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钢号表示方法概述
钢的牌号简称钢号,是对每一种具体钢产品所取的名称,是人们了解钢的一种共同语言。关于钢铁产品牌号表示方法,我国现有两个推荐性国家标准,即 GB/T 221—2008《钢铁产品牌号表示方法》和GB/T 17616—1998《钢铁及合金统一数字代号体系》。

前者仍采用汉语拼音、化学元素符号及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原则命名钢铁牌号,后者要求凡列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钢铁产品,应同时列入产品牌号和统一数字代号,相互对照并列使用。
(1)非合金钢,低合金钢和合金钢中的合金元素 规定 含量界限值表

注:1.因考虑海关关税而区分非合金钢、低合金钢和合金钢时,除非合同或订单中另有协议,表中Bi、Pb、Se、Te、La系和其他规定元素(S、P、C和N除外)的规定界限值可不予考虑。
2.La系元素含量,也可作为混合*土稀**含量总量。
3. 表中“一”表示不规定,不作为划分依据。

(2)牌号中采用的汉字及汉语拼音或英文单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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