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四川一男主播受粉丝指使,从四川乘飞机到陕西取一个行李箱,被布控在现场的警方抓获,警方从行李箱中查获疑似*品毒**5罐,共计3255.17克。经鉴定,这5罐疑似*品毒**中含*洛因海**,含量在50%以上。因此,该男主播被以非法持有*品毒**罪的罪名判处无期徒刑。
当我看到文章标题,再大致浏览了一下内容之后,怒从心生:这样的判决,不仅仅是冤枉了该男子,更是羞辱了法治。
不管是运输*品毒**、还是非法持有*品毒**,行为必须明知行为对象为*品毒**这一事实。如果不知道快递包裹内为何种物品,只是去借取一下包裹,不管包裹内是*品毒**、还是枪支、或者生化*器武**,都不应当判决有罪。如果被判处有罪,那么,打击的并非*品毒**、枪支、生化*器武**,而实际上打击的是代人取物行为。
罪刑法定之下,当人们从事某一行为之时或者之前,能够预测到行为后果,进尔做出个人选择,去做?还是不去做。
有这么个试验,当笼子里的小老鼠偶然触碰到某个机关的时候,会出现食物,它就知道了这是一种奖赏,逐渐的就会有意去触碰这个机关;相反的,当它偶然触碰到某个机关的时候,会被抽打,慢慢地它就会知道这是一种惩罚,会有意地躲避这个机关。而当某个机关时而出现食物、时而又被抽打时,它就会疯掉!
当人们不知道无意中的哪个行为会面临刑事处罚,也不知道面临的刑事处罚会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你让他何去何从?结果只能是人人自危、噤若寒蝉,什么事儿都不敢去做,整个社会将变成一潭死水。
本案说的是帮人取个快递,就以非法持有*品毒**罪被判处无期,还有的到公司上个班挣个钱养家糊口或者仅仅是半死不活地养活自己,突然哪天被告知公司犯罪了、作为员工的自己也构成了犯罪、被抓了。把银行卡借给别人使了一下,谁料想别人用于去犯罪,自己也构成犯罪了——帮信罪。
真正犯罪的人,因为经验丰富、因为反侦查的手段比较多、因为狡猾,往往逃亡于法网之外,而那些情商低、智商低、心地诚实善良、或者一时疏忽没有多想的那些人们,反而被抓、被判刑,然后,犯罪活动依然在继续。只要蒙蔽他人的人在活动着,就永远不缺乏被蒙蔽的人。
有责任有担当的律师,遇到类似本案这种情况,会竭尽全力为之辩护,除了维持宪法、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外,也为了平复一下自己:以自己的行动实现:还事物以该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