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一篇名为《紧急通知:1月15日全国正式实施,速看!》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又开始疯传。其中“高速路口检查车上灭火器、三脚架,没有扣6分”的规定引来众多车主的关注。昨天蜀黍在微博后台接到网友私信:
对此,
河南高速交警表示:
假 消 息!
其实从2015年开始,
类似的谣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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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速交警表示,对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的交通管理,目前执行的是既有的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的有关部令,不存在“新规”一说。微信朋友圈中涉及的未携带灭火器和三角架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早有法律法规规定,并不是从今年1月15日起才开始处罚,而是一直都有,但只是处以200元罚款,没有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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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
未携带或携带无效灭火器、故障警告标志的将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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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消息为谣言,但随车携带反光三角架、灭火器非常重要。如果车辆发生故障没在开车方向150米摆设三角标志,按规定交警可以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因此,“为了安全,这些设备也应该配备。”

在此,河南高速交警提醒:一般新规的发布都会从官方网站,或者有权威、正规的新闻发布相关的消息的。像朋友圈发布这样不实的信息,会让一些驾驶员朋友受到一定的误导。对于网传消息可以通过关注交警部门的官方网站辨别真伪,大家不要随意转发。


(来源:河南高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