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公司不让居家办公怎么办 (关于疫情期间居家办公的申请)

面对肆虐的新冠疫情,很多公司都开启了居家办公模式,这时候对HR来说,就面对着如何制定居家办公的管理问题,小编从网上搜罗了一篇规章制度,分享给大家(由于此文是在社群中获得,并未获知具体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谢谢!)。

疫情期间居家办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与目的

鉴于国家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了公司员工的生命健康,更为全面配合国家各项防控政策,阻断疫情传播,根据中央及地方各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各类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当下疫情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度公示与效力

公司可通过在线开会宣导、邮件、微信等存储介质传输、公司门户网站、内网办公系统上传及传阅等进行本办法的有效公示。

公示后本办法对员工的言行具有法律约束力。员工有义务通过各个渠道查收、阅读、学习并全面遵守各项制度,不得以不知晓、未查阅、未学习为借口主张本办法对其不产生效力。

第三条 适用对象

1.销售、客服、人事、出纳、法务、数据维护及其他适合在家办公的部门员工;

2.各部门中高层管理级员工;

3.外地返沪需居家观察隔离的员工;

4.其他适合在家办公且经审批同意的员工。

第四条 办法解释与修订

对于本办法适用产生争议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解释争议期间不停止本办法的执行。

未修订前,本办法与现有法律、法规或当地政策中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相冲突的,以上位法规定为准。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当地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或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可以对本办法既有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办法有权通过本办法第二条进行公示。

第二章 管理组织

第五条 公司设立各层管理组织,实现在家办公期间的各项审批及管理。

1.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成立管理小组,负责疫情背景下公司整体运营及各部门工作的统筹安排;

2.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或组织成立工作小组,负责下达工作安排、验收工作成果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3.人事部门成立用工管理小组,实行各项用工管理及违纪处罚;

4.行政部门成立值班小组,负责各项文件收发及后勤保障;

5.IT部门成立IT工作组,负责远程技术支持、文件获取及导出工作。

第三章 在家办公实施流程

第六条 统筹安排

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内员工工作性质结合员工个人状况及意愿统一向管理小组上报部门内可实行在家办公人员名单;

2.行政部、IT部统筹安排当班人员名单并上报至管理小组;

3.人事部统计各部门上报的各类人员名单后,以邮件的方式统一发送在家办公通知及当班通知;

4.接到在家办公通知及值班通知的员工根据公司安排遵照本办法规定实行在家办公。

第七条 员工申请

1.除统筹安排在家办公人员外,有特殊原因需要在家办公的,可以向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提交在家办公申请,申请中需列明在家办公原因及在家办公的可实现性。

2.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协商后,认为具有合理事由及具有在家办公条件的员工可予以批准,并发放在家办公通知。

3.收到在家办公通知的申请员工可根据公司安排遵照本办法规定实行在家办公。

第八条 办公场所备案

1.在家办公员工需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准确的家庭地址、电子邮箱、手机号码。

2.原则上在家办公期间不得变更办公家庭地址,如有特殊原因变更的,变更范围不得超出户籍所在地或当前居住市范围内,且需在变更当天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变更后的家庭地址。

第九条 办公环境及办公物品

1.在家办公的员工,需自行在家中安排一处僻静的办公环境,同时设置办公桌椅及电脑。

2.鼓励在家办公员工尽量使用自有条件办公,确有需要的,可以部门为单位向行政部门提交办公用品需求清单,由行政部门根据需求向员工以快递、专人配送的形式交付。

3.在家办公员工有必须工作物品需取回的,优先采取联系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根据员工指示获取寄发的形式取回,确有不便的,提前联系值班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后前往办公室取走。

4.员工应当妥善保管各类办公用品,待恢复办公室正常使用后,统一交还行政部保管使用。

第十条 特殊事项

1.在家办公期间,涉及需提交书面文书的相关工作内容,譬如申请休假均暂时改为线上提交,员工需保留书面资料待恢复办公室办公后或按照相关部门统一要求邮寄交至相关部门统一核实。

2.在家办公期间暂延报销事宜,员工需保留报销使用发票,确有大额报销的,经预约后邮寄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配合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一条 取消在家办公

在家办公政策系公司依据疫情采取的临时性管控举措,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整体取消或取消特定部门、特定员工在家办公,并通知员工提前恢复办公室办公。

第四章 办公室管理

第十二条 值班管理

行政部员工根据当班通知轮流至办公室值班,负责下述各项工作:

1.*物文**收发。收取文件、物品的需第一时间向相关收件人反馈,并根据收件人要求拆拍或转寄;

2.后勤保障。以减少前往办公室为原则,全力配合其他同事提供必要的物品快递、文件资料查找发送工作;

3.防控管理。妥善安排并负责办公室的安全防控工作;

4.其他根据上级指示或实际情况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办公室防控

为了全体值班员工的安全健康,当班员工应当做好办公室防控工作,期间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于每日值班结束后,做好办公室消毒工作后方可下班离开。

为保障个人及他人的安全健康,预约前往办公室的员工也应当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在办公室保持佩戴口罩,不游窜、不聚集、少交流,办好必要事宜后尽快离开。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十四条 办公时间

全体在家办公员工工作时间均为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8:00。

第十五条 考勤管理

在家办公员工实行定点考勤与考勤抽查相结合的考勤方式。

1.定点考勤

员工每日在OA系统/微信群组中进行上、下班打卡,同步在微信群组中发送办公状态照片。

2.考勤抽查

人力资源部门不定时以邮件、微信方式对员工抽查考勤,员工需保证沟通顺畅,并在邮件、微信发出后20分钟内提供当下办公状态照片。

第十六条 旷工

1.员工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旷工:

(1)员工未获批准,在1小时内失去联系,且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合理理由的;

(2)员工未获批准,当天未打卡且无工作成果的;

(3)员工未经请假擅自离家的;

2.旷工的最小计算单位为2小时,旷工时间在2小时内的视为旷工2小时,旷工时间在2小时-4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旷工时间超过4小时内的视为旷工1天。

3.员工旷工时间无法确定的,原则上视为旷工半天;当日无工作成果的,视为旷工1天。

第十七条 加班

1.原则上不允许加班,如有特殊紧急事项需加班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班。

2.员工加班的优先予以调休。

第十八条 请假

员工需请假的,仍按照公司相关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需书面审批、提交相关材料的,均改为以邮件方式进行审批,相关材料拍照后作为邮件附件提交,同时员工需保留相关材料,待恢复办公室正常办公后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核实。

第六章 劳动管理

第十九条 工作安排

1.管理小组对公司整体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整体安排以月/周为单位制定部门内部整体工作计划。

2.各部门负责人衡量员工工作性质及工作条件通过工作群组或单向逐级下达各项工作安排。

3.员工根据手头工作及上级领导下达的工作安排于每日17:00前后在工作群组中提交本人次日工作安排,部门负责人于次日9:30前对部门内员工当日工作安排进行统筹调整确认。

第二十条 工作联系

员工应保证手机、微信、邮件畅通,保持高效沟通。

第二十一条 办公会议

1.为便于工作沟通及成果汇报,建议各部门、各工作组每日通过OA系统或微信群语音的形式召开办公会议。

2.为便于提高员工办公效率,防止工作冲突,建议各部门均提前一日协商确认会议时间。

第二十二条 工作汇报

1.公司实行实时工作汇报制度,员工有特殊工作成果或工作相关事宜的随时做好沟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公司实行每日强制工作汇报制度,员工应提高自我要求,积极工作,每日下班前应当完成当日工作安排,并在工作群组中简要汇报当日工作内容、进展及成果。

3.公司实行每周工作汇报总结,员工每周五下班前详细汇报当周工作内容及工作成果,同时鼓励各部门每周五组织工作会议,进行各项工作调整与验收。

4.各部门负责人需对每日、每周工作汇报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员工工作进度。

第七章 违纪管理

第二十三条 处罚种类与有效期

1.处罚种类

员工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如下处罚:

(1)书面警告;

(2)记过;

(3)解除劳动合同。

2.处罚有效期

本条第一款中所称书面警告和记过的有效期为自处罚之日起12个月,期满失效。

第二十四条 竞合处理

同一违规违纪行为触犯规章制度中两个(含)以上条款的,按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第二十五条 书面警告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可以给予书面警告处罚:

(1)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包括工作安排、工作汇报、会议安排等)的;

(2)未按规定打卡或上传工作状态照片的;

(3)工作懈怠,不能按照要求准时完成临时性紧急工作任务的;

(4)工作时间内未保证通讯畅通,其他同事通过微信、邮件、电话均无法联系到员工超过30分钟的;

(5)未经提前报备,擅自进入办公室,且未采取防护措施的;

(6)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家庭办公场所2小时以内的;

(7)有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但未造成损害的。

第二十六条 记过处分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可以给予记过处分:

(1)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包括工作安排、工作汇报、会议安排等),且对上级出言不逊的;

(2)在受到书面警告后又发生旷工半天以上的;

(3)工作懈怠,无突发疾病的特殊原因未完成当日工作安排的;

(4)未经提前报备,擅自进入办公室,且行为不当,造成疫情传播危险或恐慌的;

(5)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家庭办公场所超过2小时的;

(6)在家办公期间员工不配合所在居委、村委、街道等主管部门自行居家隔离要求造成需强制统一隔离的;

(7)有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且给公司造成损害的。

第二十七条 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连续旷工达三(含)日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达五(含)日以上;

(2)员工12个月内累计被书面警告3次或被记过2次或被1次记过2次书面警告的;

(3)员工因传播疫情、不服从防控措施等原因被治安处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而致使公司向相关部门承担机关行政处罚,或向第三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1000元以上的;

(4)员工因传播疫情、不服从防控措施等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被采取行政拘留、司法拘留、逮捕而被采取限制自由措施缺勤达到或累计达到旷工解除天数的;

(5)员工提交伪造或虚假的各项材料骗取假期并达到旷工解除天数的;

(6)员工虚假打卡或提供虚假的工作状态照片超过3次的;

(7)员工在工作期间(非全日制除外)或病、事假期间未得到公司许可在网络平台或其他企业从事第二职业(兼职);

(8)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处分送达

违纪行为处分送达以员工签收确认为原则;员工拒绝签收的不影响其效力。公司亦可通过书面快递、电子途径等方式送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除本办法特殊规定外,其余办公流程、请假手续、违纪处罚等均按照公司原有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决定整体取消在家办公之日止失效。

XX公司

2022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