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生,被“双开”

李春生,被“双开”

经*共中**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春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中反**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其提供的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安排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执法和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春生严重违*党反**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八大十**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产党共**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共中**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春生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春生简历

李春生,男,汉族,1961年3月生,河南郑州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产党共**,1983年8月参加工作,河南大学历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副总警监。

1983—1985年 河南省郑州市第七中学教师

1985—1991年 共青团河南省委干事、副科长、秘书

1991—1996年 共青团河南省委学校部副部长、维权办副主任、希望工程办副主任(其间:1992.03—1994.03挂任河南省镇平县委副书记)

1996—1998年 共青团河南省委少年部部长

1998—1999年 河南省新县县委副书记(正处级)

1999—2000年 河南省新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正处级)

2000—2002年 河南省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2003年 河南省新县县委书记

2003—2004年 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4—2006年 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2006—2008年 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局长

2008—2013年 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其间:2011.03—2011.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2015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2021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省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2021—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