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情传播 (法治新闻的理论与实践)

法治新闻是新闻报道的重要组成,在捍卫司法公正、宣传法治教育、引导公众舆论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社会文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对法治新闻报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移动互联网衍生了各类新型媒体,改变了传统的传播格局,新闻的生产、传播模式以及受众需求也随之转变,呈现新的特征。在此背景下,法治新闻报道面临着创新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如何把握新媒体格局下法治新闻的传播规律,增强法治新闻报道的影响力与感染力,最大程度发挥法治新闻报道的社会意义与价值目标,成为媒体亟需思考的问题。

共情传播与法治新闻报道

共情(empathy)是一个心理学术语,也被译为“同理心”或“移情”等,被认为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通常指个体能够理解他人的独特经历或情感,并对此作出反应的能力。共情有助于个体产生利他行为和亲社会行为,群体共情有助于减少群际攻击*行为性**和群际冲突,改善群际关系。①一般而言,共情的发生是由知到情再到行的完整过程。②在新闻传播语境下,共情传播是指传者在新闻采编播过程中与受众情感相通、传受共鸣而实现的传播效果。③新媒介环境下,共情传播模式成为当下火爆的传播景观,一度被认为是信息传播的流量密码。这是因为,情感具有信息传递功能和行为调控功能,具有情感煽动性的内容不仅能激发唤起用户的情感共鸣,还会促进用户的行为参与。

法治新闻报道是民众形成国家法治形象情感认同,了解法律知识并形成自觉守法意识的重要途径。作为全民普法基础工作的重要支撑,法治新闻报道承担着最大范围的国民情感认同,凝聚着最大限度的社会共识。在新闻采编播过程中实现传受共鸣是法治新闻栏目建设的重要任务,共情传播作为一种以情感共鸣为基础的传播模式,与法治新闻传播需求相契合。探究共情传播视角下法治新闻报道的创新路径能够有效提升传播效能,使民众自发投入到法治体系的建设中。

共情传播视角下

法治新闻报道的创新路径

共情的产生包含“情绪感染”“观点采择”和“共情关注”三个阶段。④分别指向无意识的情感唤醒、情感认知与利他的心理动机,对应受众的信息接触、认知转换与行为结果。借助共情产生的阶段,分别从法治新闻报道的内容转向、场景聚焦、话语表达与传播变革进行创新性分析。

(一)内容转向:选题契合大众唤醒情感体验

过去,法治报道的选题范围具有一定的集中性,通常以重大刑事案件和具有争议性的民事案件为主,报道的内容构成呈现同质化的特征。对比个性化与娱乐化的网络信息,受众在法治新闻信息接触环节难以实现情绪感染。选题和内容的单一性降低了内容传播效率,阻碍了法治新闻发展,不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更新法治新闻选题选择的传统思维。

第一,借助共享表征,寻求与大众日常生活相勾连的选题。人们对于发生过的动作和体验过的情绪会产生一个心理表征,而知觉到他人进行同样的动作和体验同样情绪的时候也会产生一个心理表征,两个表征中重复的部分就被称为共享表征。⑤贴近大众生活的选题是激活受众共享表征,形成瞬时的情绪感染,有效唤醒情感体验最直接的途径。不难发现,日常的新闻报道中涉及许多法理视角,如与教育和职场相关的议题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可以将此类新闻转化为法治新闻报道的素材,通过提炼其中内含的法理知识,实现法治新闻题材的多元化与报道角度的创新性。

第二,借助集体记忆,解构特殊时间节点的社会议题。与节日或者重大公共事件相关的议题承载了群体共享的记忆,具有强大的结构性情感力量,是实现法治新闻报道内容升维的重要依托。与传统节日相关的题材如春节、中秋节和端午节可以延伸食品安全法和劳动法等的科普,与国际纪念日相关的题材如世界地球日可以与环境保护法相关联,与重大公共事件相关的题材如新冠疫情期间涉及许多法治议题,传播虚假信息、哄抬物价、虚假广告等。通过对特殊时间节点的议题进行法治报道思维的解构与重构,不仅有效调动受众的情感力量、增强法治新闻报道的感染力,而且贴合社会热点易获得平台流量助推,进一步实现内容传播的广度。

(二)场景聚焦:搭建多元视角激发情感代入

情感认知是形成共情的重要环节,也是受众实现从知觉到行动的关键过程。共情认知的建构与情绪感染的无意识不同,而是一种有意识的情感代入,通过与他人换位思考并达到行为与情感的理解。场景传播是一种聚焦于个性化体验的服务模式,具有超时空、定制化、浸润式等特征,广泛运用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信息生产中。基于多视角场景的搭建为法治新闻提供了新的报道维度,为受众提供了情感代入的信息体验,增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

第一,技术赋能,第一人称视角情感代入的沉浸性。传媒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技术的进步,从印刷术到移动互联网技术,再到当下的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都曾为新闻的生产与传播引入新动力。新技术赋能新闻报道一方面丰富了新闻表达形式,另一方面增强了用户的信息感知与情感代入。以虚拟现实技术为基础的沉浸式新闻,使受众能够对新闻场景获得以第一人称的视角体验,具有强大的代入感和自主性。法治类电视新闻栏目通常以案例释法作为内容支撑,富含丰富的人物故事情节,可以借助虚拟现实等技术,搭建虚拟场景制作沉浸式新闻,使受众以第一人称视角代入体验,实现情感的深度共鸣。

第二,元素叠加,提高互动视角情感代入的鲜明性。网络环境下,受众与新闻产品互动已经从单一模式到多模态的转向。新闻产品的场景转化开始为互动式传播服务,基于多种元素的叠加,融汇不同的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形态与传播技术等。法治新闻报道内容具有一定的专业壁垒,由于案件审理有严格的时间规定,媒体为了追求时效性往往会采取跟踪式报道的方式,导致部分题材的报道伴随着一定的争议性。基于多元素叠加互动视角的信息整合与输出,通过图文互动、视听结合、信源的平衡、主持人的参与与后台的回复等多种互动形式,能够鲜明地体现信息的指向性,使受众在情感代入时能够形成认知的共情,避免新闻报道的误读。

第三,圈层分发,实现群体视角情感代入的精确性。法治新闻报道通常是面向全体受众,但是基于算法分发的媒介平台加速了受众的圈层化分布,如果还遵循传统无差别的内容制作与分发将会极大地降低传播效率,浪费人力物力。法治新闻报道也应考虑内容的圈层分发,基于内容对传播群体进行评估,根据群体特征调整标题、文本、语态以及传播形式,实现内容分发的精确性。

(三)话语表达:双层叙事维度增强情感认同

法治新闻作为一种重要的新闻类型,具有激励、警示、引导公众的目的指向,保障公民在情感认知与行为上的一致性。共情的最终落点是在情感与认知的双向作用下形成利他的心理动机,这一点与法治新闻报道的最终旨向趋于一致。由认知共情到行动自觉需要进一步的话语调适,在叙事维度中放置传者意图,有利于形成公众的情感认同,增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行动自觉。

个体叙事与宏观叙事的双层结合是一种将情感代入转化为情感认同的叙事策略。个体叙事是指将新闻场景放置于普通民众,以小人物的视角出发着重表达民众的呼声,侧面反映传者的报道主题,这类叙事通常偏向煽情主义,能够迅速引发受众的情感代入与认同。在法治新闻报道的具体实践中,通常以英雄榜样或温情故事作为叙事视角,具有强大的感染力和及时的正向反馈。双层叙事则是以小见大的叙事结构,将个体的微叙事与国家社会层面的宏大叙事相结合。这种叙事模式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传统宏大叙事的枯燥性与个体叙事的片面性,通过将小人物放置于时代大背景中展现主题的内核,增强集体的情感认同,实现新闻叙事的价值目标。

(四)传播变革:构建渠道矩阵拓展共情领域

随着新兴媒体的发展,传统主流媒体的传播渠道已经不能满足内容传播的需求,更新内容传播渠道,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成为各大主流媒体改革的趋势。法治新闻栏目也随之进行传播变革,如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栏目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卫视《法治进行时》栏目开通官方抖音账号,借助新媒介新技术打通共情传播的渠道矩阵,进一步加*法大**治新闻报道的影响力。目前法治媒体的跨媒介传播还存在着内容生产力不足、同质化、分类混乱等现象。以短视频为例,法治新闻视频的生产需要探寻平台的创作理念与背后的权力机制,用好新媒体平台,发挥专业优势,坚持内容为王,以打造原创垂直领域的精品视频为生产目标。

通过共情的中介作用探究法治新闻报道的创新路径是基于当下媒介传播景观的新提点,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路径,是法治新闻报道的新突破。不过,共情传播也面临着诸多争议,如过度关注个体而忽视宏观层面的现实背景、共情极化背离新闻客观性原则、*共反**情的圈层文化威胁传播效果等。基于共情传播的法治新闻报道要严格遵守新闻伦理,坚持事实与客观的新闻生产前提。在内容报道中不能为情而情,要清晰并不是任何选题都适应共情传播策略,应妥善平衡共情传播的量度,真正让法治新闻受益于共情传播。

(作者系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刘海明、重庆大学新闻学院硕士研究生马皖雪)

参考文献

①唐润华:《用共情传播促进民心相通》,《新闻与写作》2019年第7期。

②刘海明、宋婷:《共情传播的量度: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道的共振与纠偏》,《新闻界》2020年第10期。

③唐颖:《共情传播:武汉抗“疫”报道的电视语境创新》,《电视研究》2020 年第8期。

④吴飞:《共情传播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路径探索》,《新闻与传播研究》2019年第5期。

⑤曾向红、陈科睿:《国际反恐话语双重标准的形成基础与机制研究》,《社会科学》2017年第9期。

共情传播国内,共情新闻报道

检察日报正义网 检察日报、正义网官方账号。立足法治,面向社会,点赞检察好声音,传播法治正能量。94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来源:《法治新闻传播》2023年第一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