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巧用涉税优惠政策助力小微企业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规范和完善,财税管理在企业竞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税务合规作为财税管理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也愈加不容忽视。
税务合规主要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税务风险管控,以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兼顾税务筹划。既要管控好企业的税务风险,又要帮助企业做好税收筹划,这些其实又都是对财务人员专业能力的一种考量。今天我们就选择小微企业这个话题,分别从三个方面来聊聊“如何灵活运用小型微利企业各项优惠政策”。
一、小型微利企业 认定 的硬性指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文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等三个条件的企业。由定义可以看出,企业需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才能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这四个条件犹如四项硬性指标,缺一不可。第一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这点比较容易辨析;第二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这里强调的是一个全年的累计数;第三项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这里的从业人数既包括与企业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也包括企业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人数。这里将劳务派遣单位派到企业工作的劳务工视同本单位在职职工,一并纳入企业从业人数考虑的范围内。第三项所称的从业人数与第四项的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这两项指标是按照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来进行确定,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 2。
②全年季度平均值=(第一季度平均值+第二季度平均值+第三季度平均值+第四季度平均值)÷ 4。
③年度中间开业或者是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二、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要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以下内容: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税负为5% 。
2、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里的政策执行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殊规定 :
①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的 实际税负 同样为 5% 。
②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③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是按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按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巧用多个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联动 处理
近几年为了更好的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各部委出台了一系列的降税减费的优惠政策。作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财务,我们又该如何综合运用这些涉税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尽最大限度的降低税负。
举例如下:
2023年,A企业职工人数80人,资产总额2800万,预计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18万元。该企业为了能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四个硬性指标,进而能更好的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实际税负,试图将所得额降至300万元以下。试问,我们可以采用哪些方案呢?
方案一 : 巧用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机器设备一次性扣除处理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优惠内容: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许多人对这个政策的理解还存在着一定的误区,他们普遍认为这个政策并没有起到真正税收筹划的作用,充其量算作延缓纳税。产生这个误区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我们缺乏多种税收优惠政策联动处理的能力。
咱们先来看一下公司固定资产台账,是否记录有当年新购的固定资产,如果有,而且也符合这个政策条件的话,我们可以将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超出300万元的部分(18万元)解决掉。当然这笔业务对会计的账务处理而言,基本没有影响。但是对税务而言就完全不同了,这里所谓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主要是指扣除设备器具的单位价值,而不是作为扣除折旧。那我们怎么做才能符合这个政策呢?需关注以下三点:
1、购买方式:①如果是采用 直接付款方式 购买的,只需按照 发票开具时间 计入当年成本费用。比方说,所购设备器具的发票开具时间是在2022年,但付款时间却是在 2024 年,则这笔一次性计提的成本费用应抵减2022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②如果采用 分期付款方式 购买的话,只需确认设备器具的 到货时间 。比方说,企业在 2024 年 1 月份、 2 月份、 3 月份、 4 月份,分别支付货款总额的25%,但设备器具的到货时间却是在 2023 年的 12 月底,那么这笔一次性计提的成本费用应抵减202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③如果设备器具是企业 自建 的,那么这时就需要按照 峻工决算时间 来抵减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设备器具单价:假如公司一次性采购了两款设备器具,购买价格分别是490万元、480万元,合计共花了 970万元,由于单个产品的价值都未超过500万元,所以两款设备器具都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3、可选性:由于这个政策是可以选择适用,也可以选择不适用,所以我们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这个政策,再结合咱们小型微利企业的入门条件及一些优惠政策,更好的帮助企业降低税负。
方案二 :巧用咨询费
如果年底预计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是318万时,我们也可以考虑邀请相关的咨询公司或事务所来给咱们企业做一次账户体检,不过这里的账户体检一般都是体检当年的,因为只有在年底的时候才会进行这样的体检,所以这种做法既合情、合理,又完全符合权责发生制要求。
方案三 :巧用公益性捐赠
如果年底预计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是318万时,企业试图将所得额降到 300 万以下,以便更好的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这时还可以考虑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20万。当然还需要注意两个方面,①必须要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间接捐赠。②公益性捐赠的金额不能超过会计利润的12%。
税负分析:
捐赠前:企业所得税=318*25%=79.5万元
捐赠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18-20=298万元
企业所得税=298*5%=14.9万元
捐赠前、后纳税差异:79.5—14.9=6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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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只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各项涉税优惠政策,就可助力小微企业更为有效的降本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