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V~这样的树好惨!能没人管吗

适当的修枝剪叶,一来是为了美观,二来是为了树木来年有更好的长势,但是,如果最近发现你家小区的树被狠狠地剪成这个样子,而且没有经过报批,那么接下来可能会被重罚。快来看看这种过度修剪成啥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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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树吗?分明是“光杆司令”啊!

这种过度修剪即截干,俗称“抹头”,就是把原来长势茂盛的树冠截去,“抹头摘帽”,只剩下几近光秃秃的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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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上学时老师讲过,树冠的投影面积和树根的伸展面积大体相当,也就是说,上面的树冠有多大,底下的根就有多大。如此重剪,对树木的损伤着实不小。所幸,这种抹头行为不会再被坐视不管。

最新版的《北京市绿化条例》已于日前正式施行,其中第五十条第(六)项和第七十条第二款,新增了“违反规定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违法行为,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未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地点补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处所砍伐树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

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城镇绿化处四级调研员王万兵介绍,此次《条例》的修改,让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有法可依”,为今后的管理和执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国花卉报》记者了解到,制造砍头树的违法成本确实不低。按照市场价来算,以两个树种为例,胸径15厘米的国槐大约售价500元,同规格的五角枫大约能卖1800元。一棵砍头树被罚种10棵树,那一棵树的投入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这还不算10倍的罚款。

据了解,新版绿化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巡查执法,对各区出现的树木截干抹头行为开出罚单。截至目前,已处罚相关违法行为13起。例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某小区内171棵树被截干,丰台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物业公司罚款210万余元;西城区某小区内78株树木被截干、去冠,西城区城管执法局对违法主体罚处人民币79万余元并责令其补种树木490株。

然而,目前仍有一些单位、小区对此并不完全知情,有的当被问及是否知道违规截除主干、树冠的行为是违法,将被处罚时,一脸茫然。

既然抹头要被处罚,为什么还要继续这样做呢?

一方面有居民反映的树干高大,树冠浓密影响采光问题;

另一方面有道路如电缆施工等操作因长势壮的树木受到影响;

此外还有想通过重截的方式达到重新发冠,调整树形的要求,当然也有一些懒政思想在内,恕不赘言。

禁止过度修剪并不等于不管。《条例》明确规定,小区内树木影响业主采光、路旁树木影响附近管线等确有修剪必要的情况,可以依据技术规程依法修剪,不断提升精细化养护水平。

看来,街镇、社区、小区物业、社会单位也被提了个醒儿,通过科学、精细化修剪和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可以保证树木的健康生长,营造优美的园林景观,借修剪之名,擅自截除树木主干、摘除树冠的乱象该被杜绝。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既然有砍头树,就有与之相对的保持自然生长形态的苗木,这类苗被称作原冠苗。在国内,关于原冠苗是否应该被大力推广使用一直纷争不休。这类苗未经过截干,保持树木原生的样子,稍加修剪即可,形态也十分好看。

下面,科普时间。

“原冠苗”完整的说法应该是“原生冠苗”。它是相对“截干苗”而言的,是指符合树木自然生长状态的苗。原冠苗的核心要义是自然,追求的是自然美、健康美。

还有很多人将原冠苗和中央领导干苗划等号,这种理解也是有偏差的。自然界的树木干形千差万别,冠形多姿,有主轴明显的,有轴性不强的,并不都要求保留中央领导干形,应顺其自然,如很多观花小乔木的多领导干形更适宜观赏。

给大家发几张美图,看看原冠苗的自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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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尹玉撰稿,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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