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职业打假人 (职业打假人不能认定为消费者)

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

究竟是维权还是唯利?

其行为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什么是职业打假人法律认定,山西法律对职业打假的认定

下面,我们看一个实际案例。

原告:姜××在被告××自营旗舰店”的商家处购买名为“态好小分子蛋白肽(固体饮料)小分子肽蛋白肽粉钻石装12g*30袋/盒”的商品10盒共支付10349.5元。原告称该商品详情页中以“小分子大豆肽对人体8大系统的帮助”为题的宣传,有“修复炎症部位调节肠道菌群”“预防骨质疏松促进骨骼恢复健康”等表述。原告主张,其出于保护父母健康的目的,大量购买涉案商品。作为普通消费者,出于对被告××公司自营商品的信任购买涉案商品,收到涉案商品后,查看该商品的说明书,发现说明书中并未载明涉案商品具有对人体8大系统的帮助功能。

综上所述,姜××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购物款,并给予“三倍赔偿”,并要求被告承担运费。

被告:提交涉案商品供应商出具的情况说明及参考文献,并据此主张,涉案商品中的肽为生物学专业用语,商品宣传页面展示的“小分子大豆肽对人体8大系统的帮助”属于对营养知识的介绍。国内外各大科研机构、高校等权威单位已针对大豆肽的功能发表过大量论文、期刊,涉案商品的宣传系基于客观事实。被告提交涉案商品宣传页面截图,显示题为“小分子大豆肽对人体8大系统的帮助”的宣传下方,标注有“以上营养知识仅供参考,不代表产品功效”的声明。并据此主张,涉案商品的实际销售者在销售涉案商品时未对任何消费者造成误导,亦不存在欺诈行为。

被告主张,原告不属于消费者,其大量购买涉案产品并提起诉讼的行为系其以诉讼为手段、以法院为工具的牟利行为。被告提交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截图共12张,显示原告为多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以上事实,有订单详情、商品实物图片、商品页面截图、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截图和当事人陈述等在卷佐证。

法院认为被告涉案商品宣传页面中含有“修复炎症部位调节肠道菌群”“预防骨质疏松促进骨骼恢复健康”等表述,属于对涉案商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不当宣传,违反了有关食品广告方面的规定。故对于原告主张解除合同、退货退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本案原告曾多次购买食品进行索赔,本案购买行为明显不同于一般消费行为,且无合理理由予以说明,原告作为多次购买商品进行索赔的人士,对食品标签、宣传页面具有高于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并不存在“被误导”的情形,故对原告据此主张的惩罚性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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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如下: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告姜××和被告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关系;

二、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姜××购物款10349.5元,与此同时,原告姜××向被告北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退还商品,因此产生的合理运费由被告承担。

三、驳回原告姜××的其他诉讼请求。

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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