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2月11日,春节过后的首个工作日,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受理了浙江卧龙矿业有限公司提交的一般纳税人登记表。该企业成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内首家一般纳税人试点企业。

在“一般纳税人试点资格”政策实施前,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内企业采用的是“境内关外”监管模式,保税区内企业因为不具备国内一般纳税人资格,其从国内采购设备原材料无法抵扣,国内销售产品也不能直接开具增值税发票,这非常不利于内销业务。
以浙江卧龙矿业公司为例,试点之前为了开展内销业务,其只能再成立一家从事国内贸易的企业,通过这家公司从浙江卧龙矿业进口产品后,再销售并*票开**给国内公司。这样,两家公司的架构无疑为企业增加了包括报关、出口退税、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各项支出。据测算,新政实施后,至少能为该企业减税降费100万元。

更重要的是,综合保税区“一般纳税人试点资格”政策实施后,海关特殊监管区内企业可以同时享受“营改增”改革带来的红利,内销货物可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区外购进货物、服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作抵扣凭证或出口退税凭证;进口自用设备暂免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

为尽快将政策落实到位,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已经逐户上门通知区内的远东海盐制品、工银航空(舟山)飞机租赁等公司,将于近日为企业办理好一般纳税人登记。这将更有力推动舟山综合保税区创新升级,开发开放,支持综税区企业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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