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渎镇隶属于苏州市吴中区,地处苏州城西 5公里,太湖之滨,灵岩山麓,面积74.59平方公里。截至2007年,本地人口7.2万,外来人口登记数近17万。截至2014年末,下辖1个办事处、9个村,14个社区, 木渎镇是吴中区工业、商贸、文化、教育、旅游、交通重镇。2005年9月木渎镇入选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单,是一个具有 2500 多年历史的园林古镇。相传春秋时代,吴王悦西施美色,于灵岩山建筑"馆娃宫",又在紫石山增筑姑苏台,工程浩大,聚材三年,"积木塞渎","木渎"便由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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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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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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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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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渎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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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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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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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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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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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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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村、西跨塘村、藏书、香溪社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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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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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木渎镇金山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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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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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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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区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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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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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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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西,无锡、苏州、上海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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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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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9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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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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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万(本地人口7.2万,外来人口近17万)(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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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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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侬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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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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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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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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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家花园;虹饮山房:古松园;榜眼府第;灵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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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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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硕放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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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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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站、苏州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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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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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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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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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西施、韩世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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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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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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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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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末年

建置沿革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秦以吴国故都设立吴县,木渎隶吴县。汉、唐时代,苏州、吴郡经数度互改,但木渎均属吴县辖地。据《元丰九域志》载:“北宋设木渎镇,属吴县,镇以渎名”。元代沿袭旧制。明为吴县六镇之一。明、清皆置木渎巡检司,设官分治。清雍正年间,木渎镇属吴县长寿乡。清乾隆十一年(1746),置巡司省,同年移吴县县丞驻此。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实行地方自治。
民国元年(1912),木渎、金山隶属吴县。民国5年建立木渎公益事务所。民国17年,改为行政局。民国18年,实行区、乡镇制,隶属吴县第二(木渎)区。民国26年11月,木渎沦陷。民国28年3月,伪吴县知事公署建立伪木渎乡公所。民国29年3月,伪吴县政府恢复吴县第二(木渎)区建置。民国30年7月,伪吴县第二(木渎)区改为第七(木渎)区,辖木渎、金山等5镇11个乡。民国34年8月15日,抗日战争胜利,伪吴县第七(木渎)区复改为吴县第二(木渎)区,民国36年2月,吴县将原第二(木渎)区、第三(光福)区合并为吴西区,辖木渎、金山、白狮、姑苏、七子等乡镇。民国37年2月,并编乡镇,木渎、金山两镇仍隶属吴西区。
1949年4月27日,木渎解放。建木渎镇,隶吴县木渎区人民政府。1950年区乡调整,木渎区辖木渎、善桥两镇及姑苏、石城、金山、新华等12个乡。1950年底,木渎区调整为木渎、善桥两镇及金山、姑苏、新华、石城、七子等12个乡。1952年11月,木渎升为吴县直属镇。1954年,木渎镇、金山、姑苏、石城、新华、七子等乡,随木渎区划给苏州市郊区。1956年1月,金山、新华两乡及石城乡的大部分并为金山乡。姑苏、七子两乡及木渎镇的新东、新农两村合并为姑苏乡。1957年3月,撤区并乡,金山、姑苏两乡合并为金山乡。木渎镇未作变动。1958年,木渎镇、金山乡复划归吴县。12月成立金山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1983年,政社分设,恢复金山乡建置,改生产大队为行政村。1985年9月,金山乡撤销与木渎镇合并,实行镇管村体制。

景区景点

木渎镇灵岩山
灵岩山位于木渎镇西北,山高 182米,方圆124公顷,山多奇石,尤以灵芝石为最,由此得名。又因远望灵岩如巨象伏地,故别称象山。因为西麓产砚石,故又称砚山。 位于灵岩山麓的灵岩山景区,区内楼台亭榭依山而建,九曲长廊因地形而走,是吴中著名的旅游胜地,景区内有吴王姑苏台、清朝木渎状元毕沅的灵岩山馆、清代诗人张永夫纪念馆等。沿着山路而上,主要有灵岩十八景,可寻访馆娃宫、西施洞、琴台等春秋遗迹,朝拜佛教名刹灵岩山寺。
严家花园

严家花园
严家花园在木渎镇山塘街王家桥畔,门对香溪,背倚灵岩,“虽处山林,而斯园结构之精,不让城市”(童寯《江南园林志》),为江南名园之一。原名“羡园”,因最后一代园主姓严,当地人俗称“严家花园”。严家花园始建于清雍正年间,第一任主人是乾隆的老师、诗人沈德潜,园中有一株玉兰树是乾隆皇帝亲手种植。至清末,此园传于木渎首富严国馨,曾任台湾“国民*党**总统”的严家淦系其孙子。严家花园分春夏秋冬四季小园,布局疏密曲折,现代建筑学家刘敦桢、梁思成、童俊等人曾数次考察此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