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水军”是一个真实存在,但又很难看到庐山真面目的违法犯罪团伙。他们隐藏在互联网世界中,提供有偿发布虚假信息及有偿*帖删**服务,严重危害了互联网安全管理秩序和社会秩序。

去年5月,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公安部指令,有叙永籍人员在互联网从事“有偿*帖删**、发帖、灌水”中介模式产业链的“网络水军”团伙。泸州市局迅速将该指令通报叙永县公安局。

删稿后的网站页面
叙永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接到线索后立即立案侦查,隐藏在水潦彝族乡、观兴镇的一个“网络水军”团伙浮出水面。
经过侦办民警调查发现,该团伙成员平日出行都以宝马车辆代步,且在乡镇和县城四处购买房产,但始终坚持生活在老家-大山深处。

抓获胡某时,胡某正躲在厕所删除通讯信息
2017年8月,通过四川省厅网安总队的指挥部署,四川泸州叙永县公安局对该团伙进行收网,第一阶段抓获主要嫌疑人袁某等7人。通过进一步侦查审讯发现该团伙利用腾讯QQ等及时通讯工具进行接单和派单,且该团伙与各大网站的编辑和副总编等勾结形成一条完整的有偿*帖删**和发布负面信息的黑色利益链条。

部分证据截图
根据办案民警进一步掌握的线索证据,,专案组分别在湖北、陕西、北京等地区抓获该团伙其余成员周某、王某等30人。至此,警方查获该团伙作案手机近40部、电脑30余台,查明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网络水军”从事编造虚假信息、非法推广等违法活动,其危害不言而喻。
警方通报:

叙永"网络水军案"中,搜房网从业人员周某帮助袁某等人在“搜房网”共计*帖删**200余条,非法获利63900元。


北方网从业人员梁某某帮助袁某等人在“北方网”删稿8条,非法获利共计4000元,目前已依法对该员予以了处理。


"华商网"曾从业人员周某某、王某某、张某帮助袁某等人在“华商网”删稿发稿,共计非法获利69000元。目前已依法对以上人员予以了处理。





证券之星从业人员曾某某,帮助袁某等人在“证券之星”*帖删**,非法获利共计31800元,目前已依法对该员予以了处理。


网络水军与网站编辑勾结有偿删发帖,已涉嫌非法经营。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处罚条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素材自:平安叙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