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二元太极图是道家哲学的平面模型,那么多元共生的互联网就是现代哲学的立体模型。 互联网是科学的产物,但科学回答不了互联网是什么。科学需要证明,而互联网不需要证明,它是自然灵性的产物,需要内心的指引与涌现。 *制专**的民主带不来自由,互联网提供的普适价值是机会均等,个体自由,机会均等是实现共同致富的前提。 科技消耗物质,创造财富;互联网消耗意识,创造智慧,互联网早已突破了科技,进而超越的人文,就像人类从猿猴进化而来,形态意识早就超越了猿猴一样。
互联网之道 当 人工智能 无所不在的时候,互联网便成为一种自然的力量,尽管它不是生命,却有了极端生命的三个特征:1、通过数据、算力、算法来延续并涌现出新的智能。2、通过几乎零成本复制来"繁衍"。3、通过信息交互,协同外部,产生顺从或拒绝。 正因为互联网的这些特征,所以互联网哲学便具备了回答三个问题的可能:1、谁在上网?浏览者和发问者。2、上网干什么?搜索与显示,社交与竞技。3、网上有什么?链接式信息,按钮式功能。 互联网把一切数据化,透明化,可视化,又提供了多少真相呢?真相的前提是你愿意相信那是真相,有逻辑一定可信,但可信未必合乎逻辑,只要情愿相信,便与事实和逻辑无关。 互联网把人类组成了一个最大化的群体,全人类的智能都被集中起来,把智人集成了"神人"。如果说被神化的东西属于宗教的范畴,那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就把互联网的"数据"当成"神"来加以崇拜吧。
互联网之经
互联网粉碎了一切逻辑,人类不再是逻辑的奴隶,互联网带来的陌生人互动是全新的关系,不仅拓展了人与人的维度,也超越了原有思维下的逻辑。因此基于互联网的道理需要人们重新体会。
例如信用危机,正因为互联网具有信息对称、数据透明的特征,所以任何装模作样都变得滑稽可笑,对自己不真诚,作弊就蒙上了道义的污垢,这种作弊的成本在互联网时代变得越来越高。
互联网解放个体并非通过降低逃离的成本和风险,因为肉体无法通过在线的方式摆脱现实制约,互联网世界的恩惠在于人人可以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制定规则的人永远是最大的受益者,这是生物法则。
自然而然是最善的秩序,它拒绝人为的规则,规则之下的秩序永远是暂时的,不平等且不自由,唯一的理由是维护大多数。
互联网在这方面要做的正相反,维护任何少数乃至任何个体,进而形成自然的生态并自行运转,这对所有既定的社会体系都是一个根本性的改良。
世界上所有社会性悲剧都在于少数人,试图为多数人规定一种秩序,进而建立并维护它。本来高尚的做法,却产生了巨大的成本,需要底层人群来承担并被视为"人道"。
自然生态完全不同,生态本身就是最合理的秩序,它根据内部需要和外部影响自动改变,没有任何多余的成本和风险,它体现的就是东方哲人所说的道,道法自然。
现在科技不是东方哲学的产物,它来自于西方,不过现在科技有三个重大的发现,恰恰呼应了东方哲学:相对论、量子学、概率学。相对论使人们在没有互联网之前便有了对维度的重新认识;量子学使人们在探索宇宙奥秘的同时,接受了意识决定物质,因为信息是有序化能量的载体,物质是可见的能量;概率学使人们正视了随机性的存在,接受了无穷尽的不确定性。
世间的一切都是诱惑与满足,商业的一切都是成本与利润,社会的一切都是价格与价值,到了智能互联网时代,一切都变成了兴趣与利益。
利益驱动力和兴趣驱动力,两者旋转形成的力量是价值驱动力,一切来自价值,归于价值,价值秩序的存在体现着人类对自然的价值,也体现着自然对人类的价值,秩序产生价值。只要对适度的欲望提供适度的满足,就是价值。无论这种欲望是公共的还是个体的,价值只能如此定义,互联网既是公共的也是个体的。
互联网的价值体系是基于个人的按劳分配与按价值取酬,是双向并行的互联网生态法则,价值的相对论是多元共生的基础,你有你的价值,我有我的价值,各遵本心,彼此无碍,直至永恒。
互联网的自然生态系统具有天然的开放性,网民进出自由,任何个体都可以在其中建立自己的生态,亲身体验造物主的喜怒哀乐,这是互联网生态对人类原有地域生态的颠覆,这种虚拟生态的开放性直接对应现实空间,是另一个生存的维度。
虽然目前在线,工作机会还缺乏足够的提供者,远远低于在线消费和娱乐的机会,但人类的生存问题终究要通过互联网生态得以解决。分散居住是人类对自然唯一可能的贡献,也是唯一可能的生存救助,只有分散居住成为反向的趋势并具备一定规模,人类的城镇化才会显得更加人文,更加自然。
围绕互联网始终有些阴谋论,"阴谋论"永远是弱者对强者的恶意,强者并不具备同样的恶意,否则阴谋将被直接实施,弱者不会有*论发**的时间。
基于互联网的原始威胁是狼羊之间的制衡,绝不仅仅是"根服务器"放在哪里的问题,虽然这是个问题,但不是主要的,更不是全部的。大家担心的是如何防控互联网对人类整体的危险,强者更关心自身的稳妥,生态下的施暴,代价无法估量。所以基于互联网的敌意和威慑,已经成为强弱多方共同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因此互联网思维只是方*论法**,互联网精神才是价值观,互联网精神可用6个字概括:众筹、共享、透明,这是生态的产物,也是自然的选择,只有众筹才能彰显个体的意愿与特性;诸如阳光必须共享、泉水必须分享;只有透明才能实现公平与正义。站在自私的角度,这是最低成本、最小风险的正向循环,突破自私的关口,无论对于狼和羊都是幸免。
在方*论法**上,互联网思维就是以自私的动机做无私的事,自私和无私顺畅轮回。当前,我们的产业互联网发展的还不顺畅、不如意,主要是因为在运营过程中存在更多的业态方式,而不是生态模式。在业态中,精神是*规则潜**,弱者必须时刻领会强者的精神;在生态中,精神成为法则,即便不是需求,也能随心顺为。互联网是生态之网而非业态之王,前者是由社群编织而成的,后者是资本编织的。
互联网是关系不是数据至少关系大于数据,互联网生态中的关系无穷无尽,又能够自动平衡,没有关系的设定与发生,任何数据都是孤立的,没有价值。
关系能靠人建立,也能在生态中自动生成,数据隐含在关系中,而关系隐含在价值中,以无形实力确保正当价值、满足合理欲望,正是互联网拯救人类的原理。
其实,无形实力也体现在互联网的众筹中。互联网的众筹既是自由的,也是平等的,承担责任的方式可以是资金物品,技能,资源治理,甚至是时间和精力,众筹的管理靠最初的玩法,并通过生态的自我平衡来调节和完善,最终结果各自任命。
众筹跟丛林法则不同,逃跑挣脱成本极低,随时可以止损。众筹跟资本市场不同,不基于价格变动,而基于价值认定。一切以价值为驱动,最终价值兑现责任,责任兑心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