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国家医保局在官网发布《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及《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标志着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即将启动。
药品目录调整范围明确
《方案》显示,2023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且针对此次变更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3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2023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
根据《方案》要求,今年的工作程序仍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5个阶段。
其中,7月1日正式启动申报,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国家医保局将建立评审药品数据库,论证确定评审技术要点。组织药学、临床、药物经济学、医保管理、工伤保险管理等方面专家开展联合评审。评审之后,形成拟直接调入、拟谈判/竞价调入、拟直接调出、拟按续约规则处理等4方面药品的建议名单。争取11月份完成谈判,公布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发布新版药品目录。
与往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开展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是在统筹考虑广大参保人用药保障需求和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努力使药品目录结构更加合理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
与往年相比,本次《方案》进行了小幅调整,主要包括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申报条件方面。 按规则对药品获批和修改适应症的时间要求进行了顺延,2018年1月1日以后获批上市或修改适应症的药品可以提出申报。 同时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不再单列新冠治疗药品的申报条件,该类药品可通过条件正常申报。
二是调整程序方面。主要从专家评审、资料模板、信息化等方面进行优化。其中, 评审方法上,进一步完善评审指标,综合考虑临床需求、患者获益等因素,更加精准评估药品的价值,以更好实现“价值购买”的目标 。
三是强化监督方面。 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对企业出现的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以及其他失信行为,查实后将视情节与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挂钩,实现联动,督促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维护医保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公平性。
目前已有341个新药纳入医保目录
医保基金是参保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如何减轻参保患者的就医购药经济负担一直以来是医保工作的重点。
据官方统计, 国家医保局自成立以来,已经连续五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累计618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范围,其中通过谈判将341个新药以适宜的价格纳入目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
同时,医保目录实现“一年一调”,新药更快惠及患者。超过80%的新药现在能够在上市两年内纳入医保。比如,2022年目录调整新增的108个谈判和竞价药品中,有105个是近5年上市的新药,相当一部分药品实现了当年获批、当年纳入医保目录。
在落地实施上方面,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了谈判药品“双通道”等一系列政策,支持目录落地实施。 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国已经有20.9万家定点医院和药店配备了目录谈判药品。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在五月份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此次医保目录调整工作也首次提出对申报企业的监督,对企业出现的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以及其他失信行为,查实后将视情节与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挂钩,进一步为医保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总的来看,过去五年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坚持“保基本”的定位,使参保群众的用药保障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如今,新一轮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期待进一步优化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好药纳入其中,让更多的患者收益。
参考资料
[1]关于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解读——国家医保局
[2]国新办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医保局
[3]2023年医保目录调整即将启动——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