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辆号牌为桂E38722的白色大客车长时间在向海大道辅道内行驶,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接到举报后,路面巡逻民警迅速将该车拦下,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驾驶员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



经调查发现,该车是铁山港国能广投发电公司的通勤班车,已不止一次实施不按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第三大队迅速行动,于11月22日安排民警对该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和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教育他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向该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筑牢安全第一道防线。
该公司表示服从交警部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杜绝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北海公安交警提醒: 不按车道行驶,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责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请广大司机朋友,切勿心存侥幸心理,为赶时间抄近道违规驾驶,漠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毕竟安全才是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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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庞洁
责编 | 金子
校对 | 黄晓荣
编辑 | 韩磊
供稿 | 第三大队 符其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