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乘电动车自行车正确佩戴头盔
能够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伤亡风险
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
严查!严管!严处!
佩戴头盔有多重要?
安全头盔
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能在最危险的时刻救人一命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驾乘人员安全出行,促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自”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启动以来,积极宣传教育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依法依规佩戴安全头盔,使文明安全出行理念融入大家的日常交通,成为一种习惯。经过前期的劝导教育,目前大部分市民都能自觉遵守规定,主动正确地佩戴头盔。为了提升骑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平度公安交警将在全市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整治重点
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科学布警,在市区重点路口固定岗位、重点路段流动巡逻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上路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查纠整治力度,本着“逢违必纠、逢违必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接打电话、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灵活采取教育、提示、处罚等措施。同时,在人民路、常州路等主要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工作,规范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使驾驶人形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

在整治过程中,执勤人员发现绝大部分骑乘者安全意识较高,能够自觉做到佩戴头盔,但仍有一定数量未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而“出门着急”“忘带了”“在筐子里没戴”“速度不快”“不远”等成为不少市民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理由。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执勤人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要求立即整改,并通过系统平台,将违法信息进行记录;拒不整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

安 全 细 节
关 乎 生 命
一 人 一 盔
守 法 骑 行

祸起瞬间 防患未然
骑车前一定先戴好安全头盔
不戴安全头盔,遇上事故
再帅的发型,再美的妆容也白搭!
1
不戴头盔,头部着地受重伤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电动自行车骑乘者黄某逆向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黄某瞬间头部着地。 因未佩戴安全头盔,颅脑损伤严重,事后出现意识不清、反应迟钝的症状。

2
戴头盔,事故后只受了轻伤
安徽宿松,一女子在骑行电动自行车途中与对向行驶的农用车发生碰撞,连车带人一起重重摔倒在地。万幸的是, 女子戴了头盔,只受了皮外伤。

戴与不戴 一目了然
请大家树立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意识
头盔不仅要带上,更要戴上
还要系牢卡扣!

带头盔≠戴头盔
戴了头盔要把安全扣系牢
否则跟没戴没有任何区别
正确佩戴头盔的方式请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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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安全换得一时舒适
最后的结果往往让人难以接受
在此
平度交警提醒
广大驾乘人员
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十六周岁
后方载人不得超过12周岁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关键
平度交警将继续
守护您的出行平安路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守法出行
平安出行,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