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浪闲谝:南北屯(6-5)

作者:张志勇(20230329)

20.4 村落要素分析模型(3):多姓村生存基本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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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 多姓村族生存基本法则

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村落,分析应该遵守图42的基本法则产生与存续。

人类生存与其它动物、植物生存法则相类近,在这种法则下最终达到某种平衡,在这种平衡条件下维持。这种法则首先取决于社会大环境,其次取决于村族间。日常争端、冲突必然存在,但在一定时期内被吸收化解,只有大家守则才会有结果平衡,达到某种默契。

20.5 村落要素分析(4):高王杜村落

笔者反复提出高王杜三个姓氏在南北屯区域的村屯布置,就是想说这个结果必然有其内在因素,必然有其历史沉淀。

笔者再次说明这个划分范围只是大致,不能保证圈外就没有与之有关村族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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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 高王杜三姓氏村落

无论怎样说,这种姓氏村落的交织是非常明显的,崖底这个地方虽然杜姓不是为主,但三姓集中居住的信息应该值得我们重视,我们是否进一步调查追考,能否挖掘出更早的居住依据来。

泾河两岸的姓氏分布,特别是礼泉在泾东这不算太大的地域,从寨里到仁义之间,清朝间还被泾阳划回了一部分(屯杨、河滩魏)。

三姓村落交织,应该更能体现这些村庄间关系的存在,应该更能凸显这些姓氏居住历史的久远。

21 泾左礼泉田

21.1 与泾左礼泉田有关的记录

记录1: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泾阳县志》所载。

金龟乡 百谷里 仁义村。笔者注:嘉靖版泾阳县志为再版,原版遗失,据笔者考证其记载信息最晚为明弘治五年(1492)。

记录2: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泾阳县志》所载。

金龟乡 百谷里 铁匠屯村 魏家村。

记录3:明嘉靖十四年(1535)、明崇祯十一年(1638)、清两版《醴泉县志》所载。

六仲乡 仁义里 仁义村。

记录4:明崇祯十一年(1638)《醴泉县志》所载。

(泾水条下解释文P630,红色为笔者注):元英宗至治初(1321)陕西屯田府言自秦汉至唐宋年例八月差使水户自泾阳西中山下截河筑洪堰改泾水入白渠溉田七万余顷诏从之考渠所溉县凡四而醴泉处上游田少享利独多迩年以来颇於塞本府同知督其事岁加疏濬(浚)以便于民万历庚申年(1620)副使沈自彰躬恭为督修至今利之

记录5:李好文《长安志图》所载。

案长安志泾阳高陵栎阳云阳三原富平醴泉七县皆泾水所溉之地今惟泾阳高陵全被泾水之利

醴泉本汉谷口县治所在泾水西其东北境则入云阳泾阳至今犹有一石之田在泾东于其灌溉夫役不及宋修石渠六县夫亦无醴泉意以此欤

21.2 泾左礼泉村寨记载

从泾阳、礼泉两县县志记载内容来看,对于礼泉所管泾东村寨多少还是有记载上的矛盾,笔者对其汇总如图44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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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 泾阳、礼泉史料记载村汇总

对图44内容,笔者提出下面几个问题:

问题1:仁义村在泾阳李志中记载于金龟乡百谷里,李志实际记载信息最晚为明弘治五年(1492),嘉靖十四年(1535)《醴泉县志》记载有仁义里仁义村。

从时间上说1492-1535差43年,这期间是仁义村所辖有所变化,还是李志记载有其它所指含义需要探讨。

仁义村的涵盖实际包括今屈家、韩家、杜家、张家堡。因此记载中简单时只用“仁义”,在清版《醴泉县志》中用“仁义屈家村”,民国版《续修醴泉县志》中用“仁义村 三堡”,这里的三堡应该指“韩、杜、张”。

问题2:铁匠屯村 实际指今天“屯里杨村”,乡间惯称“屯杨”。崇祯十一年(1638)《醴泉县志》有载;清朝两版、民国一版共三版礼泉志未载;泾阳志道光二十二年(1842)有载;1983年泾阳地名志划归村中未载;以记载来看:铁匠屯应该于清朝划归了泾阳金圭乡百谷里所管。

泾阳志道光二十二年(1842)所载魏家村应该指惯称的“河滩魏”,该村规模不太大,距屯杨村很近,从居住情况来说为独立自然村,估计因人数少一直为屯杨村行政管村,所以记载不太全。

问题3:楼儿马实际为惯称“马家”,解放前分东马、西马。马氏具有很早的居村历史,依据卢家河卢谱所载,卢氏与马氏原来同村,起初混居还是距离很近不好断定,当时以“卢马村”惯称,卢马村历史至少能追溯到元末明初,明初起卢氏渐渐移居今卢家河,到明万历四年(1576)卢氏全部迁离卢马村。卢马村名后因无卢氏渐渐演变为“马家楼”、“楼儿马”。

解放初马家村族人数不是太多,笔者估计马氏很有可能有扩散到周围的族支。另外,卢马村名在明礼泉志中没有记载,笔者推断很有可能包含在屯里或寨里名下。

问题4:船头村在1983年泾阳地名志划归礼泉村名中没有提到,笔者分析可能与1983年当时船头村概念有关,实际上今天所说船头指“船头+南湾(黑石头湾)”两部分。

礼泉曾经所管的“船头村”实际指后来船头一、二两队,以吕氏为主。笔者分析“船头”名源于“船唔头”(船的喔地方),由于船头村以吕姓为主故有船头吕之称。

从后来的船头三队开始往里,以“南湾”、“黑石头湾”或“上然、下然”村名所称,这部分村一直属于泾阳金龟乡百谷里。

因此1983年地名志估计忽视了当时船头的组合概念,未将这部分原来归礼泉的船头村名提出来记载。

问题5:河东八堡 乡间有河东八堡之说,这个说法不算流行,故提说的机会不是很多。其意指礼泉县在泾河东边有八个村庄。看图44最下行礼泉民国志内容:船头、寨里高、寨里王、楼儿马、仁义屈家、韩家、张家堡应该符合其说法。

21.3 泾左何年礼泉田(1):苟进士的记载

回看21.1记录4。该版主撰者苟好善进士的这段记载文字中包含如下重要年代信息:

元英宗至治初(1321)陕西屯田府秦汉至唐宋 例八月差使水户自泾阳西中山下截河筑洪堰改泾水入白渠溉田七万余顷诏从之考渠所溉县凡四而醴泉处上游田少享利独多迩年以来颇於塞本府同知督其事岁加疏濬(浚)以便于民万历庚申年(1620)副使沈自彰躬恭为督修至今利之

苟进士引用1321年屯田机构的报告内容,说秦汉至唐宋礼泉就享受渠水之利;实际上真正所干的事在万历庚申年(1620),效果很好,所干好事距离苟版县志1638年只过去了18年。

苟进士的这段引证为1321年所说,表明礼泉从秦汉开始受用渠水,元朝的报告人依据啥史料我们不知道,按照报告者的说法那就是礼泉在秦渠修成之时,就拥有了一少部分渠水所溉之田。

21.4 泾左何年礼泉田(2):李进士的记载

对于元李好文进士《长安志图》史料背景,笔者表述如图45所示,这样便于理解分析所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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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5 李好文长安图志资料背景

在前述21.1记录5中,引用了《长安志》记载内容,讲明礼泉为受渠水所灌溉七县之一。解释礼泉“本汉谷口县治所在泾水西, 其东北境则入云阳泾阳至今犹有一石之田在泾东 于其灌溉夫役不及宋修石渠六县夫亦无醴泉意以此欤。”

这里提到的云阳县始于公元前221年,结束于元至元四年(1267),期间云阳县名交替使用。笔者理解:长安志文字内容表述礼泉在云阳、泾阳县这两县名期间就在泾水之东有一片土地,到写成《长安志》的熙宁九年(1076)还一直保持。

笔者原来设想:在郑国主持修渠的时候,礼泉出了人工,等待渠修好多少要划分一点水溉地给礼泉安慰一下。从苟进士所引证言好像这个想法还差不多能站住脚,从李进士及长安志图描述来看,礼泉在泾左拥有耕田首先完全确定。

当然《长安志》这段文字并不是为表示礼泉啥时间开始在泾东有这点地的,其用意在于表述宋景祐三年(1036)修石渠的时候,礼泉没有出人力,是因为地少没有派人,还是认为礼泉自古就有地在泾河东岸,不派人又怎样。

再往前就不说了, 至少郑国渠成溉田的时候,礼泉在泾东就有水浇地 就行。这个结论对于居住于泾东原来礼泉管辖的姓氏来说非常重要,这与这些姓氏的族源不能说直接有关,至少为这些姓氏的久远居住历史添足了底气。

21.5 《长安志》信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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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6 早期礼泉云阳泾阳关系分析

笔者整理出早期礼泉县域与泾阳、云阳地名之间的年代关系。从礼泉县沿革资料来看,礼泉曾经与泾阳有两段时间存在交织关系。

交织(1):在东汉(25-220)间,礼泉废王莽谷喙县并入云阳县,这个时期今泾阳地域分为:云阳、池阳两县管辖。

交织(2):从西晋开始,到北魏太延元年(265-435),礼泉县北部归池阳县管。这时现在的泾阳地域属于:泾阳、池阳管。

我们再来结合图46解析《长安志》中这段文字:醴泉本汉谷口县治所在泾水西其东北境则入云阳泾阳至今犹有一石之田在泾东于其灌溉夫役不及宋修石渠六县夫亦无醴泉意以此欤

表述1:礼泉县原来汉朝时叫谷口县,县治所在地在泾河西;礼泉东北境到了云阳泾阳那边,现在还有一片地属于礼泉。

含义1:在编写《长安志》的1076年,礼泉在泾东还有一些土地。

含义2:在编写《长安志》的1076年,礼泉这片东北方向土地在泾阳、云阳界内。

从图46来看,云阳县是1338年撤销的,《长安志》在1076年的描述应该是准确的。

含义3:礼泉的泾东土地是啥时间开始有的,《长安志》应该没有着重表述这方面意思,这只是笔者猜测,笔者分析结果如下:

  1. 汉谷口时礼泉境就入泾阳、云阳。对原文字取其: 本汉谷口县治所在泾水西,东北境则入云阳泾阳,至今(后略)。 将原文“谷口”和“其”对应理解,产生上面结论,这个理解结合图46分析如下:

从图46看:前221-前207秦时期,泾阳、云阳、谷口同时存在,但没有交织;汉时(25-220)谷口、云阳、池阳同时存在且谷口划归了云阳。

这里面多少也有些疑问:秦汉时期谷口、云阳、泾阳没有产生完全相交时期,也就没有形成长安志所说谷口入云阳泾阳的结果。

  1. 醴泉本汉谷口县治所在泾水西 东北境则入云阳泾阳至今 (后略)。将“礼泉”和“其”对应,产生这种观点。在这种观点下,是 现在 的礼泉县东北入 现在的泾阳云阳 。这种理解也有两个问题存在:

问题1、在《长安志》成册的1076年礼泉的这地域是在泾阳的地方,还是云阳的地方应该当时很清楚,不应该写两县名,因此有没有可能这里的泾阳、云阳是之前历史上的,《长安志》作者采取含糊表述。

问题2、啥时间泾东这地归礼泉没有表述。显然当时还算礼泉,完全肯定不是当时临时划归礼泉的,一定是在1076年前某个历史时期的结果。《长安志》作者这种情况下要不要交代更早的情况,笔者以为没有必要,不交代也好,不知道也好这样的叙述都属于正常的,只是今天我们想知道究竟才提出这个问题。

21.6 泾东礼泉地起始年代

◎1、宋景祐三年(1036)修石渠时就完全肯定,也可断定在这之前就一直拥有。

◎2、以元英宗至治初(至治元年1321)陕西屯田府言自秦汉至唐宋年(意思理解)+汉谷口时泾东(今礼泉地)入泾阳、云阳(前面理解①)。

综合理解为:秦时礼泉在泾东就有这片土地。这个理解结果多少还是有些乐观,也包括了不大瓷实的因素。

秦修郑国渠开始于前246年(秦王正元年),工期10年,就是说前236年渠成,若假设这年礼泉划分了泾东一片水浇之田,到了《长安志》那年也有236+1076=1312年了。

估计没有史册记载礼泉为啥在泾东有这点辖地、有几个村庄的事情,史料不会如此详细,宋敏求也只能好奇的记录这个实际情况。

综合以上分析:基本能够确定自秦渠以来礼泉就在泾东拥有这片土地,文字记载以泾渠管理为主,以民夫为话题谈论。从地域划分角度来说,以河为界是常规做法,但郑国渠的开凿毕竟为有影响历史事件,修渠民夫、渠成利益分配应该视为关键因素考虑。礼泉泾东这片地是否渠成所划拨仅仅是笔者猜测。

后来的朝代中,礼泉、泾阳在所辖地域边界、渠水使用上也必然有过不少摩擦,双方管辖区域势必也有不少来来回回变动,前面提过的“铁匠屯”归属信息,还有明泾阳李志记载的“仁义”村等不能简单理解为版误,只是我们还未弄明白历史曾经发生的故事而已。

另外,传说的谷口县治所在地,古狄道渡口的历史地位,是否为军事要地等都可能成为地域划分的考虑因素。

笔者以为:不能十分肯定礼泉泾东这片地域的所辖起始年代,大致可采信礼泉泾东村地从前236年开始用郑国渠水浇灌的记载。

以现在专家所研究结论,当年郑国渠就从今船头村最西的河湾开始,想来那刚从河道涌进郑渠里的泾水,还能浇灌“礼泉船头村”的土地。

22 村落与土地

22.1 历史与文字

对于先祖的历史,没有一个民族今天能够字正腔圆地表述清晰,人们都是从遗留的符号、文字、遗迹中解释自己心目中的疑惑。

对于中国古村落,学术界给出了产生于最早约10000年到6000年前的结论,这个结论并不难从考古发现的遗迹中获得证实,西安半坡遗址6000-6700年前,彬县水北遗址参考年代为距今8000年-3000年,还有好多外省市遗址不再列举。

水北遗址为典型泾河文明代表,其年代数据横跨了从母系到父系的泾河流域人类繁衍长河,我们相信泾河流域决不止如此文明星点,遥想那水足土沃的河岸,必然为先祖生息的乐园。也许会有一天,先祖生息的画面会直观再现。

关于中国的古村落,人们首先从古文字记载中寻找答案,对于那些没有文字以前的历史,对于那些没有被记载的内容,人们还是依然执着地从土下挖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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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7 村的概念与文字产生

笔者就文字“村”相关知识学习后简单归总如图47所示。村落地名应该与历史文化、民俗世风、帝王或国家行政管理等因素有着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

22.2 早期村落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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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8 村落的概念分析

关于早期的村落,学者认可在至少6000年前就产生,可是文字最多追溯到约3500年前的甲骨文,那早于文字之前的村落以怎样的概念来描述与理解,学术界代表性观点如下:

◎1 早期聚落概念

“聚落”概念在文字记载中出现较早,学者认为这两字表达了早期村落含义。

人们依据需求相聚、落脚下来,在某个地方完成共同需要的事情,例如说进行狩猎所获交换,进行生活内容交流,商议某事等。这种相聚的事多了就会形成需要,这种固定的地方就会被确认。

人们的需求不限于交易,例如共同协作组成具有抗击敌对部落、抗击动物侵扰等阵容时相聚的场所。总体来说随着生存条件的改善,相聚于共同认可之地定居成了事实。

聚落的概念是从需求开始产生的,聚落的过程是极其漫长的,随着聚落的发展,邑、庐、邨的概念随之产生,从时间上来说,这些概念没有啥清晰的先后顺序结论,学术界也产生不同的观点与说法。

◎2 城市论

城市论的观点以“邑”为立足点,认为最早的聚落方式在邑中,今天的考古发现基本以都邑遗址为主,这为城市论观点提供了硬气的依据。

当然,如果有条件能入住邑中,不说6000年之前的先祖了,就算今天也应该一样,人们设法生存于城市甚至大城市,希望获得更优良的社会资源,过上更为美好的生活。

显然城市论有其不现实的地方,远古的先祖不应该全都那样丰盈富有,有条件住邑者不用说了,那些苦力者、耕种者估计想享受更为优渥的生活还是有难度的。

◎3 田野论

田野论观点以“庐”为主体,认为庐就是人们最早搭建的茅舍,是村野房屋的基本概念。

当然庐不见得非搭建于田野之中,在靠近邑的墙外想来应该也行,在道边、地头,凡方便或者合适的地方均可搭庐建舍以安定居住。

说起庐笔者想到生产队时期的瓜庵子,那山东来的瓜客们就是在瓜地页头搭上茅舍,或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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畔上打个小土窑就安顿了下来,这不就是人们想象的起初之庐吗?

说起庐笔者想到运河上的运船,一家老少在船上飘渡不说,鸡狗均随船而游,我们能看到刚会爬的小孩用绳子拴在船板上防止落水。我们小时好多家长也不就将小孩拴在炕里的墙钉上吗?这就应该是人们想象的庐,这庐根本不需要久远的时光,先祖一定是这样生存过来的,先祖之庐就像昨天还在田间地头。

◎4 屯军论

屯军论观点依据“邨”字组成,屯军论以日本学者观点为主,观点主要源于“邨”左半的“屯”。

从中国历史记载的实例看,军屯始于秦汉,至宋之前军屯基本设于边塞地域,以实际镇守边关为目的。

东汉至晋内部国裂,内地短期设军屯以应对需要;隋、唐、宋依然以守边军屯为主;到了金、元、明、清内地广设军屯,以元为最盛,其主要目的为军需粮草筹备方便,这种名义屯军以现有村寨为主。

因此有观点认为日本学者研究的时代以“汉魏晋唐”时期为主,才获得以军屯为主的观点。

应该说这个判断依据有些截然、泛泛的思考,屯军的概念自从有了冲突就会需要,不应该受地域、国界所左,人们的生活需要以*力武**保护的时候,就需要一个具有实力的组织,这组织固定停留的地方应该看作是屯军之地。

在古文献记载中,有邑中居住“国人”的概念,也有远离邑的“野人”的记载。

聚落为公认的先民居住生存方式,聚落的历史因年久世移,遗存有限,当下还很难得出干脆的决断。

22.3 对井田制的思考

笔者观点(1):井格的布局与亩数

关于井田制笔者分析应该为模型概念,不排除有条件的地方耕地平整,完全具备理想模型条件。对于地理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参考其概念实施也未必勉强。

土地按照实际地块位置、亩数进行组合,大致符合每夫100亩的基本思想,根据实际情况细划掌握最终亩数。因此出现有的文字描述中800亩或1000亩的情况。

笔者观点(2):界限与沟渠

是否能真正在夫地块之间开设沟渠,这不一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夫地界之间留有公共耕道是必要的,一者可清晰划割田界,二者可便于大家耕作行走,免得纠纷。

按照古代水利条件,不能灌溉的土地占比很大,既然没有渠水开设沟渠何用,所以理解沟渠为界线的观点可以接受。

笔者观点(3):耕夫只是代表

一夫为一户甚至一个族支。从土地面积来看,八夫分配900亩(合现在70*9=630亩)土地,每夫平均112.5亩(合现在78.75亩)。

从土地面积来说每夫能否耕作这多土地值得怀疑。以笔者小张沟实际情况来说,土改后全村分得耕田618亩,这正好与井田制中的一井630亩相当,可解放时小张沟有约13户、90人;到1983年户56、口233,土地还略有减少(少量变成宅居)。

从这个类比来看,八个男丁耕作一井之田不太现实,推测为八户比较合适,至于户大户小另说。

(张志勇 癸卯年闰二月初八 于西安)

(第5部分完,第6部分待续)

笔名大浪,泾阳县王桥镇曹张村小张沟人。1984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从事数控机床设计等工作,高级工程师。2018年秋起因撰写家谱之需,进入地方族源村史研究领域,产生浓厚情趣,有独到个人见解。从2022年起以《大浪闲谝》、《大浪随录》为题在“泾河文化研究”等公众号发表系列笔法细腻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