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祭祀该怎么做 (文明祭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湖北日报讯(记者汪子轶、通讯员谢萍慧)如何通过“标准之力”杜绝公益性公墓“乱收费”,建立档案、实行物价管理?云祭扫、代客祭扫、鲜花祭扫等追思方式如何推广?殡葬行业是否需要进行“年检”……清明节来临之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已于4月1日起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该《规范》由咸宁市民政局、通城县民政局、嘉鱼县民政局、赤壁市民政局、武汉柏悦万象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和省标质院共同研究制定。

省标质院介绍,该《规范》明确了我省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确定了量化指征指标30余项,就湖北省城乡安葬设施的建设原则、规划与选址、建设要求、公墓管理等内容予以规范。

《规范》在全省范围内首次较为全面地定义了公益性安葬设施、城乡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墓位、墓碑、墓穴、墓间距、墓道共8项术语,明确了公益性殡葬设施应该遵循“普惠公益、群众受益、控制规模、节地生态”4条基本建设原则,并且要科学规划与选址。建设规划在量化测算的基础上,要统筹考虑重点项目建设迁坟需求以及“三沿五区”范围内坟墓整治的迁坟需求。要求选址用地应与地方区域规划用地选址相一致,预留发展空间,林地、墓地复合利用。

对相关建设要求指标,《规范》也作出了细化、量化。如,骨灰堂格位的单位建筑面积≤0.2平方米;墓碑卧置、壁葬骨灰墙建设均需按照详细的技术要求进行;墓园道路交通、园林绿地、停车场也有相应的建造要求。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墓管理没有统一规范要求。该《规范》提出,要对公益性公墓实行物价管理,明确了档案具体要求,建立年检制度,提倡云祭扫、代客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祭奠形式,顺应殡葬行业近年来的发展趋势。

省标质院相关负责人认为,《规范》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将有效适用于省内公益性安葬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填补了国内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规范空白,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现实意义和示范作用。

据悉,《规范》是省标质院起草发布的第二项殡葬领域省级地方标准。此前,省标质院联合省内殡葬行业单位共同起草了《殡仪上门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与《守灵服务规范》《接灵送灵服务规范》《殡葬鲜花服务规范》3项湖北省团体标准。

附:

殡葬领域其他“湖北标准”一览

由荆门市殡葬管理所与省标质院等单位联合研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殡仪上门服务规范》(DB42/T 1480-2018)于2018年11月发布,是我省首项殡葬领域省级地方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殡仪上门服务机构基本要求、上门服务流程、其它要求、服务投诉、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由襄阳市殡仪馆与省标质院等单位联合研制的团体标准《守灵服务规范》(T/HBAS 003-2021),由省殡葬事业促进会归口并于2021年4月发布,是我省首项殡葬领域团体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守灵服务的资质要求、服务对象、服务人员、设施设备、服务流程和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由宜昌市殡葬管理所与省标质院等单位联合研制的团体标准《接灵送灵服务规范》(T/HBAS 004-2022)由省殡葬事业促进会归口并于2022年1月发布。该标准规定了接灵送灵服务机构基本要求、接灵服务、送灵服务、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由湖北福德礼仪服务有限公司、荆门市殡葬管理所与省标质院等单位联合研制的团体标准《殡葬鲜花服务规范》(T/HBAS 005-2022)由省殡葬事业促进会归口并于2022年1月发布。该标准规定了殡葬鲜花服务基本要求、殡葬鲜花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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