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都建议我多写点关于时尚的文章,毕竟这么多年也是个泛家浮宅。
进入主题前,先讲这么个事情。
广州眉州一个村里的留守儿童,从小跟奶奶一起长大,初中学历,这样的一个人,仅凭一己之力,居然开宗立派引领了一种时尚文化现象。
这哥们的名字叫罗福兴。
他引领的这个时尚派别叫杀马特。
因此圈内人都叫他杀马特教父。
啥玩意是杀马特?
请看

11岁那年,罗福兴觉得炫舞游戏里的那些虚拟人物造型挺好看。
于是他就跑到超市花几块钱买了瓶染发剂,把头发染成了紫色。又到村口理发店整了个及其夸张的爆炸头。
然后就自拍了一些照片上传到了QQ空间里面。

这一下就炸了锅了,很多人都评论说这个造型好时尚啊!
于是罗福兴就去查了一下时尚的英文单词。
不知怎么地,反正他最后觉得smart这个单词很合适,
于是他就用在英语课本上给单词标读音的老办法,给自己的这个流派起了个名字,叫斯马特。
后来觉得斯马特还不够霸气,于是一个响亮的潮流名词就此诞生
杀马特
其实他要是一直用smart这个单词给自己署名,估计三年以后德国戴姆勒奔驰的那款小型汽车smart进入中国市场时,说不定还真得跟他联系一下,估计可以付他一笔可观的署名置换费吧。可惜了!
不管怎样,罗福兴的杀马特迅速得到了无数人的响应,没多久,群人数就逼近10万人。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无数的杀马特家族群纷纷建立,每个群都有自己的名字。
Z爱, C血, 狂少…..各种各样,非主流的各派都自认是杀马特家族成员。也都承认罗福兴的教主地位。
不好理解的事情却在后面发生了,按理说作为一种时尚或者审美的潮流,那都是参与者个人的事情,你觉得榴莲臭, 你不吃不就得了吗!
可是杀马特却遭到了从线上到线下的大肆攻击,黑客攻占并解散了他们的qq群和贴吧。
有人套上假发假扮杀马特,用各种方式来污名化杀马特这帮人,一时间,人畜无害的杀马特成了包括主流媒体在内无数人攻击的对象。
杀马特成员本来都集中在低端的工厂里打工,这些工厂一般对员工的衣着和发型本来没什么要求。但后来也渐渐地不允许员工打扮成这样了。
最后教父罗福兴不得不低头,为了谋生,他减去了长发染回了黑发。

到2013年前后,杀马特就几乎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了。杀马特文化确实显得有些粗糙
看起来有点雷人,甚至还有点土味,但是能理解的是,这些粉丝们大都生活在社会的边缘,多为农村留守一代,初中学历居多,从农村走出来进入沿海城市打工。多数在工作时间长,简单重复,待遇又比较低的状态下生存。
没人理他们的诉求,更没人愿意听他们的声音。
他们的一切包括审美在内都得听别人的当杀马特这种非主流文化出现的时候,长期被压抑被忽视的情绪终于找到了宣泄和呐喊的出口。
凭什么非得听你们的?凭什么非得追随主流精英文化的脚步呢?我们也要有我们的存在,也要有我们的声音。
我认为这是人类青春期毕经的一个过程,只不过每一个时代都有他们宣泄和呐喊的方式。
无独有偶,上世纪60、70年代,在工业革命的发源地英伦半岛,也掀起过一场规模和声势都更大的“杀马特“运动,它就是首先风靡于英美音乐界,而后又推动了世界时尚潮流蓬勃发展的朋克运动。
书归正传,朋克又称庞克(Punk)
破蚕于六十年代的摇滚乐,化蝶于七十年代。最初的表现是在音乐方面,由一个简单悦耳的主旋律和三个和弦组成,经过演变,它最后脱离了摇滚,最终成为了一种独立的音乐。
不同于摇滚乐,朋克音乐不讲究技巧,它强调的是思想解放和反主流的尖锐立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特定历史背景下,经济不景气,年轻人的反战和无政府情绪高涨,在英国社会下层青年人中,由失业者和辍学的学生形成了工人阶级亚文化群体——朋克集团(Punk)
在英美两国都得到积极效仿,最终形成了朋克运动。
朋克音乐在年轻人中一度十分流行,为世界多地青年喜爱。
需要提及的是,继音乐之后,朋克文化出乎意料地在时尚领域给全世界带来了巨大的惊喜。
回到西元1976年,英国伦敦,名为性手枪(sex Pistols)的乐团揭开朋克摇滚的序幕,同时也带起了前所未有的朋克时尚风潮。

性手枪的经纪人麦坎·麦克罗伦(MalcolomMcLaren)在伦敦经营并拥有一家名为《性》的精品店。通过他精英式的反艺术设计,性手枪乐队得以迅速名声大噪。那句著名的“这里没有未来”几乎成为了所有朋克人民的呼吁口号。

主角登场!gunag!
麦坎的老婆,时尚设计师薇薇安·维斯特伍德(VivienneWestwood)顺势而降,她粉碎了当时的审美观念,提出冲突打扮(confrontion dressing)的美学理念,通过将旧衣服的演绎,撕裂拉扯的破碎效果的演示,很多别针的频繁使用,甚至凭借一顶优雅的黑色绅士帽,第一次将矛盾与不协调同时呈现在一套衣服上,反而感觉创意十足。她的服装首先带动伦敦的街头时尚文化,继而东京,纽约,台北都有她的超级庞克狂热粉,薇薇安·维斯特伍德被尊为朋克教母


朋克文化涵盖发型,彩妆,服装及配件; 甚至音乐,思想哲学,文化及行为方式。
朋克服饰最大的特色体现在:扣环,绷带,扣针,打钉,拉链,反车线。
朋克的传统颜色是红,黑, 白。
代表字母:A=Anarchy(无政府主义)

七十年代,朋克造型狂野不拘,每一个元素及配备都相当大胆。苏格兰裙也被大量运用。

八十年代,钉子,简单的打钉皮衣加上DIY(doityourself)设计,逐渐占据了C位。

九十年代,朋克时尚转化为流行精神,不一定全副武装地穿出朋克精神,认真的表现自我才是朋克的真义。一条皮带,一双鞋子,一个手环,或一件背心,都是能做到引经据典,旁征博引。

现代年轻人的幸福之一,在于与流行文化的紧密度令人咂舌。只要你愿意,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地尝试任何你想要的造型。目前正热的轻庞克Style。不再像以前那么强悍,反而加入了许多柔美的元素在其中。
如蕾丝,绸缎,运动莱卡,碎钻… 在炎夏中给人消暑的视觉效果,外套上面的扣环加上光泽感的短裙,徽章上衣搭配苏格兰短褶裙。
从大腿侧边开始绑带的修饰设计。都具有代表性。

男孩子的朋克风,强调内敛及雅痞的味道。
稍微多层次的穿着方式也与庞克造型互相mix。有些英日混血的感觉。

拉链式设计也曾经是重点。颜色也以卡其,墨绿等大地自然色不断地变化延伸。


日庞,是比较偏向可爱或其他色系的庞服。因为庞克主要以黑红,黑白,或全黑色系为主。如果突然出现了很红色的,紫色的装扮,那就是偏日庞了。


相比苏格兰裙,七彩发型的英国传统风格,日系的搭配方法比较属于混搭庞克。
近代以前,服装的流行主要是由上层王室和贵族阶级所引领,他们的穿着决定着当时的时尚。
随着民主日益深入人心,大众消费和成衣业的兴起,传统意义上的流行方式发生了改变,而朋克风格就是从下到上流行方式的一个典型代表。
他们用自己特立独行的装束风格彰显自己,表明其与主流文化的不同。拒绝权威,提倡消除阶级,崇尚性和颠覆,其影响的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音乐,更是一种对时尚和时髦的抗拒和反叛。Punkstyle主张DIY(doityourself),把旧的衣服和布料进行再造加工,让服装呈现出一种新的粗糙风格。他们喜欢用狗链做装饰品。穿开线或故意撕破弄脏的带着特大号安全别针的衣服,磨损的衣边,印有粗糙的字眼,*力暴**或者色情的图案,渔网似的长筒*袜丝**,马丁博士靴(DocMartensfootwear)……

发型也是朋克造型的焦点之一。莫西干人(北美印第安人的一个分支)的发型,染着各式各样的颜色,令人咂舌。

涂黑眼圈,画猫眼妆,烟熏妆,暗色调的口红,耳朵,鼻子,脸颊和嘴唇等部位用安全别针和撞钉穿孔,在身上绘制纹身,这些在我们今天的流行时尚中看似正常的装束在那个时代却显得那么的反常。
庞克一族发展到后来开始流行穿鼻钉,舌钉等,甚至在私密处穿钉。穿黑色T恤或黑色有风帽的运动衫,服装上印有不同图案和文字的各式各样的logo,以此表达他们的内心感受。
今天这些都早已经成为了时尚设计家族不可分割的设计因素。
到了21世纪初,新的混合了80年代和90年代的新的朋克样式出现了。
身着Converse,All-Stars等牌子球鞋,格子花呢的裤子,紧身T恤,镶有撞钉的皮带,有弹性的露指手套,颜色鲜艳的运动夹克…… 所有的一切都被大众借鉴和模仿而成为流行,并且影响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