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多数人来说,有关高校教师的印象,还停留在研究牛尾巴功用的阶段,认为老师就应该清贫,一定要坐冷板凳,耐得住寂寞。国家给你发工资,饿不死就好,你要是有钱了,那就是有问题,就是不务正业!

所以,长期以来,高校教师能不能进行社会兼职,长久以来一直是个饱受争议的话题。 反对人,最为担心的是怕高校教师把过多精力和时间投入其中,忽略本职工作。
实际上,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一直在进行中,国家的政策也经历了一个由紧到松,由禁到放的过程。
教育部在2011年底颁发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件明确规定,高等学校教师“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直接断绝了高校教师兼职的路子。
2016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文件进一步明确,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包括“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等等。被认为是为高校教师兼职开了一扇窗子。
时间来到了2021年,教育部再次对外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详细提到高校教师在履行校内岗位职责、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同意,可在校外兼职从事与本人学科密切相关、并能发挥其专业能力的工作。地方和高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兼职管理制度,规范教师合理兼职,坚决惩治教师兼职乱象。这就为高校教师校外兼职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可以看出来, 国家相关部门对高校教师兼职的态度是逐渐放开的。 正如专家所言,政策上的转向,也打开了高校科研人员创业创新及其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流动的“旋转门”。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李立国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对教师而言,兼职取酬是利好消息,可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激发教师积极性,通过更多的劳动报酬,提升收入水平,实现知识的价值。”
话是这么说,怎么规范高校教师兼职,做到不影响本职工作呢?
根据网友整理的资料,部分“985”高校中不少学校为避免教师校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均明确要求其“不得占用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

如北京大学要求教师校外兼职时间全年累计不得超过60天(含寒暑假)。占用工作的时间,每周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2个工作日。上海交通大学也有类似规定每周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不超过30天。*京大南**学要求从严审批,规定教学科研人员兼职活动原则上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工作时间的,每周不得超过8小时(兼课不得超过2小时)。
总体来说,高校不同于中小学,不仅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责任,还有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功能。所以,鼓励和允许高校教师兼职,能够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打破科技成果与成果应用之间的壁垒,更有利于高校切实地为企业、技术提供服务,践行大学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