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常识宣传意义 (全国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直播)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民众的金融投资需求不断高涨,一些不法分子却打着“低收入、高回报”的噱头进行非法集资,造成很多人上当受骗。为了保护自己及家人的财产安全,学会识别非法集资套路,防范非法集资侵害就显得尤为重要。

防范非法集资这些常识要知道,防范非法集资哪些套路你要知道

一、非法集资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罪论处。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明确了非法集资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二、非法集资主要涉及哪些罪名?

主要涉及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是集资诈骗罪。

三、非法集资的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五、如何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制抵**各种诱惑;

2.时刻保持理性投资意识,天上没有白掉的馅饼,对所谓的“高薪”诱惑不心动,过高的利息都可能涉及非法集资;

3.对亲朋好友、熟人的热心拉拢也要亮起防范警灯,很多案件都是利用亲情友情进行诱骗,通过传销的形式拉人头,搞非法集资;

4.对市面上突然兴起的创新理财产品也要有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投资,以免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之中。对所谓的“官方”背景也要谨慎,许多作案者都是打着官方的幌子迷惑人们调入他们的陷阱之中,进行违法集资活动。

5.要做到不做“暴富梦”,不信高回报,为了吸引投资,不法分子会巧立名目,承诺高额返利并在初期按时付息,在你还计算利息时,不法分子已经卷走了你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