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监局李晓琼:强化全过程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福建省药监局李晓琼:强化全过程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导言

2023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系列活动今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本次活动主题为“安全用妆,共治共享”,旨在宣传贯彻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推动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法规的宣贯,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同时引导化妆品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医药经济报》新媒体中心将自“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开始,启动化妆品监管政策宣传系列专题报道,对全国各省份化妆品监管工作进行调研、访谈,助力推动我国化妆品监管的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年来发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化妆品监管政策,引导、促进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行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为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提升化妆品监管水平,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四个最严”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管关切,以发现风险、打击违法为工作目标,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排查化妆品生产企业各类风险隐患,不断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抽检力度,提升抽检靶向性,严厉打击化妆品各类违法行为,督查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全面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公众用妆安全。

在《医药经济报》新媒体中心的访谈中,福建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李晓琼介绍,全省通过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全过程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逐步提升监管效能,助力全省化妆品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药监局李晓琼:强化全过程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福建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李晓琼

对话>>>

福建省化妆品产业具备怎样的产业基础和发展形势?

李晓琼:福建省现有化妆品生产企业105家,主要集中在福州和厦门、漳州三地,生产的主要品种有儿童化妆品、洗护类化妆品、彩妆等,其中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有40家、牙膏生产企业有5家。省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主要集中在厦门、漳州、福州、泉州四地。现有国产特殊化妆品注册人48家,注册产品164个,其中祛斑美白类产品占比超过50%;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人338家,备案产品7611个,其中委托生产的产品占60%以上。此外,省内进口特殊化妆品境内责任人16家,注册产品62个,其中染发类产品占比接近60%;进口普通化妆品境内责任人77家,备案产品513个,进口备案产品中占比前三的国家和地区依次为日本、中国台湾和韩国。

经过多年发展,福建省初步形成福、厦、漳三个区域产业集群,其中,福州以彩妆产品为产业特色;厦门发挥外贸优势,形成出口礼盒套装产品的特色产业;漳州围绕儿童化妆品打造品牌效应。近年来,以青蛙王子、小浣熊、片仔癀(皇后牌)为代表的一批福建化妆品品牌快速崛起。

2021年以来,福建省出台了《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美妆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潭综合实验区促进美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漳州市支持婴童用品产业发展八条措施》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持续助力本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发布之后,福建省开展了怎样的化妆品监管工作推动政策落地?

李晓琼:一是强化新法宣贯,筑牢法治理念。印发《条例》贯彻落实和加强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分级分类开展《条例》及配套法规培训,邀请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司领导及相关专家为监管人员讲解授课,指导行业协会面向企业开展专题培训,结合日常监管,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做到监管人员和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全覆盖,确保准确把握《条例》立法精神和监管要求。

二是强化全过程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新法监管要求,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开展全面风险隐患排查。2020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跨部门儿童化妆品点题整治、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等11次专项整治和检查行动,两次在全国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三是强化大要案查办,落实最严厉的处罚。2020年以来,指导各地药监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查办4起化妆品领域重大案件,3次得到国家局通报表扬,有力打击和震慑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其中,厦门泉州生产经营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作出《条例》实施以来全国首例化妆品行业终身禁业资格罚,引发行业各界广泛关注。

四是强化社会共治,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行业协会参与《条例》配套规定的制定,为监管工作建言献策;组织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开展化妆品科普知识宣传专题活动,2次得到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强化行业自律,深化推广“自己管、网上查”化妆品监管模式,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五是强化能力建设,夯实监管基础。加强监管队伍建设,2020年以来开展多轮省级专兼职检查员遴选工作,持续壮大检查员队伍力量。持续完善监管制度,制定化妆品安全高风险信息“直通车”检查制度、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贯彻实施意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网络监督抽检抽样工作规范、抽检核查处置工作程序等系列制度规范。加强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2020年以来,全省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逐年提升,2021年相关工作得到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参加国家局牙膏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加强检验能力建设,2022年省药检院完成化妆品实验室搬迁、扩建,大幅增加检验人员和设备。

福建省在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一些普遍问题,企业应当如何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

李晓琼:目前企业在落实新法规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部分企业不重视新法规的学习,质量管理水平低下,难以有效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由于经营环节没有许可准入门槛,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经营者的化妆品安全基本知识和法律意识相对来说更为薄弱。

二是行业专业人才不足。部分企业不重视质量管理,忽视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受近年来行业监管政策重大调整影响,省内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所必需配备的质量安全负责人,以及产品安全评估和功效评价等专业人才还存在相当数量的缺口。

对企业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的建议:

一是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企业要摆正心态,转变观念,积极应对新形势下行业监管政策的变革,主动调整适应的监管新要求,自觉树立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让监管法规的“紧箍咒”变成企业发展的“护身符”。

二是加强法规学习,积极交流借鉴。要把新法学习宣贯作为当下的首要任务来抓,覆盖各岗位、各环节、各层级,做到全员学习、全员考核、全员掌握。要利用好行业协会的平台,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享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形成全行业协作共进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问题整改。企业要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建立持续自我改进的机制。要对照法规要求,自觉开展风险隐患自查,全面检视各环节生产经营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持续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新发布的《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执行,福建省监管部门将做出怎样的工作部署?

李晓琼:一是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落实国家药监局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印发《2023年重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以化妆品网络销售行为为重点内容之一,组织对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结合监督检查开展普法宣传,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问题整改,及时按照新法规要求,调整规范经营行为。

二是开展年度化妆品网络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按照国家药监局的部署,合理制定和组织好省内国家和省两级化妆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以网络销售的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为重点对象,对注册地在本省(区、市)的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或者外省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的本省企业生产产品开展针对性的抽样和采样。

三是开展化妆品网络销售行为监测。持续优化省级化妆品网络监测平台的建设,更新完善全省化妆品网络销售主体数据库,持续优化网络销售行为监测模型,持续开展定期监测和专项监测。将网络监测平台与全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对接,建立违法线索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处置效率。

四是开展网络监管重点课题研究。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部署,持续加强网络监管能力建设,组织对福建省各类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基本情况、监管部门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情况、直播电商等网络销售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方式、网络化妆品违法线索处置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调研情况,制定加强化妆品网络监管政策措施。

五是加强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结合年度全省监管业务培训,以《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为重点内容,对全省化妆品监管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重点解读新法规的立法思路、重点内容、贯彻落实要求等,提升监管人员执法水平。

如何监督化妆品经营企业和平台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

李晓琼:一是加强法规宣贯,强化责任意识。对辖区各类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摸底排查,建立监管档案。分区域、分层级、分类型,采用集中培训、责任约谈或结合监督检查送法上门等方式,对辖区企业进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文件的宣贯培训,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经营者的规范指导。督促经营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督促电商平台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相应的机构或人员,对入驻平台的经营者审核建档,加强管理,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要求处置并报告监管部门。

三是加强社会共治,营造良好氛围。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5爱肤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化妆品法规宣传和科普宣传活动。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对重点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规范化建设,以示范创建带动经营者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引导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等各方力量共同关注化妆品质量安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