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记者自称微博账号被盗,“被盗账号”骂人大教授被索赔30万!法院一审这样判……

10年前,温州都市报记者温某通过新浪实名认证了微博账号“温记者”。让温某没想到的是,他实名认证的这个微博账号,时隔多年后,给他惹上官司。温某自称:3年前,因自己的微博账号被盗,*号盗**人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某的微博下留言评*攻论**击对方,张教授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温某告上法庭索赔30万元。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温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微博评论不是他发布的,须在温某微博主页上赔礼道歉,并赔偿张某经济损失1.6万元。目前,温某已向北京第四中院提起上诉。

微博上留言攻击大学教授惹官司

据了解,温某是浙江温州人,大学毕业后,入职温州都市报做时政记者。

温某说,2011年12年,微博比较火,他就申请了微博,实名认证微博账号“温记者”,当时大家都喜欢在微博上发表信息。2015年以后微博就用得比较少,偶尔上去看看热搜,看看新闻。2018年4月1日,有网友私信到温某所在的报社官方微博说,温某的微博在骂中国人民大学的教授张某。同事告诉他后,他就登录自己的微博,发现登不上去了,他就用原始注册的邮箱,去找回了账号和密码。这时,他才知道自己的微博被盗。

“找回账号密码后,我赶紧把账号被盗期间的发帖和留言删除。”温某说,张教授在微博里发了一条信息,*号盗**人在张教授的微博留言“搞大女学生肚子、汉奸”等评*攻论**击对方。根据微博安全中心的信息提示,2018年3月12日,*号盗**人用深圳的一个IP地址修改过密码,但该IP地址信息不全。

“我跟张教授素不相识,而且很久都没有登录过自己的微博,我怎么可能去辱骂张教授呢?”温某说,在张教授微博留言攻击对方那段时间,他在拍摄婚纱照,并且回了平阳老家一趟。

温某认为,他删除了那些评论后,就相安无事了。

微博博主遭30万索赔

几个月后,张教授将温某告到北京互联网法院,理由是温某微博留言侵犯了名誉权,并索赔30万元。同时,张某还将微博管理服务平台——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创科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提供温某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地址。

2019年1月份,温某收到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传票。

“收到法院传票时我就懵了,几天都没睡好。”温某说,攻击张教授的评论,并非他本人发布的,而是自己的微博账号被盗后,*号盗**人借用他的微博攻击张教授,他却成了被告。

随后,温某向新浪微博反映,打了客服电话,自称自己的微博账号被盗,攻击张教授的IP地址在深圳,希望新浪微博能够提供一些证据,证明账号被盗的事实。

新浪微博客服人员回复温某:必须要等公安或者法院介入调查之后,才能提供对方完整的IP地址。

于是,温某到温州当地警方报案,派出所接警民警告诉温某:由于没有造成损失,不予立案。

后来,温某通过微博私信、电子邮箱和张教授的好友向其说明情况,希望得到谅解撤回起诉,张教授一直没有回复。

一审判决博主败诉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温某辩称涉案微博评论并非其本人发布,但温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认定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4月1日期间,微博账号“温记者”并非被告本人使用,也无法证明涉案言论由第三人发布。被告温某作为记者,微博账号经过官方认可,其对账户安全应当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综上,被告应当对涉案账号发布的言论承担责任。

本案中,涉案微博评论张某存在违*社会反**基本道德的行为,易使社会公众对张某的行为产生误解,导致张某社会评价的降低和社会形象的贬损,且被告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也没有解释说明。所以,上述所反映的内容无事实依据,构成对张教授名誉权的侵权。

被告微梦创科公司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相关用户发布的微博并不具有事先的审查义务,且微梦创科公司已披露微博用户“温某”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相关信息,尽到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尽的义务,在庭审中,原告撤回对微梦创科公司的诉讼请求,法院对此不再重复论述。关于温某认为微梦创科公司没有尽到足够的管理及密码修改的提示义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认可。

侵害名誉权的,被侵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请求赔偿损失。

原告当庭确认涉案微博已删除。

于是,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温某在微博账号主页置顶位置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张教授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为连续3天(声明内容需经法院核准,如温某拒不履行该义务,法院将选择一家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公布本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温某负担);由温某赔偿张教授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并赔偿张教授经济损失6000元。

一审判决后,温某不服,已经提出上诉。

败诉后向公安报案

4月11日,温某接受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2019年1月17日,他第一次向当地警方报案,民警说他微博被盗,没有对他造成实际的损失,不予受理。一审判决后,今年3月29日,他再次向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报案,希望警方查出隐藏在幕后的网络*号盗**团伙,给这些不法分子强有力的震慑,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也是为构建网络命运共同体贡献一份力量,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但警方还是没有立案,警方答复说,“没有犯罪事实”。

温某说,新浪微博后台系统是能查到*号盗**人的IP信息,他找新浪请求提供,得到答复:需要司法部门去调取。

目前,温某已上诉,也向公安机关投诉平台反映了此事。如果公安不立案,不查出*号盗**团伙和侵权言论的真正实施者,还是难以自证清白。

张教授告侵权并非个案

记者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旗下的一个加V媒体微博账号“****拍案说法”也称被*号盗**,*号盗**人用该微博去骂张教授,时间也是发生在2018年3月份左右,张教授同样起诉他们索赔30万元。

北京第一中院根据侵权影响程度,判决被告赔偿张某经济损失8万元。

对此,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能龙、杨蝶说:一般情况下微博被盗以后,登录密码都会被更改,博主需要通过一定方式找回密码。当你发现自己的微博账号被盗时,要及时查看内容是否有改动。对于普通人来说,微博被*取盗**后,基本不会造成很严重的损失,他们更多的做法是发布一些不良信息,因此,博主要经常登录自己的微博,看看是否正常。当博主找回密码后,要查看微博中信息是否有被更改,对于发布的不良信息直接删掉。另外,博主可以设置是否被更改提示,比如安全邮箱、绑定的手机等。

如果你的微博被盗,并且微博内有重要的信息或者个人资料,最好先删除这些信息。虽然你的这些信息不一定带来风险,但是要谨慎为好,防患于未然;如果被盗的账号涉及到支付系统或者有关联到自己的信用卡或储蓄卡,请尽快打电话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服务公司。

杨能龙、杨蝶律师说,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外公布的《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服务,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微博客服提供者应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发布审核、跟帖评论管理、应急处置、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制度,具有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和防范措施,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微博客服提供者应与微博客服务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微博客服务使用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微博客服提供者发现微博客服务使用者发布、传播谣言或不实信息,应当主动采取辟谣措施;微博客服务提供者发现微博客服务使用者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应当依法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责编 王利绚

校对 郭毅

编审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