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每个月开工资的时候,工资条上都有一项扣款项目,就是“五险”的个人缴费,也就是社会保险的构成部分。
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履行哪些企业社会保险职责?”
下面就这个问题小编来给大家整理了一下资料,可以参考一下。
1.《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建立哪些社会保险制度?
答:《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2.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
答:用人单位是指招用劳动者进行有组织的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可归纳四个方面:
一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的登记义务。
二是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三是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四是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的义务。
3.用人单位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四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
享有以下权利:一是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
二是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是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行社会监督;
四是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还有权对违*社会反**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4.我国公民和在华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九十七条规定,我国公民和在华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个人应该履行的义务主要有:
一是登记义务。
二是参保义务。
三是缴费义务。
5.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七十四条第四款、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受以下权利:
一是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二是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益记录。
三是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四是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个人还有权对违*社会反**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6.我国社会保险的税收优惠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税收优惠是指为了配合在一定时期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在税收方面相应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
我国社会保险的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缴费部分在所得税前列支。
二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免征利息税。
三是社会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7.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为满足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需求而设立的。
《社会保险法》第八条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责作了总体规定,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的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作了具体规定。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负责社会保险费核定并确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率;
(3)负责建立管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档案,保管缴费数据和申报、支付或结算凭证等;
(4)负责建立管理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和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5)负责审核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6)负责提供社会保险查询、咨询等相关服务;
(7)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8)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汇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9)负责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0)负责受理社会保险的举报、投诉。

8.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险事业中的责任有哪些?
答: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社会保险法》第九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这项规定明确了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险事业中承担的责任,与《工会法》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级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规定是一致的。
9.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另外,《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九十七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10.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设立的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账户。
主要用于记载和核算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以及积累额变动情况。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是计发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的主要依据,个人账户以本人劳动时期的积累用于本人退休后的养老保障,主要体现个人的自我保障,也体现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
个人账户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个人首次缴费时间、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个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当年缴费月数、当年记账利息及个人账户储存额情况等。灵活用工线上讲座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