内以同样的欺诈手段实施诈骗。截至案发时统计,该团伙实际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30782元。

法院判决

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人王某乙等人犯诈骗罪,判处2年6个月至3年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共同退赔被害人财物损失。

法官说法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严重侵害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该类犯罪呈现犯罪手段多样化,隐蔽性强,花样翻新快的特点。本案中,几名被告人在淘宝、京东、拼多多、咸鱼等销售平台以低价充话费、电费为“外衣”,实施诈骗活动。此种网络诈骗犯罪手段隐蔽,迷惑性强,容易使人上当受骗。虽然被告人是借助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但其行为本质仍在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认清网络诈骗的本质和危害,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避免上当受骗。来源:南都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