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新源、三博脑科、德尔玛、蜂助手四家创业板企业注册

来源:小财米儿

小财米儿注意到, 2 02 3 3 22 日晚, 证监会网站披露,同意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 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海科新源、三博脑科、德尔玛、蜂助手四家创业板企业注册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据了解,海科新源主要从事碳酸酯系列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和高端丙二醇、异丙醇等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碳酸酯系列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国内主要客户有天赐材料、比亚迪、国泰华荣、杉杉股份等;海外主要客户有中央硝子、韩国天宝、韩国 ENCHEM等知名锂电池电解液厂商。 丙二醇和异丙醇产品的部分客户为阿克苏诺贝尔、强生、万华化学、爱普股份、倩采及珀莱雅等国内外知名大型化工企业。

间接股东权益复杂

历史沿革几多隐患

但据小财米儿了解,海科新源存在间接股东层面部分权益可能出现的风险。事情是这样的: 2020年5月前,海科新源间接股东海源投资的股权结构为新润投资持股97.37%、曹晓东持股2.63%。2020年5月,海源投资股权结构调整为新润投资持股97.27%、艾德诺持股 2.73%,其中,登记在曹晓东名下的艾德诺84.09%合伙份额为海科化工历史沿革中形成的职工股未清理完毕部分对应的权益,2021年9月,这部分权益已办理提存公证,对应的海科新源持股比例为1.87%。

据悉,这样的情形系因规范海科化工历史沿革中的职工股问题,自 2017年起通过新润投资启动管理层收购,共涉及663名实际出资人。2017年,新润投资集中收购624名实际出资人的权益后至2021年3月期间,又陆续收购了12名实际出资人的权益。

2021年5月,为继续规范职工股未清理完毕问题,同时保障剩余27名实际出资人的权益,新润投资、曹晓东与其中1名实际出资人高长杰共同新设有限合伙企业艾德诺,将剩余 26名实际出资人的权益对应转换为艾德诺中的合伙份额,并继续暂时登记在曹晓东名下。

2021年5月至今,新润投资又陆续收购了3名实际出资人的权益。新润投资、艾德诺、曹晓东与剩余23名实际出资人多次沟通,请求实际出资人通过显名或转让的方式规范海科化工历史沿革中形成的职工股未清理完毕事项,但剩余23名实际出资人未充分配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这部分权益实际出资人与曹晓东、艾德诺、新润投资、海源投资之间虽不存在诉讼纠纷,但业内人士向小财米儿表示,不排除未来会发生诉讼纠纷或其他争议的风险。

毛利率存在波动

贸易直销有差异

报告期内,海科新源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9.12%、21.53%和31.34%,2020年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之前在销售费用核算的运费和销售佣金纳入营业成本核算,导致当期综合毛利率 有所下降。剔除该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海科新源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12%、26.55%和 36.80%,存在一定的波动情况。

小财米儿不免为其担心,报告期内海科新源的综合毛利率由于原材料价格和产品售价的波动、各产品产销量的变化、下游市场需求调整而有所波动,假设今后行业上下游出现较大的异动,那么各产品的毛利率势必会出现不稳。

据小财米儿了解,报告期内,海科新源的碳酸酯系列产品主要以向直销客户销售为主。 2019年至2021年,其碳酸酯系列产品向直销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0,433.34万元、89,397.55万元和207,326.60万元,销售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其碳酸酯系列产品向贸易型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869.71万元、8,253.62万元和9,230.10万元,销售金额较小。

小财米儿发现, 2019年至2021年,海科新源的碳酸丙烯酯产品向直销客户销售的毛利率分别为11.82%、10.13%和21.13%,向贸易型客户销售的毛利率分别为15.69%、15.99%

26.95%,其碳酸丙烯酯产品向直销客户销售的毛利率水平总体上低于贸易型客户。对此,海科新源解释,这主要是因为:首先,2019年和2020年,其向贸易型客户销售的主要是工业级产品,而向直销客户销售的主要是电子级产品,工业级产品的单位成本较低,虽然工业级产品的销售单价低于电子级产品,但因其向贸易型客户的销售金额较小,贸易型客户主要以零星采购为主,所以议价能力相对较强,使得它对贸易型客户的销售毛利率较高。其次,2021年,海科新源向直销客户和贸易型客户销售的主要产品规格均属于电子级产品,因其向贸易型客户的销售 金额较小,贸易型客户主要以零星采购为主,议价能力相对较强,使得它对贸易型客户的销售毛利率较高。

在小财米儿看来,关于毛利率的分析一直是 IPO审核的重中之重,毕竟从财务审核的角度来说,毛利率是一个能够反映公司行业地位、技术含量、客户话语权和定价权的一个非常综合且实际的指标。当然,同一个行业的不同模式的企业,同一个企业的不同产品、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的客户结构、不同的销售区域等都会对毛利率产生很大的影响。因而,对于毛利率的分析一定是谨慎总结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发散寻找每一个商业逻辑合理点的过程。说白了,毛利率分析就是一个发现异常和差异,然后寻找到合理理由解释差异的过程。所以说,海科新源的销售毛利率是否合理, 还是得靠更多的辨析才能下定论。

高买低卖事出有因

购销时点引发联想

报告期内,海科新源还存在部分采购价格高于销售价格、采购价格与销售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况。具体来看,对于异丙醇产品,海科新源存在 2019年度异丙醇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况。海科新源的说法是:这是因为采购及销售时点不一样导致的,比如对于采购金额较低的四川金恒通化工有限公司,海科新源向其采购异丙醇的主要时点为2019年8月,对于销售价格较高的安徽易普化工有限公司,向其销售的主要时点为 2019年1月。2019年1月异丙醇市场价格较2019年8月市场价格高出很多,因此海科新源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差异较大。

2021年,在丙二醇产品贸易业务中,因为采购及销售时点不一样,存在部分采购价格高于销售价格的情况,比如对于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的浙江弘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我们向其采购的丙二醇主要时点为2021年4月和5月,向其销售的主要时点为2021年1月、2月和3月,2021年4月的市场价格较高,因此整体采购价格高于销售价格。而当所采购的产品对外销售时,我们的销售价格高于采购价格,因此并不能简单理解为高买低卖。”海科新源说。

小财米儿由此分析,存在采购价格高于销售价格的情况在海科新源看来可谓“见怪不怪”,虽然海科新源解释为采购时点和销售时点的“移位”,但仍难免让人产生更多的联想,认为海科新源似乎存在“个中况味”。

客户与供应商重叠

成本利益共沾疑云

据小财米儿了解,报告期内,海科新源还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据了解,采购额、销售额均超过 20万元的重叠主体有24家,重叠主体类型主要为原材料供应商和贸易业务贸易商企业。

据悉,报告期内,海科新源向原材料供应商销售金额分别为 307.34万元、404.51万元

148.08万元,销售金额占比为0.29%、0.24%和0.05%,销售金额占比较小;海科新源向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25,556.66万元、39,384.28万元和43,036.99万元,采购金额占比为34.45%、30.23%和20.40%,采购金额及占比均较大。

海科新源解释,其客户与原材料供应商重叠的主要原因是:首先,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等供应商系综合实力较强的化工企业,为其提供环氧丙烷、环氧乙烷等重要原材料,同时上述公司对丙二醇、异丙醇等产品存在需求,因此会采购海科新源的部分产品;其次,东营市齐旭雅化工有限公司为贸易型公司,海科新源向其采购部分工业级碳酸二甲酯作为锂电池电解液溶剂的原材料,同时向其销售少量的产品;再次,淄博市临淄泰达化工有限公司为海科新源的原料甲醇钠供应商。自 2020年开始,客户对于海科新源电 解液溶剂产品的杂质含量有更高的要求,经分析该杂质由原料甲醇钠带入。因此,海科新源开始对甲醇钠供应商及其原料甲醇提高管控,对外采购符合指标要求的甲醇并将其销售给淄博市临淄泰达化工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甲醇钠。甲醇钠的主要原材料为甲醇和钠,前期海科新源只为其提供合格的甲醇并且目前其直接从合格的第三方甲醇厂商购买,不属于为海科新源进行委托加工。

此外,报告期内,海科新源的部分客户为贸易业务贸易商,海科新源存在同时向其采购和销售的情形。据了解,重叠主体主要为上海明都化工有限公司、易立信(青岛)化学有限公司和四川金恒通化工有限公司等 17家贸易业务贸易型企业。报告期内,海科新源向该类客户的销售额为 597.71万元、5,889.83万元和2,448.52万元,销售金额占比为0.57%、3.55%和0.80%;向该类客户的采购金额为1,627.70万元、2,483.72万元和1,673.49万元,采购金额占比为2.19%、1.91%和0.79%。

虽然海科新源坦言,其向部分贸易业务贸易商客户采购的主要原因是:出于成本、时效的考虑,其在向贸易商客户销售主要产品的同时,因为阶段性产能不足,需要临时外采部分产品,供给其他客户,维护客户关系。但小财米儿认为,这仍会让人产生是否存在相关客户或供应商为其承担成本费用或其他利益安排等情形的联想,只不过说法不同而已。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博脑科是以神经专科为特色的医疗服务集团,成立于 2003 年 。公司 主要病种包括颅脑肿瘤、脑血管疾病、功能神经外科疾病、癫痫、脊髓疾病、小儿颅脑疾病、疼 痛疾病等。 公司下属各医院均为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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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据了解,德尔玛是一家集自主研发、原创设计、自有生产、自营销售于一体的创新家电品牌企业。公司旗下品牌包括“德尔玛”、“飞利浦 2”、“薇新”等,主要产品类型包括家 居环境类、水健康类、个护健康类以及生活卫浴类。

2 019 年至2 021 年,德尔玛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 75,555.50万元、97,223.02万元 143,469.8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81%、43.64%和47.23% ,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其中,小米集团2 019 年至2 021 年,位列德尔玛第三大、第二大、第一大客户。

资料显示,天津金米 2020年11月增资 德尔玛。天眼查资料显示,天津金米为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则是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此可知,天津金米为小米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小米集团与德尔玛之间应该存在关联关系,但是其招股书中显示小米集团为非关联方。

小米集团作为德尔玛2 021年第一大客户,监管层尤为重视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对此, 德尔玛在申报材料中称:“ 天津金米入股前后,公司和小米集团的 产品定价及结算方式、信用政策均不存在明显变化,不存在小米集团向公司进行利益输送情形;公司对小米存在预估收入确认的情形。”

但是2 019 年至2 021 年整个报告期内,小米集团一直位列德尔玛应收账款客户的第一名。小米集团对德尔玛的应收账款从2 019 年5 887.30 万猛增至2 020 年的1 .66 亿,再到2 021 年的1 .00 亿,这还是小米集团以应收票据结算了部分应收账款的结果。否则算上德尔玛2 021 年新增的6 430.66 万的银行承兑汇票;推算2 021 年德尔玛对小米集团的应收账款应该在1 .5 亿元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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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玛与小米集团的应收账款增加至上亿元发生在2 020 年,也是天津金米增资入股公司的同一年。不知道实属巧合还是另有原因。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蜂助手 是一家互联网数字化虚拟商品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为移动互联网相关场景客户提供移动互联网数字化虚拟商品聚合运营、融合运营、分发运营等综合运营服务,为物联网相关场景提供物联网流量接入、硬件方案、场景应用等综合解决方案及云终端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服务类别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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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虚拟商品综合运营服务收入分别为 37,421.82万元、43,637.69万元、63,342.41 万元和 34,616.85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8.38%、86.52%、88.60%和 86.78%,为公司的第一大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