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至南北朝时期的分裂长达四百多年之久的时间里,民生困苦,国库空虚。在开皇九年,隋文帝杨坚统一了天下,他轻徭薄税,安定民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改革措施使经济、政治得到了很好的发展。隋文帝在位二十多年,社会民生富庶,百姓安居乐业,政治稳定,促成了开皇盛世,人们将这段时期称为“开皇之治”。
在隋朝初期,由于经历了南北朝的战乱,民生疲惫。于是杨坚采纳了下属的建议,取消了盐、酒专卖以及入市税,并先后多次减免税收,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促进了国家的经济恢复和发展,使农业生产呈现繁荣稳定的局面。实际上,隋文帝时期的天下太平、民生富饶就在于其在全国推行了新的赋税政策以及均田制。
当时,由于赋税的加重,所以农民总是想方设法地逃避赋税,而豪强地主少交租税现象更为严重。为了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杨坚在建立了隋朝之后采用了两种措施来督促税收的征收,即“大索貌阅”以及“输籍定样”。“大索貌阅”意思就是根据相貌来检查百姓的户口,看是否有所隐瞒或者谎报年龄的现象;而“输籍定样”便是在前者的基础之上,确定每家的户口数量,并且将其编制为“定薄”,以此来作为收取赋税的凭证。这种做法不仅保证了税收的增加,同时也防止了地方的地主恶霸官宦之间互相勾结、营私舞弊、不缴纳租税的现象。而且,还将豪强地主手里的人口解救了出来,有利于增加国家的劳动力,并激发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在隋朝,对百姓的年龄有着明确地规定:三岁以下的男孩、女孩叫做“黄”;四岁到十岁的小孩叫“小”,十一岁到十七岁的少年叫“中”,十八到六十岁叫做“丁”,六十岁以上的人叫做“老”。当时,国家的赋役征收的最主要的对象就是“丁”。在隋文帝时期,农夫的赋税政策包括租、调和力。对一对成年夫妇来说,他们必须每年向国家交粟三石,这就是“租”;而对于种桑养蚕的农户来说,由于他们在地方每年交绢一匹,也就是相当于四丈以及三两棉,而种麻的地区则改为交纳布一端,则相当于五丈的范围,以及麻三斤的数量,这两种都叫“调”。除此之外,隋文帝还规定,已经成为了丁的男子,每年都要服役一个月,这就叫服力役。再到了后来,隋文帝在此基础上又制定了规定,即五十岁以上的人,可以用布帛来代替服力役,这就叫“庸”。可以看出,就在这个时期,租庸调制在隋朝也基本开始盛行了。

在土地的制度方面,隋朝初期已经基本上确立继承了自北魏以来所实行的均田制,并在隋文帝统治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隋文帝在位时期的均田制规定:每一个成年男子均可以分到八十亩地的露田以及二十亩的永业田;每一个成年女子均可以分得四十亩的露田。奴婢可以和一般人一样分得同样的田地。除此之外,对官员田地的划分从品级的一到九 品,按照职位高低的不同,可以分得一到五公顷数量不等的田地,以此来作为官员的俸禄,而等到不做官之后再将田地上交国家。在全国各地的行政机关都有一些这样的土地,作为办公费用的支出,这些土地叫做“公廨田”。可以说,这些政策极大地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支出,从另的角度上也可以说,极大地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保证了经济的稳定运转。
均田制不仅增加了税收,还使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得以保证,对隋朝初期经济初期的发展可谓有很大的益处。再加上隋朝通常以关中作为本位来发展,关中地区的粮食短缺严重,需要关东的漕运时常接济,因此隋文帝在洛州等地设立了官仓,专门用来贮存从关东运过来的粮食,并建立了广通渠,极大地方便了关中的漕运,还在民间设立了义仓,鼓励人民捐献粮食,以防灾年。

在地方行政方面,隋文帝鉴于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朝政划分混乱不堪、管理无序、支出浪费的现象,在开皇三年便将诸郡一一废除,改为重新实行州县的二级制,渐渐地使国家的行政走向了正轨。
北周时期的官僚体制则是仿效西周的形式,不符实际,内部混乱,于是杨坚便恢复了在汉魏时期的体制,采取了在中央设立三师、三公、五省的形式。其中,三师只是没有实权的名号,三公虽有僚属,也参与国家政务,但是也是仅仅属于国家的顾问性质的机构,仍然没有实权。真正掌握实权的五省,包括内侍省、秘书省、门下省、内史省以及尚书省。在其下还有六部,即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它们属于办事机构,而六部的长官为尚书。除了五省六部之外,中央机构还有御史台以及都水台、十一寺以及十二府。
对于地方机构,隋文帝也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改革,将原来混乱的地 方机构从州、郡、县精简成州和县两级。同时,他还大量地精简地方和中央的官员,将一些郡县加以合并。此外,为了更好地行使权力,维护统治,隋文帝还下令九品以上的官员们都只能由中央来任免,并且每一年都要由吏部来进行统一的考核,以此来决定奖惩和赏罚,以及官职的高低。后来,又发展到实行三年任期制度令刺史和县令每三年就要轮换一次,到另一处地区做官,以此来防止地方割据专权、对抗中央政府的行为。

实际上,“开皇之治”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隋文帝善于用人,并大力改革行政,简化地方行政机构的举措。
据记载,在隋文帝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下,在隋朝初期的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减少了三分之二,而地方政府的开支也减少了近四分之三,全国在行政上的经费仅仅是南北朝时期支出的三分之一。
在法律上,隋文帝也实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措施。北周时期的法律残酷而又混乱不堪,杨坚在掌握政权初期就曾经做过改革,但是成效并不大。在隋朝正式建立之后,杨坚下令制定了《开皇律》,将原来残酷的枭首、车裂等刑罚一一废除,同时只保留了五百条律令,并且将刑罚分为死、流、徙、杖、答五种,既使人民有法可依,又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刑罚,即使最残酷的死刑也只是绞刑和斩刑,显示出了隋朝对人民的宽大仁慈。后来唐朝的法律制度便是从隋文帝的《开皇律》继承和延续下来的,可见,隋文帝对于我国的古代刑法制度的建设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在货币流通政策方面,隋文帝与秦始皇一样,还进一步统一了币制,废除了其他的混乱的古币和私人铸造的钱币,以五铢钱作为替代。度量衡也在这个时候得以重新统一。在开皇三年,隋文帝下令铸造五铢钱,并 且规定每千文的重量为四斤二银两,并作为全国统一流通的货币。同时,隋文帝还开创了中国的科举制度,通过科举考试,根据成绩的优劣好坏来选拔和重用人才。在隋朝时期,科举制度包括秀才、明经以及进士等十科,并且每一科目考试的内容都不尽相同,选拔的官吏的类型也不尽相同。比如进士科以诗词歌赋为主,文辞优美的人才可以做官。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以门第作为标准来进行官员的选拔的,因此只有一些名门望族才有进入朝廷做官的资格,而杨坚所创立的科举取士的制度,无疑等于是开辟了一片新的壮举,使得贫民士子也能够入世为官,开辟了选拔官员的先河。可以说,这种重视才学而不再重视门第背景的选拔官员的标准,极大地削弱了门阀大族们世袭的特权,进而巩固了封建地主阶级政权的*制专**统治基础,同时也使得大批的下层百姓得以安抚,为了将来能够获取官职而一心读书,对于社会安定团结也大有裨益。

隋文帝对百姓实行“亲民”和“宽仁”的政策,减轻徭役和赋税。在隋文帝统治时期,采取的一系列的措施对促进经济发展和国力的增强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他结束了东汉以来长达数百年的分裂动荡的局面,实现了全国统一。他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度,开科取士,进一步奠定了中国科举制度的基础,同时对行政机构实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创造出了一套符合时代要求,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政治制度。他所建立的三省六部制和精简机构的举措为历代所传承。他通过以身作则、严肃官制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他在经济上实行均田制,极大地鼓舞了农民生产耕作的紧急性。他削减农民的赋税,这对促进经济和加强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可以说,隋文帝杨坚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位功名显赫的开国帝王。

在用人方面,隋文帝也有自己独特的一套方法。隋文帝重视官员的人才选拔,善于使用人才,并且在用人的制度上也有自己的创新之处,有很 多值得后人们学习和效法的地方。
唐太宗将魏征比作自己的一面“镜子”,实际上,隋文帝也有自己的一个对于“镜子”的比喻,只不过,隋文帝的比喻跟唐太宗的相比,有着很大的不同。在统一天下之前,隋文帝就非常注重四处搜罗人才,为自己招兵买马,争取夺得天下。比如,隋文帝对高颖的重视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高颖身世背景显赫,并且自幼受过良好的教育,天资聪颖,喜好研究军事方面的谋略。他在十七岁的时候就参加了北周灭北齐的战争,并在战争中取得了优秀的战绩。当时,杨坚还没有统领天下,只是北周的一个宰相,他看重了高颖的才华与能力,于是便招致自己麾下,为自己出谋划策。而事实也证明,杨坚的确没有看错人,在日后杨坚建立隋朝的过程中,高颖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杨坚打下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隋朝建立之后,隋文帝便对高颖委以重任,任命他为尚书左仆射。然而,谦虚的高颖却认为自己资历尚浅,如果一开始就位居高位,恐怕会令群臣有所不服。于是,高颖辞去尚书左仆射一职,并推荐苏威来担任。此时,隋文帝用人的高明之处就开始体现出来了一—他并没有对高颖的拒绝有所不满,而是坦然接受了他的辞呈,顾全了他的想法。但是接着没过多久,就又恢复了他的尚书左仆射的职位。对此,隋文帝是这样解释的:“自古以来,善于向君主推贤纳谏、举荐人才的人都要受到奖励。今天高颖能够向我举荐人才,毫无私心,说明他竭忠尽节,能够为我所想,为百姓所想,因此也可以说明,高颖是足以胜任这个职位的。”随后,隋文帝还加封高颖为左卫大将军,统领禁军,名正言顺地将重权交给他。
由隋文帝任用高颖的故事可以得知,他有一条自己独特的用人的技巧——通过巧妙的借口成全下属,顾及下属的名声和面子,使其树立起威 望,进而再重用他,既可以表现出领导者的诚意和决心,也不至于埋没了人才。

隋文帝不但对人才加以重用,还能够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在公元589年,隋文帝讨伐陈国,精通军事谋略的高颖被任命为最高统帅,带领*队军**南下征讨。高颖在前线作战时,朝廷上嫉妒他的大臣便伺机去拉拢和收买高颖身边的人,并试图诬陷高颖有谋反之心。隋文帝听说了以后,二话不说,便直接下令把这个诬陷高颖的大臣斩首了。群臣见状,再也不敢乱说话了。可见隋文帝的爱才之心、对高颖的充分信任以及用人不疑的决心。实际上,在当时的情况下,高颖所率领的五十万大军在外征战沙场,手握大权,一旦高颖真的有谋反之心,调转枪头对准隋文帝,那么局势将会很难控制。而隋文帝杀了诬陷高颖的大臣的用意,就是要让高颖明白,自己对他是完全放心的,希望他不要再有任何的顾虑,一心一意为自己卖命。
在高颖征讨成功,攻下了江南回朝以后,隋文帝亲自召见了他,并对他说:“你在外征兵打仗的时候,在朝廷之内一直都有对你不利的流言还有的人竟然诬陷你要谋反。他也不去想一下我们君臣之间的亲密关系,,还想试图离间我们,实在是太不自量力了。而且这个人已经被我当场斩首了,你可以放心了。”这一段话,表面上看是在表明自己信任高颖的心意,实际上却也是隋文帝在暗示高颖不可有谋反之意。而高颖非常聪明,听到隋文帝的这番话也是心知肚明,心里越来越感到不安,自己手握军权,重任在身,稍有差池就有可能牵连性命,还不如急流勇退。于是高颖便请辞回家,隋文帝也很通情达理,隋文帝的本意只是想要警示高颖,并没有辞退他的意思。虽然高颖的态度非常坚持,但隋文帝还有自己的高招—他先是下诏书极力地挽留他,然后表彰他的丰功伟绩,仍然让他继 续担任职务。

此后,虽然还是有大臣嫉妒高颖受宠,想方设法地在隋文帝的面前说他的坏话,但是隋文帝始终不为所动,而是继续信任高颖,并一一治了这些人的罪来维护高颖。他曾经对高颖说:“你就好比一块铜镜,而那些小人们对你的诬陷就是在不断地擦拭你这块铜镜,这样只能使你越来越耀眼,越来越光彩照人。”高颖听了之后,感动不已,更加效忠职守,不负隋文帝的期望,尽职尽责地辅佐他,协助隋文帝进行法制建设,大力举荐人才,共同缔造出了一个天下安宁的盛世。
隋文帝在对官吏的选拔上,不仅非常注重法治管理,还奖惩有度、赏罚分明。
在开皇元年,也就是581年,隋文帝下令表彰岐州的刺史梁彦光,此后,这种类似表彰官员的行为接连不断地出现,成为隋文帝鼓励官员的一个经典手段。比如,汴州的刺史令狐熙在吏部考核中名列第一,隋文帝便立即下令将他提拔为州刺史,赏赐给他三百匹帛,并布告天下,对他进行表扬和赞颂。即使是地方的小官,隋文帝也是奖赏有加,毫不吝惜。在齐州有一个地方小官名叫王伽,因为秉公执法、认真负责、爱民如子而深得齐州乡民的爱戴,他还曾经使得回家看望生病父母的罪犯如期回到了齐州报到。隋文帝在听说了这件事情之后,深受感动,便立即下令召见了王伽,以表示自己的恩宠,同时还宣告全国大大小小的官员都要以王伽为榜样,以诚待民。

在这些受到了奖励的官员之中,最有名的要数房恭懿了。当年,房恭懿在苏威的举荐之下,成为新丰县的县令,因为他治理有方、勤政爱民,深受百姓的认可,并且他凭着自己的才学,在任期的第一次考核中就被评为第一名,隋文帝非常高兴,马上赐予他四百匹布,结果房恭懿在接到赏赐之后便马上将它们分给了穷人,之后隋文帝又赏赐给了他三百石米, 也很快地被房恭懿不声不响地发放给了穷人隋文帝得知之后,不但没有怪罪于他,反而夸奖他廉洁爱民,并将他提升为德州的司马。结果,在年终考核的时候,房恭懿又名列前茅。隋文帝欣喜异常,号令天下官员向他学习,召集了京城的官员,对他们说“房恭懿勤政爱民,志存体国,他简直就是上天赐给我并帮助我的人,对这样的贤能之人,我怎么可以薄待他呢?他应该担任刺史,不能仅仅管理一个小州郡那么简单了,他是天下人的学习楷模,你们都要学习他的态度和精神。”之后,隋文帝便提升房恭懿为海州刺史。可见,隋文帝不只是提拔优秀官员,还将有着典型优秀事迹的官员公告天下,既表明自己是赏罚分明的贤君,同时也树立了人人学习效仿的典型,鼓励官员勤政奉公的积极性。

由此可见,隋文帝非常懂得激励法,他不断地树立榜样,不仅对有功的大臣进行奖赏和提拔,还昭告天下,以一种精神激励的方式进行宣扬,并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在隋文帝统治时期,州县的官吏大多奉公守法,勤政爱民,因此呈现一片社会安定、百姓安居乐业的和谐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