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逗我很好玩》。
5年前我的未婚夫因公殉职尸骨无存。可今年8月20号晚上8:17分,王队亲自打电话给我,他说沈医找到了,人没死活的好好的但要结婚了。去往那个沿海小镇时王队和同行的警察一直在劝我:可我不死心。我是他追了两年宠了5年。求了两回婚的人,他怎么可以忘了我?我妈撒着手上的宿圈。
他明明已经对我求婚了,怎么可以娶别人?飞机转大巴,5个小时的大巴我吐的天昏地暗,已经10个小时。我们四个人终于到达那小镇。
在那王队指着一家叫做晴天的民宿,一直默默无闻的旅馆。因为游客拍了一组照片而突然走红,那一组照片里突然出镜的老板更是吸粉无数。虽然只有一个侧脸,但足以让一群人都为之疯狂。王队看了我一眼他什么都不记得了,一定要我紧紧盯着那扇门,无感顿释。
王队推开门的时候,海螺特制的风铃响起一阵清脆的声音。眼前是一个很大的一个院子,鹅卵石铺成了一条小路直通屋子。院子里有个超大的秋千,还有一条金毛和好多只猫。我诧异的看着那些小动物,忽然一个人从贝壳串成的帘子后走了出来,来人人高腿长。披下的臂膀线条紧实流畅,侧脸轮廓干净利落。

看到他的一眼,我的身体就不受控制的僵滞在原地,后背发麻脑袋里嗡嗡的。身体功能好像一瞬间全部丧失,只能拼尽全力死死的盯着眼前的男人。我见过跟沈毅8成像的人,甚至连眼角下的泪痣都一模一样。可我看一眼就知道他不是沈毅。
眼前的人跟我的少年相距甚远,他的脸比少年的沈一五官更加成熟,多了棱角更多了些冷峻,我控制不住的靠近在靠近,直到看到了他眼角的位置,脖子上的红绳,审批。我强忍着哭腔轻轻喊出他的名字,生怕吓跑怕他抬头看我,竟是陌生到了极致的眼神。
什么沈毅?我几乎说不清楚他的名字。那人冷漠的看着我。抱歉小姐你认错人了,可我这辈子什么都可能认错。唯独不会认错沈一。因为他是我的半条命,王队急忙拉着我,不好意思,还有空房间吗?沈一抱着双臂仔细的审视了一下,我们有要几间房。两间进来吧。他径直扭头往屋子里走,一个眼神都没看过来。

我天真的以为只要他看到我,他一定会想起我。只要他看到我,一切就会不一样的。可他看我的眼神陌生又犀利,还带着一点的被唐突的嫌弃。听到他还活着的时候我没有哭,听到他结婚了我也没有哭。可以想到他刚刚的眼神,我的心像是被人攥在手里,疼的快要炸裂开来,眼泪不受控制的落下。
身份证王队递过我们的身份证,那人接过身份证的时候我清清楚楚的看到,他左手小拇指少了一截,他走向柜台边腿走起来微博。我捂住自己的嘴巴。王队拿过房卡急忙让人把我带了出去。
我坐在房间里好久才找到自己的声音。他怎么变成这样了?来的路上我发誓,见面我一定很狠甩给他一个巴掌。这个负心汉怎么可以忘我娶别的女人。可看到他的那一刻,我突然就舍不得了,我只想抱抱他。
我在房间里待了好久,久到是保时出单开职我带出了房间。大家都在后院吃烧烤。我一眼就看到了正在烤串的神医。黄队站在他旁边,两个人似乎很熬得来。聂一好点了吗?我点头。阿南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聂一。我缓缓伸出手控制着自己不要抖,孟念-你好。婚后温热的手掌短促的握了下我的手。阿南你好。陌生人之间的打招呼。那一瞬间我鼻尖一酸,想起了刚求完婚的时候,他抱着我整个人温柔的不像话,浅浅的喊我沈太太你好,终究是错过了。

看着眼前的人我有无数的话想问,到头来还是只问了句这里很漂亮,你们在这里过得好吗?他熟练的翻着烧烤架,随口回答挺好的,那就好。说话间一块鸡翅忽然掉了下来,他看何门口的方向土豆过来。土豆是我们共同领养的一只橘猫的名字,名字还是他取的。他说又胖又圆叫土豆得了,看着甩着尾巴过来的大金毛我嗓子发紧,她叫土豆又胖又圆不叫土豆叫什么,我背过身悄悄擦眼泪,这样俗气的名字也就她起的出来。

烤串烤好大家围在一起吃,看着桌子上的啤酒我拿过一听就往嘴巴里倒,苦涩的味道在嘴巴里蔓延开。我看着对面的人经常被我嘲笑的美人痣还在眼尾,脖子上依旧挂着红绳,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我送的那条一切都不真实。
李姐给我们分烤串,蘑菇放到了她的盘子里,她先一步拿了起来,不行她不能吃蘑菇。桌子上的人忽然都看着我,正当我无措的时候忽然有个人影跑过来直接跳到沈毅的背上,抱着她的脖子轻易的蹭了蹭。阿楠我想死你了。沈毅急忙弯腰一手护着身后的人下来,虽是责备可我听的那语气里只有宠溺。
背上的人被她拉进怀里,她笑着介绍这是我老婆叶妮。我手里还拿着那串蘑菇,呆呆的看着眼前笑容如太阳一般明媚的女孩,胸口一颤整个人像是被重锤敲了一半,痛到不能喘气。
你们好我是叶宁阿南的老婆,欢迎你们来海城湾我们队。他们依次打着招呼,叶宁很健谈,他把每个人都夸了一遍。他夸我叶一姐你好漂亮,这么瘦好羡慕,你的头发还这么好,不像我马上就要秃了。说着忽然想起来什么,扭头看着她身后的男人肯定是你吹头发有问题。你注意点,要不然下周昏迷我就变秃头新娘了。沈毅揉了揉他的头发无奈的笑了声。

看着她清澈的眼神不曾落过一粒尘埃,眼神里都是对婚礼的期待,像极了当初的我。婚礼李姐问道:对啊下周三是我们的婚礼,希望各位大驾光临,我又开了一瓶啤酒叶宁也拿了一瓶,可刚拿到手就被男人夺过,不许喝叶宁撒娇就一口。说完不顾我们在场偷偷亲了她一口。好阿南就一口,一口吗?喝了这个白色的杯子里是起伏的玫瑰,杯子打开玫瑰花的香味飘了出来。叶宁皱眉玫瑰。阿南,我都跟你说800遍了我不喜欢花茶,你怎么每次都忘记,我也不知道,每次就顺手就泡了。听到他的话我别过头,喝光了最后一口啤酒,我不爱喝水,高中时背书嗓子透支严重,严重的时候都说不了话。

为了让我多喝水,沈一变着花样的让我喝水,花茶果茶乌龙茶轮着翻来,冬天他还会给我煮苹果水和雪梨汤。每次我多喝一杯水,不可一世的沈少爷都要把我的粉色保温杯给供起来了。看到我喝啤酒,叶宁继续讲条件,你看见一姐都喝一罐了,说不定他的头发这么好就是喝啤酒喝的。
贫嘴看着手边的啤酒苦涩一笑,我以前的男朋友也不让我喝酒,因为我是一频道他管我管的特别严。叶宁看着我,那你现在这么喝他不会生气吗?我看了一眼他身后摇摇头,他早不管我了,好像是说错了话。叶宁抱歉的看着我也没在闹,乖乖的抱着神秘的杯子喝了干净烤串,我就吃了一串蘑菇,酒喝了不少,头有点晕提前回去了。
下台阶的时候听到叶宁爽朗的笑声,我回头看,叶宁像树懒一样赖在沈的背上手舞足蹈,嘴巴里滔滔不绝。沈毅时不时被勒的一个猎犬依旧,好脾气的低头收拾桌子,好像早就习惯一般。沈毅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我以为他只对我好脾气,我以为这辈子他只会爱我。看着脸上幸福的都要溢出来的叶宁,我捂着骤痛的心脏难过的快要死去。本该是我被沈仪宠的无法无天的应该是我,我忍着拆开两人的冲动强迫自己回了房间,翻开我的包把所有的东西倒在地上,直到把药吞下去。

我那如潮。水般的情绪才慢慢开始退潮,理解进来的时候我已经恢复如常,我以为你会大闹一场。我看着窗外,本来有这个打算的,可我突然舍不得了。我看你带了这么多东西,你是想帮助沈恢复记忆。那个箱子里装了我们的十年。有他写给我的第一个小纸条,和第一封告白信。还有他送我的十八岁到二十八岁的礼物,以及我们的第一张合照和第一张婚纱照。我摇头没想过李姐很吃惊的看着我:喂,为什么?想起沈毅父母的惨死,我闭上眼睛吻着情绪失去亲人的痛,我不想她承受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