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是只可预防无法治愈的疾病 (为什么狂犬病发病没有办法治疗)

在临床工作中,经常碰到被狗或猫咬伤抓伤的病例,如何预及时处理伤口和打防疫针对于预防狂犬病的发生至关重要。本文就来详细介绍狂犬病的诊治和预防的相关知。

什么是狂犬病

狂犬病是一种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人兽共患,多见于犬、狼、猫等肉食动物,人多因被病兽咬伤而感染。临床大多表现为特异性恐风、恐水、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症状。其典型症状是恐水现象,故又名恐水症

目前,全球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狂犬病流行。近10多年来,我国因为狂犬病而死亡的人数在逐渐下降,这说明我国推行狂犬疫苗注射已很有成效,但狂犬病的预防仍然不容懈怠

统计显示,我国狂犬病一年四季均有病例,夏秋季(7~9月)最多(31.03%),以县区及以下的农村地区多见。15岁以下儿童属高发人群(占40%),提醒家长要看好自己的孩子,避免被犬、猫等动物咬伤或抓伤,孩子中发生的伤害有些是隐性的,家长应该尤为关注。

狂犬病为什么能预防但是不能治疗,为什么狂犬病发病没有办法治疗

类型

狂犬病在临床上可表现为狂躁型(约占2/3)或麻痹型。由犬传播的狂犬病一般表现为狂躁型,这在我国比较常见;而蝙蝠传播的狂犬病一般表现为麻痹型,多见于美洲、大洋洲和西欧等地区。

病因与发病机制

(一)传染性

1、病原体

引起狂犬病的病原为狂犬病病毒,犬和猫是狂犬病病毒主要的储存宿主。

狂犬病病毒对脂溶剂(肥皂水、氯仿、*酮丙**等)、75%乙醇、甲醛、碘制剂以及季胺类化合物、酸(PH 4以下)、碱(PH 10以上)敏感,不易被酚或来苏尔溶液杀灭。

2、易感人群

普遍易感,狩猎者、兽医、饲养动物者更易感。几乎所有的温血动物均易感。

3、传播途径

在我国,大多数狂犬病是被患狂犬病的犬等动物(犬、猫等)咬伤所致,少数是由于被抓挠或伤口、黏膜被污染所致。少数情况下,该病也可通过唾液直接接触人体黏膜或皮肤伤口而传染。狂犬病病毒不能侵入完整、无破损的皮肤。

统计显示,99%的狂犬病确诊病例由患狂犬病的犬类传播至人;约 50%的伤人动物为家养,其中绝大多数家养动物未接种动物狂犬病疫苗;流浪动物约占伤人动物总数的25%。所以,饲养的宠物一定要规范地打疫苗。

(二)发病机制

狂犬病病毒属于弹状病毒科狂犬病毒属,是RNA病毒,动物通过互相间的撕咬而相互传播病毒。我国的狂犬病主要由犬传播。

狂犬病毒含5种蛋白,即糖蛋白(G)、核蛋白(N)、聚合酶(L)、磷蛋白(NS)及基质(M)等。狂犬病病毒的糖蛋白能与乙酰胆碱结合,决定了狂犬病毒的噬神经性。

狂犬病病毒进入人体后不是进入血液循环(通常在血液中检测不到狂犬病病毒),而是首先感染伤口附近肌细胞并进行复制增殖,再侵入近处的末梢神经。而后病毒沿周围神经的轴索向中枢神经作向心性扩散,病毒从脊髓上行到脑的扩散速度非常迅速,主要侵犯脑干和小脑等处的神经元,并在灰质内大量复制,从而引发临床症状。大量病毒又沿神经下行到达唾液腺、角膜、鼻黏膜、肺、皮肤等部位,形成新的传染源。

人受感染后并非全部发病,被病犬咬伤而未作预防注射者约15%~20%发病,被病狼咬伤者约50%~60%发病,其发病因素与咬伤部位、创伤程度、伤口处理情况、衣着薄厚及注射疫苗与否有关。

对于狂犬病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人患狂犬病后的病死率几近100%,患者一般于3~6日内死于呼吸或循环衰竭,故应加强预防措施。

临床症状与表现

(一)典型症状

1、潜伏期症状

从感染到发病前无症状的时期,一般为2周~8周,极少数可长达1年以上。狂犬病潜伏期无任何征兆,该时期目前尚无可靠的诊断办法。

2、前驱期症状

狂犬病患者的发作,通常以不适、厌食、疲劳、头痛和发热等不典型症状开始,50%~80%的患者会在原暴露部位出现特异性神经性疼痛或感觉异常(如痒、麻及蚁行感等),可能是由于病毒在背根神经节复制或导致神经节神经炎所致。此时期还可能出现无端的恐惧、焦虑、激动、易怒、神经过敏、失眠或抑郁等症状。前驱期为 2~10天(通常 2~4 天)。

3、急性神经期症状

患者出现典型的狂犬病临床症状,一般持续1~3天。有两种表现,即狂躁型与麻痹型。

(1)狂躁型

出现发热并伴随明显的神经系统体征,包括机能亢进、定向力障碍、幻觉、痉挛发作、行为古怪、颈项强直等。其突出表现为极度恐惧、恐水、怕风、发作性咽肌痉挛、呼吸困难、排尿排便困难及多汗流涎等。

恐水、怕风是本病的特殊典型症状,典型患者见水、闻流水声、饮水或仅提及饮水时,均可引起严重的咽肌痉挛。患者虽渴极而不敢饮,即使饮后也无法下咽,常伴声嘶及脱水。

亮光、噪声、触动或气流也可能引发痉挛,严重发作时尚可出现全身疼痛性抽搐。由于常有呼吸肌痉挛,故可导致呼吸困难及发绀。

(2)麻痹型

无典型的兴奋期及恐水现象,而以高热、头痛、呕吐、咬伤处疼痛开始,继而出现肢体软弱、腹胀、共济失调、肌肉瘫痪、大小便*禁失**等,呈现横断性脊髓炎或上升性脊髓麻痹等类格林-巴利综合征(GBS) 表现。其病变仅局限于脊髓和延髓,而不累及脑干或更高部位的中枢神经系统。

4、麻痹期症状

患者晚期逐渐进入安静状态,此时痉挛停止,患者渐趋安静,出现弛缓性瘫痪,尤以肢体软瘫最为多见。麻痹可能是对称性或非对称性的,以被咬肢体侧更为严重。眼肌、颜面部肌肉及咀嚼肌也可受累,表现为斜视、眼球运动失调、下颌下坠、口不能闭、面部缺少表情等。

进而患者的呼吸渐趋微弱或不规则,并可出现潮式呼吸;脉搏细数、血压下降、反射消失、瞳孔散大。临终前患者多进入昏迷状态,呼吸骤停一般在昏迷后不久即发生。本期持续6~18 小时。

狂犬病发病后的整个自然病程一般为7~10天死因通常为咽肌痉挛而窒息或呼吸、循环衰竭

(二)伴随症状

其他异常表现包括肌束震颤(尤其是暴露部位附近)、换气过度、唾液分泌过多、局部或全身痉挛,以及一些较罕见的症状,包括阴茎异常勃起或性欲增强,这些体征都与自主神经功能障碍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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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检查与诊断依据

狂犬病的诊断需根据患者的流行病学、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病例确诊需要实验室证据。

(一)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下列任一项即可诊断:

1、典型的狂躁型狂犬病临床表现。

2、明确的动物致伤史+典型的麻痹型狂犬病临床表现。

(二)确诊病例为临床诊断病例加下列任一项,即可确诊:

1、狂犬病病毒分离(小鼠分离或细胞培养分离)阳性:适合脑组织及唾液等病毒含量高的样本。

2、狂犬病病毒抗原检测(荧光抗体实验、直接快速免疫组化法、酶联免疫法)阳性:适合脑组织、颈后部皮肤毛囊样本。

3、狂犬病病毒核酸检测(RT-PCR、Real-time PCR)阳性:适合唾液、脑组织等样本。

4、未接种过狂犬病疫苗者,其狂犬病病毒中和抗体检测(小鼠脑内中和试验、快速荧光灶抑制试验)阳性:适合血清、脑脊液样本。

对可能感染狂犬病的患者,在采取适当预防措施情况下进行核磁共振成像(MRI)检查可能有助于诊断。无论临床类型如何,当脑干、海马、下丘脑、深层和皮层下白质以及深层和皮质灰质的MRI T2 成像出现模糊、微弱的异常高信号时,均提示可能为狂犬病。疾病晚期,当患者进入昏迷状态时,增强MRI可以清楚显示上述改变,这些特征可用来将狂犬病与其他病毒性脑炎相区别。脑部 CT 几乎没有诊断价值。

鉴别诊断

本病在临床上需与破伤风、病毒性脑膜脑炎、脊髓灰质炎、格林-巴利综合征(GBS) 等相鉴别。

1、狂犬病恐怖症

由于狂犬病是一种非常恐怖的疾病,一些癔病 患者在暴露后想象自己患有此病。通过暗示,他们常有较为悲观的表现,伤后不定时出现喉紧缩感,饮水困难且兴奋,如攻击行为、咬人、吼叫甚至恐水。假性恐水是一种夸张的表现,不能准确地产生反射特点,缺乏发热,特殊的前驱症状和特异性的实验室检查结果。患者无怕风、流涎、发热和瘫痪,病情不再发展,甚至可自行恢复。在这些病例中,被动物咬伤至出现临床症状仅几小时或 ld ~2d ,而狂犬病的潜伏期不可能这样短,了解患者以前的个性有助于诊断。

2、破伤风

属于非传染病,患者潜伏期较短多为6~14天,常见症状为牙关紧闭,苦笑面容,全身性肌肉痉挛持续较久,常伴有角弓反张。而狂犬病肌肉痉挛呈间歇性发作,主要发生在咽肌。破伤风患者无高度兴奋及恐水现象,积极治疗可治愈。

3、病毒性脑膜炎

病毒性脑膜炎常有昏迷等神志改变、脑膜刺激 、脑脊液改变等,且可治愈,这些均有助于与狂犬病鉴别,免疫学抗原、抗体检测、病毒分离可作出肯定诊断。

4、脊髓灰质炎

麻痹型脊髓灰质炎易与麻痹型狂犬病混淆。此病呈双向热型起病,双侧肢体出现不对称弛缓性瘫痪,无恐水症状,肌痛较明显。

5、格林-巴利综合征

狂犬病与格林-巴利综合征不同的是,狂犬病患者一般伴有高热、叩诊肌群水肿(通常在胸部、三角肌和大腿)和尿*禁失**,而不伴有感觉功能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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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

如果确诊为狂犬病患者,则按传染病进行救治。应给予隔离护理,保持安静卧床休息,防止一切音、光、风等刺激,大静脉插管行高营养疗法,医护人员须戴口罩及手套、穿隔离衣。患者的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均须严格消毒。狂犬病一旦发作,临床并无有效的治疗方法,患者一般于3~6日内死于呼吸或循环衰竭。

本文重点介绍被患病动物咬伤后的预防处理措施

狂犬病暴露后(即被患病动物咬伤后)重在及时进行伤口处置、疫苗接种等。

对于Ⅲ级暴露,正确而及时地注射被动免疫制剂(抗狂犬病血清、狂犬病人用免疫球蛋白等)非常重要。

对于深部创口,必须同时预防破伤风感染。

(一)暴露后(咬伤后)急性期伤口处理

被动物致伤之后的伤口处理十分重要。伤口处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机械性、物理性和化学性等方式,降低伤口内的狂犬病病毒及其他微生物数量,从而降低狂犬病发病及其他感染的风险,促进伤口愈合并及早恢复功能。

1、伤口冲洗:使用肥皂水(或弱碱性清洁剂)及流动清水对伤口进行彻底有效的冲洗。为了保证冲洗效果,建议冲洗15 分钟左右。为避免非无菌的清水、肥皂水或其他清洗剂残留,最后用生理盐水冲洗伤口一遍。为达到冲洗的最佳效果及降低医疗风险,建议使用具备二类医疗器械资质的冲洗器及专用冲洗液对伤口进行彻底冲洗。

2、伤口清创:遵循清创原则进行伤口清理,通过外科技术降低伤口感染率、促进愈合。

3、伤口消毒:使用碘制品或专用冲洗液或消毒剂对伤口进行消毒。

4、伤口一期缝合:因动物致伤后伤口感染率高,因此应谨慎一期缝合(即清创后不一定立刻缝合伤口)。6小时以内的大伤口,特别是位于头面部时则建议一期缝合;头面部以外的犬咬伤伤口也可考虑一期缝合;猫咬伤伤口则不考虑一期缝合。

(二)暴露后被动免疫制剂应用

根据狂犬病暴露等级应用被动免疫制剂(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及狂犬病疫苗。

被动免疫制剂是外源的狂犬病病毒抗体,浸润注射于伤口及其周围,使局部形成高浓度的抗体环境,中和伤口冲洗清创后残留的病毒,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发病率及延长潜伏期,为疫苗注射后产生抗体争取宝贵的时间。

1、狂犬病暴露分级:

狂犬病暴露分三个等级:Ⅰ级暴露、II级暴露和III级暴露。

Ⅰ级暴露:完好的皮肤接触动物及其分泌物或排泄物,属Ⅰ级暴露,无风险,无需暴露后处置,但接触部位需认真清洗。

Ⅱ级暴露:无明显出血的咬伤、抓伤及无明显出血的伤口或已闭合但未完全愈合的伤口接触动物及其分泌物或排泄物,属于Ⅱ级暴露,要进行伤口处置及疫苗接种。

Ⅲ级暴露:包括穿透性的皮肤咬伤或抓伤,临床表现为明显出血;尚未闭合的伤口或黏膜接触动物及其分泌物或排泄物;暴露于蝙蝠。需要进行伤口处置、疫苗接种及根据情况使用被动免疫制剂。

暴露三个等级的分辨方法:

分辨Ⅰ级或Ⅱ级伤口可采用酒精擦拭,无疼痛属于Ⅰ级暴露,有疼痛属于Ⅱ级暴露。

分辨Ⅱ级或Ⅲ级暴露可通过当时是否有明显出血,伤口无出血、少量渗血及挤压后渗血属于Ⅱ级暴露,明显出血或皮肤全层破裂属于Ⅲ级暴露。

2、须接受被动免疫制剂的情况

(1)首次暴露的Ⅲ级暴露者;

(2)患有严重免疫缺陷及长期大量使用免疫*制剂抑**的Ⅱ级暴露者;

(3)首次暴露未使用被动免疫制剂,7 天内发生再次暴露的Ⅲ级暴露者;

(4)干细胞移植后的Ⅱ级暴露者及Ⅲ级暴露者。

注意:头面部的Ⅱ级暴露不再推荐使用;远处肌肉注射不再推荐;接种狂犬病疫苗首针7天后不再使用被动免疫制剂。

3、被动免疫制剂应用剂量

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最大剂量应按照体重计算,人源狂犬病免疫球蛋白(HRIG)按照每公斤体重20 IU,马源狂犬病免疫球蛋白(ERIG)按照每公斤体重40 IU计算。

4、被动免疫制剂应用方法

在受伤部位一次性足量使用:

(1)所有伤口均应覆盖;

(2)不得把被动免疫制剂和狂犬病疫苗注射在同一部位;

(3)禁止用同一注射器注射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

(4)如所用总剂量不足以浸润注射全部伤口,可用生理盐水适当稀释;

(5)手指、脚趾、鼻尖、耳廓及男性外生殖器等末端部位无法进行足量注射时,则按局部可接受的最大剂量使用;

(6)建议和疫苗同一天使用,若不能实现,应先注射疫苗,第1剂疫苗注射后7天内仍可注射被动免疫制剂。

注意事项:

(1)临床使用被动免疫制剂时应与首针疫苗接种同时进行(暴露后尽早实施),开始疫苗接种后7天内,注射被动免疫制剂仍有效;

(2)尽量避免在接种疫苗前1天及以上注射被动免疫制剂。

(3)注射动物源性抗血清要防止发生过敏反应,应有过敏反应的抢救药品和能力。

(三)暴露后狂犬病疫苗接种

狂犬病为致死性疾病,高风险暴露后均应按程序接种狂犬病疫苗,无任何禁忌,但接种前应充分询问受种者个体基本情况(如有无严重过敏史、其他严重疾病等)。即使存在不适合接种疫苗的情况,也应在严密监护下接种疫苗。

目前,我国批准上市的狂犬病疫苗的暴露后免疫程序包括“5针法”和“2-1-1”程序两种。

1、5针法

所有疫苗均可使用。第0、3、7、14和28天各接种1剂,共接种5剂。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使用本法。目前,我国医疗机构也常用此法。

2、“2-1-1”程序

只适用于我国已批准可以使用该程序的狂犬病疫苗产品,第0天接种2剂(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接种1剂),第7天和第21天各接种1剂,共接种4剂。

国内外疫苗的临床研究数据显示,疫苗按暴露后的“5针法”或“2-1-1”等免疫程序接种,大多可在接种后7 天出现中和抗体,14 天100%抗体转阳。

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快速产生抗体非常重要,所以建议尽可能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接种,前3针尤为重要,不要推迟。如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接种,出现某一针次延迟,则后续针次接种时间按原免疫程序的时间间隔相应顺延。无需重启接种程序。为保证免疫效果并降低法律风险,不建议提前接种。

建议在一个程序中尽量使用同一品牌狂犬病疫苗。但无法实现时使用不同品牌的疫苗也能达到免疫效果。

(四)再次暴露后的处置

对既往进行过暴露前预防或者暴露后预防处置的病例,以及至少注射过2剂细胞培养狂犬病疫苗的病例进行的暴露后预防处置均按照再次暴露后预防处置进行处理。

(1)伤口处理: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及时进行规范的伤口处理。

(2)疫苗接种: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和剂次。上次免疫程序最后1剂完成后3个月内再次暴露,无需加强免疫。上次免疫程序最后1剂完成后3个月及以上再次暴露者,需第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

(3)被动免疫制剂:按暴露前或暴露后程序完成了至少2剂狂犬病疫苗接种者,除HIV感染者临床期或造血干细胞移植病例外,再次暴露均无需使用被动免疫制剂。

(五)抗破伤风、抗感染处理

伤口较深、污染严重者酌情进行抗破伤风处理和使用抗生素等,以控制狂犬病病毒以外的其他感染。

破伤风是一种严重的疾病,所有的伤口均应预防破伤风的发生。哺乳动物咬伤是破伤风高风险暴露,均需要对破伤风进行预防

患者就诊当天完成常规狂犬病预防外,需根据需要进行破伤风的预防,破伤风抗毒素(TAT)或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TIG)注射大肌肉处(建议臀部)。破伤风疫苗需远离狂犬病疫苗注射部位至少2.5 cm以上注射。第28天完成最后1针狂犬病疫苗注射的同时,注射第2针破伤风疫苗,之后6~12个月补种第3针疫苗。

根据患者破伤风免疫史和伤口类型采取预防破伤风的措施(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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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特别注意事项

1、暴露后处置无任何禁忌,高风险暴露均应按规范处置。

2、现代细胞基质疫苗质量高、安全性好。孕妇接种后不会影响胎儿生长发育,哺乳期妇女接种后可正常哺乳。

3、严重的免疫功能低下,如:艾滋病患者(5岁以下儿童CD4+<25%,或者5岁及以上CD4+<200 /mm3),长期使用免疫*制剂抑**、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40 mg>2周)的患者,建议接种后2周检测抗体,抗体阴性者加强2针后继续检测。

4、干细胞移植的患者移植前的记忆免疫被清除,对于狂犬病的免疫记忆消失,再次暴露发生在移植1年以内按首次暴露、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处理(Ⅱ级及Ⅲ级暴露均需使用被动免疫制剂)。发生在移植1年以上的按免疫功能正常的首次暴露后处理。

七、预后情况

如无重症监护,狂犬病病人会在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后1~5 天内死亡,死亡率接近100%。

八、日常管理和预防措施

(一)日常管理

世界卫生组织(WHO)指出,控制狂犬病传播的根本途径是加强对宿主动物的免疫,为犬类接种疫苗是预防人类狂犬病最具成本效益的方法。目前,我国养犬数量呈上升趋势,80%分布在农村地区,免疫注射难度大,免疫覆盖率低,还有很大数量的流浪犬和传播狂犬病的野生动物。因此,呼吁文明养犬养猫,及时给家养的狗和猫接种疫苗从源头上进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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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暴露前预防

暴露前(咬伤前)预防是从事相关工作人群预防狂犬病的重要措施。

1、适用人群

所有持续、频繁暴露于狂犬病危险环境下的个体均推荐进行暴露前预防性狂犬病疫苗接种,如接触狂犬病病毒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可能涉及狂犬病病例管理的医护人员、狂犬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兽医、猎人、动物驯养师以及经常接触动物的农学院学生等。此外,建议到偏远、难以获得及时的暴露后预防处置的地区,且存在暴露风险的游客进行暴露前免疫。

2、基础免疫

免疫程序:第0和7天分别肌内注射1剂,共接种2剂。

接种途径、部位和剂量:2岁及以上人群疫苗接种于上臂三角肌,2岁以下幼童可选择大腿外侧上1/3处肌内注射。禁止在臀部肌肉注射。每剂 0.5 ml 或 1.0 ml(具体参照产品说明书)。

免疫功能低下者应接受3针暴露前免疫程序,第0和7天,以及第21~28天分别肌内注射1剂。

3、加强免疫

出于暴露前预防的目的,已接受全程基础免疫者无需定期进行加强免疫。

定期加强免疫仅推荐用于因职业原因存在持续、频繁或较高的狂犬病病毒暴露风险者(如接触狂犬病病毒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兽医)。

免疫程序:接触狂犬病病毒的实验室人员每 6 个月监测1次血清中和抗体水平;兽医、动物疫控部门等每 2 年监测一次血清中和抗体水平。当血清中和抗体水平 <0.5 IU/ml 时需加强接种1 剂。

(三)疫苗接种禁忌

对于暴露前预防,对疫苗中任何成分曾有严重过敏史者应视为接种同种疫苗的禁忌症。妊娠、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活动期、使用类固醇和免疫*制剂抑**者可酌情推迟暴露前免疫。对一种疫苗过敏者,可更换另一种基质的疫苗继续原有免疫程序。

(四)疫苗不良反应处理

1、常见一般反应

(1)局部反应: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注射部位可出现红肿、疼痛、发痒,一般不需处理即可自行缓解。

(2)全身性反应:可有轻度发热、无力、头痛、眩晕、关节痛、肌肉痛、呕吐、腹痛等,一般不需处理即可自行消退。

异常反应罕见,发生率极低,主要包括过敏性皮疹、过敏性紫癜、血管性水肿及过敏性休克。

2、过敏性休克处置

发生过敏性休克至呼吸、心跳停止的间隔约为5分钟,因此迅速处理十分重要。只要怀疑过敏性休克,就启动急救流程,避免因为延迟诊断而延误抢救。开始治疗的关键是维持呼吸道通畅和保持有效血液循环,尤其强调肾上腺素的紧急使用。

就医指南

临床上无法快速鉴别致伤动物是否带病毒,只能够基于当地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以及是否有被犬、猫、蝙蝠或其他宿主动物舔、咬史,进行综合评估。因此,在发生狂犬病暴露时,即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犬、猫、蝙蝠等)咬伤、抓伤、舔舐黏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发生开放性伤口、黏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液等情况时,应尽快就医。就诊科室: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动物致伤门诊、犬咬伤门诊、狂犬病预防门诊等);有前驱症状者到传染科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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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狂犬病是狂犬病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由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伤人后传播至人,潜伏期(无症状期)大多数为1~3个月(1周以内或1年以上极少)。患者一旦出现狂犬病症状,病死率近乎100%。因此,被患病动物咬伤后尽早接种狂犬病疫苗,可挽救众多生命。

特别说明:本文主要内容整理自《实用内科学》、《狂犬病诊断标准》、《狂犬病和狂犬病疫苗》、《中国破伤风免疫预防专家共识》等,仅作医学科普学习,不做临床医疗使用,如果患有相关病症,请尽快到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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