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祥屈楚萧吃瓜 (屈楚萧和罗志祥谁更好)

这两天的微博可以说是热闹极了。昨天,罗志祥的前女友周扬青发布微博,称罗志祥在和她恋爱期间曾多次劈腿,和大量女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还会举行正常人无法想象的“多人运动”……微博发布后,网络上一篇沸腾,各种对罗志祥深扒贴层出不穷。期间,许多被罗志祥勾搭过的女性站出来出来为该事件“加料”,多位明星也对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而今天,演员屈楚萧的前女友也又一次发布微博,爆料屈楚萧在恋爱期间不仅出轨,还对她进行精神控制……

在层出不穷的各种爆料中,网友们应接不暇,忙于四处吃瓜,并戏称这两天的微博“一瓜未平一瓜又起”,称这两天的自己就像瓜田里上蹿下跳的猹。

在当前的社交媒体中,“吃瓜”已经成为了常用的网络用语,那么,是什么让网友们这么热衷于“吃瓜”?

一、吃瓜:一种网络围观

网友们的“吃瓜”行为,本质上是一种网络围观。互联网的不断革新,不仅带来了信息传播方式的革命,而且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于是也随之出现了新的互动交流方式,在我国,网民的数量也出现了跳跃式増长,社会生活正逐步嵌入到互联网之中,对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判断也产生深刻而广泛的影响。网络围观,在相关网络技术的支持下,成为一种现实围观在虚拟空间上的延伸,在互联网这个开放性极强的平台迅速晒起。“围观”是人类社会的正常行为,隨着互联网发展壮大,在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中,出现了一种延伸性的围孤即网络围观,其作为一种在新媒体中的围观形式。

(一)网络围观的心理动因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喜欢看热闹,在网络世界中也不例外。比如在这次周扬青发布爆料微博后,许多网友奔走相告:“快来微博吃瓜了!”这种热爱围观的心理,主要是由以下几种心理动因引起的:

1、弘扬社会美德的正义感。当在网络围观中遇到不公平事件时,网友们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美国心理学家、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卡尔·罗杰斯多次谈到“共情”:感受当事人的私人世界,就好像那是你自己的世界一样;体会当事人的内心世界,有如自己的内心世界一般。技术平权带来社会话语能量的巨大释放,开拓了舆论监督的新阵地,网民在服从式解读和协调式解读中拥有换位体验,产生情感共鸣。在这两天的一系列事件中,网友对遭遇渣男的女生产生强烈的共情,并通过辱骂渣男来彰显内心的正义感。

2、满足猎奇的窥私欲。心理学认为:好奇心是个体遇到新奇事物或处在新的外界条件下所产生的注意、操作、提问的心理倾向,也是个体的内在驱动力之一。窥私欲是人们想要窥探他人隐私的一种“病态”的心理欲望。美国心理学家约瑟夫和哈瑞提出“约哈瑞窗口理论”。一号窗口是开放透明区,他人和自我都了解的信息;二号是盲区,他人知晓但我并不了解;三号窗口表示隐密空间,只有自己才知道的部分;四号窗口寓意未知,这部分信息至今不为任何人所知,包括我。不被察觉的4区会源源不断往2、3区输送,自己不断地发现自我以及他人不断发现隐藏的“你”。因此只要保持接触,任何秘密都有可能暴露。网络对整个社会的入侵,使得私人空间越来越被挤占,公共空间越来越大。以网络直播为例,其具有真实性、即时性、参与性、沉浸感,发展势头如日中天。在线的现场直播不会提前被告知,围观的仪式感削弱,更具有后区风格。严肃的秩序在瓦解,偶像走下神坛,围观者在“交头接耳”中沟通着彼此的信息,设置着社会的公共议程,质询、甚至嘲笑着处于公共视野之中的个体或者媒体。

3、追求身份认同的归属感。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在《人类激励理论》论文中提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类需求从低到高按层次分为五种: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情感和归属的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法国社会学家塔尔德认为,模仿是最基本的社会现象。当对社会事件进行集体凝视时,在群体的情绪感染中,受到群体暗示,迫于群体压力和从众心理,为了寻求一种身份认同的归属感,避免被孤立的恐惧,或是陷入沉默的螺旋,或是以群体的行为为参照,做出行为模仿,选择合适的围观模式。在群体一起围观、批评渣男的过程中,网民能感受到一种群体身份的归属感。

4、寻求替代性满足。心理学中代偿机制理论认为,现实生活中,人们在追求某种东西而得不到时,就不再去追求原来的对象,而是试图重新设定一个对象来追求,而这个替身是可以追求到的。这样,假借它去造成一种目的实现的假象,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当现实中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坦途,当现实的遭遇与网络事件不谋而合,当网友情绪无处安放时,人们会倾向于在虚拟的世界中,在他人的故事里,寻找一个减压阀、泄洪槽、出气筒,发出同样属于自己的声音,获得虚拟的快感,使我们的精神状态能得以调适,在遭遇生活的坚硬时更富于弹性。

(二)网络围观的潜在风险

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传统化会的交往互动模式,人们的生活迁移到互联网空间之后,网络生活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空间的时候,社会就开始变得边界模糊。随着网络生活的逐渐丰富,网民数量的剧增,由于网络平台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极高等显著优势,于是网络媒体已经成为了大多数网民了解社会动态的渠道。网络围观也成为了一种有效的社会监督手段。例如在这次事件中,通过对渣男行为的围观和抨击,能够对社会风气起到一定的净化左右。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在围观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潜在风险,需要我们提高警惕。

1.非理性引发网络*力暴**

网络社会中,非理性的也态和情绪非常容易被放大和传染,一旦为网络推手所利用,就很容易形成多数人的*力暴**,一些网络围观者甚至不求真相,只要是给当事人贴上了标签,就开始了一种自我的宣泄,根本不给当事人出来说话的机会。网络围观继而延伸到现实社会中,甚至是对当事人进行人事攻击。在网络围观形成意见压为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道德与法律的底线在哪里,不能片面的强调民主。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人肉捜索则有可能侵犯他人隐私,从而使人肉捜索的道德审判变成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道德杀人”,使网络围观的意见压力变成一种网络*力暴**。在罗志祥事件中,许多网友没有确切的证据就对疑似罗志祥化妆师的几位博主进行攻击谩骂,这样的网络*力暴**行为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2.警惕“全景监狱”

在互联网时代,电子媒介技术的发展也成为监视的最佳手段。正如麦克卢汉所说,媒介是人的延伸。“作为人体延伸的媒介”,监视和围观超越了依赖人的感官的看、听这种本能的信息处理方式的范畴,进一步表现为由感官功能扩展、演化来的对信息的记录、存储和分析利用的行为。互联网时代的大数据打造的数据牢笼和信息茧房,正是福柯笔下对囚犯的监视的另一种变异,权力的眼睛无处不在,对身体和思想的规训变成对思想和灵魂的监禁。技术赋权下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又都是听众。每个人既是新闻事件的围观者和监视者,也是处于审视中的被围观者和被监视者。网络世界的去中心化特征,也为“吃瓜群众”提供了从“围观”走向“前台”的可能。当你在围观他人的私人生活时,也许下一个被众人围观的对象就是你。

二、巴赫金的视角:一种网络狂欢

当网友们不断传播罗志祥相关的表情包,为他编写各种“事件管理”的段子,在“吃瓜”的过程中哄笑和嘲讽的时候,这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一场“狂欢”。

在西方,狂欢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由来已久。其渊源至少可以追溯至古希腊时期的酒神节。后来古罗马的农神节继承了酒神节的全部,每逢节日,人们便停止一切的劳作,只为狂欢。狂欢节型的庆典活动在古希腊、古罗马广大民众的生活中,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些庆典活动发展到后来逐渐丧失其原有的巫术和祈祷功能,但是渗透在庆典中的狂欢式的世界感受却是贯穿始终。

巴赫金将狂欢式的世界感受规定为4种特殊范畴:第一,人们之间随便而又亲昵的接触;第二,插科打诨,意指狂欢节上的笑声;第三,俯就、随便而亲昵的态度;第四,粗鄙,冒渎不敬,对神圣文字和箴言的仿讽等等。巴赫金认为狂欢式具有两大外在特征。一是全民性。巴赫金认为“全民性是狂欢节的本质特征”。狂欢节是一种全民性的节日,在这个节日里人们亲密接触,与世界融为一体。“在狂欢节上,人们不是袖手旁观,而是生活在其中,而且是所有的人都生活在其中,因为从其观念上说,它是全民的”。二是仪式性。狂欢节是由一系列的礼仪和仪式构成的,它具有一种庆典性。在充满节日气氛的狂欢节上,最主要的就是笑谑地给“国 王”加冕和脱冕的仪式:在加冕仪式上,人们给奴隶或小丑穿上国王的衣服,戴上王冠;而在紧随其后的脱冕仪式上,“国王”又被脱下王冠,夺走其权力象征物,还要被讥笑和殴打。人们在广场上随便而亲昵地接触,用各种冒渎不敬、插科打诨消除了不同等级间的畏惧和礼貌,使得狂欢节具有平等、自由、欢乐的气氛。而其特有的加冕和脱冕仪式也体现了推进社会进步的更替和更新精神。

在狂欢中,人们将曾经高高在上的明星拖下“神坛”,肆意嘲讽,同时也尽情抒发着自己对于渣男的不满。就如巴赫金所言,狂欢文化是一种与日常生活相对的文化状态。狂欢化生活是对按部就班的日常生活的标新立异和陌生化;是对于精神自由的追求和张扬。大众在狂欢化生活中获得的是身心的一种暂时性释放。

网络狂欢的出现,源于以下几个因素:

一是网络媒体技术的进步和自媒体表达的自由性,表达主体身份的个体性、隐匿性,表达内容的交互性、多元性,以及群体极化,为狂欢、戏谑、嘲讽话语狂欢式表达提供了生存土壤;二是自媒体言论表达的去中心化、去权威化和去精英主义化,使现实中被权威、精英压抑的公众情绪得到释放。这实质上是在以围观、嘲讽、戏谑、谩骂话语狂欢形式来追求民主、平等和自由精神;三是表明了草根文化与青年亚文化、网络亚文化的汇流,以及对现实生活和网络生活中主流文化意识形态和精英主义说教的叛逆和反抗,体现了文化多样化背景下的亚文化群体身份认同和文化认同;四是通过围观、嘲讽、戏谑、谩骂、愤怒等情绪表达,在情感和话语表达形态上拉近网民之间的情感,引起广泛的关注,以取得更广泛的群体文化认同。总之,网络技术的进步和社会信息的泛滥使得大众文化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以此为契机,大众狂欢文化也得以在更广泛的网络受众群体中发生并延续。

三、私人领域公共化:公共领域的消解

公共领域源自德文 Öffentlichkeit,具有“公开”“开放”等意思。公共领域的概念并不是哈贝马斯的首创,但他的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以其影响深远而被认为是公共领域理论最权威的起源,并使公共领域概念成为欧洲主流政治话语中一个普适性概念。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一词等同于公共性,是指“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在此领域中能够形成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

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指介乎国家与社会之间、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公共空间,在这个空间中,平等理性的公民对公共事务进行自由辩论形成公众舆论,凸显了公民在政治过程中的互动。公共性是公共领域的核心因素。与公共领域相对的是私人领域,私人领域是指狭义上的市民社会,家庭以及其中的私人生活也包括其中。

根据哈贝马斯的定义,明星的私生活属于私人领域的范畴,但是当我们沉迷“吃瓜”,使得这些私人事件被在社交媒体中广泛谈论,成为一种公共议题的时候,私人领域就逐渐公共化了。当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界限不再清晰,这些“伪公共事件”替代了公共事件,社交媒体的公共领域属性也将面临消解。

参考

[1] 靖鸣,蔡文玲.从全景敞视监视到全民网络围观:动因及其特征[J].当代传播,2019(02)

[2] 江凌.大众狂欢语境下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及其治理[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6(03)

[3] 刘庆华.巴赫金狂欢理论视角下的微博现象[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

[4] 闫淼. 网络围观的成因及传播特征探析[D].山东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