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 (2018年国家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

2018年国家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发展村集体经济方式有哪些

今年起到2027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将每年扶持约2万个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动脱贫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和水平。

—延伸阅读—

每村补助30万元,每年支持458个村!

浙江这些县有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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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明确,2023年至2027年通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继续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具体到浙江,中央财政按照每村30万元安排补助资金,每年支持458个村。

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支持内容、分配因素与中央补助资金保持一致。各地要按照资金分配方案确定的数量指标,认真选择一批具备一定条件的行政村作为扶持对象,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确保把这些村打造成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样板村,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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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选择扶持对象?

  《通知》明确,每年从26+4县中选择458个符合条件的村组织实施。

  扶持村的选点条件除符合《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外,还要求: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发展思路、工作规划、具体举措和实践基础,近年来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有效;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发展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具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资源、资产、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

  2018年至2022年已经获得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村和年集体经营收益达到50万元以上的村,一般不纳入此轮扶持范围。

如何加强扶持发展项目的统筹谋划?

  原则上应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对每年纳入扶持范围的村,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坚持靶向发力、因村施策,坚决避免搞“大呼隆”、简单用财政兜底;结合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通知》提到,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将适时对各地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开展抽查,有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不定期通报到各县(市、区),并作为下一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绩效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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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下达22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

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

徐州市2023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2200万元,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造血”功能。

2018年国家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发展村集体经济方式有哪些

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是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举措。2023年江苏全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数量为641个,徐州市74个村纳入扶持范围,其中市本级13个(铜山区8个、贾汪区5个),在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市财政也积极安排补助资金,结合《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支持村级综合资源利用、资产运营、提供服务、混合经营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富民强村稳步提升。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今年以来,徐州市财政部门通过优化调整各级各类涉农资金,深度谋划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聚力补链、延链、强链,参与研究“343”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市级支持政策制定;鼓励各地有效盘活村集体资产,探索将农业资产转变为商业资产、经营性资产,引导各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引领产业发展,带动富民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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