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成公司老板!提醒:你的这件东西请收好,否则可能被“坑”惨

我竟然莫名其妙成了一家公司的老板!”截至今年6 月底,江西省各级 市场监管部门接到 70 起群众举报,冒用举 报人身份信息并伪造其 签名进行公司注册登记现象 越来越多。记者从省市场监 督管理局获悉,为遏制此类现象,该 局于今年3月制定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冒用 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登记违法行为专项清理行动 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轮专项整治行 动,同时将推进实名认证与有效监管。

有市民名下莫名多了家公司

今年3月9日,南昌市民刘某、李某到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投诉,反映其身份证被人冒用注册了南昌易颖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颖达公司)。接到举报后,南昌市市场监管局随即开展相关调查。

经查,易颖达公司 2011 年 12 月在原新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准注册成立,2013年9月,该公司 因未按规定参加 2011 年度、2012 年度企业年检,被登记机关依法吊 销企业营业执照。

今年3月13日,南昌市 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营业 执照上住所“南昌市新建 县长堎镇明矾路 260 号东 区38栋2单元501室”的业 主进行核实,业主称其住 宅从未向任何人出租用 于公司办公,也未将房 产证资料提供给任何人 用于办理公司注册登 记,同时业主不认识投诉人刘某、 李某。3 月 14 日,该局向新建区长 堎镇广场社区居委会发函调查该 公司住所证明中有关住宅改为商 用意见的存档资料。3 月 15 日,广 场社区居委会书面回复称,由于原 幸福北路餐饮街改造,广场社区居 委会搬迁,所需资料无法核查提 供。据此,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认为 该企业提供的住所证明材料涉嫌 虚假,经会议研究决定,撤销了易 颖达公司的设立登记。

无独有偶,今年 5 月 20 日,万 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 12345 电话 求助,饶某发现有人冒用了他的身 份证在南昌注册了公司,希望把信 息注销。万年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将 此情况转至万年县公安局,并指导 饶某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即万年 县公安局报案,然后将报案资料提 交至南昌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办理 了注销。

推进实名认证和有效监管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我省将推行实名认证,解决“被法人”“被股东”问题。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将互联网实名认证技术融合到商事登记具体业务环节中,补齐传统商事登记流程上无法识别真实身份的安全短板,实现申请人实名的关键转变。依托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和江西市场监管网上大厅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认证电子签名提交申请,全面推行企业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在企业设立登记环节,实现对股东、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高管及委托代理人等相关自然人的身份查验,在变更(备案)登记中对新增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进行实名验证,有效遏制虚假登记增量。

与此同时,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商事登记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商事登记行为高发行业,依托公司住所(经营场所)实地核查等多项措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将查处虚假注册登记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发现存在“被法人”“被股东”和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现象,就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发布警示信息。同时将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函告扫黑除恶办或移送公安部门。

市监部门还将向社会揭示目前出现的微信“兼职打卡”“领税票”等骗取身份证办理虚假登记的套路,让广大群众充分知晓将身份证件随意交给他人办理商事登记的法律后果和妥善保管身份证件的重要性。

“被法人”“被股东” 有三类情形

1、冒用举报人身份信息并伪造其签名进 行公司注册登记。

2、伪造举报人签名冒用其股东身份形成股东会决议进行公司经营事项变更登记。

3、举报人在知情的情况下允许或授意他人伪造其签名办理注册或变更登记,随后出于逃避责任等原因以冒用登记为由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纠正请求。此种情况中,举报人企图利用登记机关的撤销纠正,帮助其达到逃避债务、法律责任的目的,举报人是否知情难以界定,其性质和后续处理方式均有特殊性。

●妥善保管身份证件

●勿将身份证件随意 交给他人办理商事登记

●微信“兼职打卡”“领税票”等,可能被骗取身份证办理虚假登记

◎文 /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章娜 实习生 廖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