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底,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药监局等八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这是一次以医美行业为目标的重大行动。
医美行业的医疗广告监管执法,是这次重大行动的三大监管方向之一。
因此,协雅律师事务所专门推出了此次医美行业广告风险防控专题。(视频直播培训请留言获取联系方式)
肉毒素瘦脸针是毒*药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案例一、某医美机构在其官网发布肉毒素瘦脸针广告,被罚50万元。
违法情形: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8月21日,某医美机构在其官网发布肉毒素瘦脸针广告,声称:“哪家医院打瘦脸针好……当然要来某某整形医院……清沁瘦脸针的优势:1、用于瘦脸的使用剂量仅仅是BOTOX大安全剂量的百分之一,确保安全……”等内容。
罚款金额:人民币50万元。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二)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发布处方药广告、药品类*制毒易**化学品广告、戒毒治疗的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广告的;
2、2008年7月21日国食药监办[2008]405号文件《关于将A型肉毒毒素列入毒*药性**品管理的通知》
案例二、某医美机构在大众点评发布进口瘦脸针广告,被罚50万元。
违法情形:自 2018 年 3 月起,某医美机构在大众点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 上发布有“进口瘦脸针”等的美容广告。在此广告中的商品详情包括:“肉毒素瘦脸,1 份 5800 元,药品品牌:保妥适(BOTOX), 药品剂量 100 单位,门市价 5800 元,优惠价 3800 元等文字内容。上 述 广 告 内 容 当 事 人 同 时 又 在 大 众 点 评 网 ( 网 站 首 页 :www.dianping.com)上进行了发布。
罚款金额:人民币50万元。
处罚依据:同上。
案例三、微信公众号发布“肉毒素注射美容(年末优惠)”的文章,阅读量85次,从轻处罚,罚款20万
违法情形:某医美机构自2014年12月19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擅自发布“肉毒素注射美容(年末优惠)”的文章,对处方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保妥适(英文名称BOTOX)进行对外宣传,该文章阅读量为85次。2018年6月21日当事人对上述广告进行了删除。
罚款金额:人民币20万元。
处罚依据:同上。
减轻处罚理由:鉴于当事人该行为属首次违反,且该文章总阅读量仅为85次,已将该文章删除,影响范围小,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大的危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