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卡分期手续费很多都超过国家利息规定的四倍LPR的标准,这是合法的吗?
国家对借贷利息有明确的规定,就是不能超过当前的四倍LPR,以现在的LPR来算也就是年化在14.5%左右,民间说法就是月息一分二。
可是很多信用卡利息的费用,它最高能达到18%,月息都到一分五了,而且如果说你逾期了,那费用更高,加上罚息、滞纳金什么的能达到24%。

那银行为什么敢这样做呢?
其实对于四倍LPR的利息规定,很多人有个误区,觉得只要借贷都受这个约束,其实不是的,这个不高于四倍LPR的利息约束,是用来指导民间借贷的,就是张三李四之间的个人借贷的,而银行以及其他的非银机构,他们是属于持牌的金融机构,基本上是不受这个四倍LPR的约束的。

所以很多信用卡分期的费用高于这个标准,甚至还有一些*款贷**机构的利息高达35.9%,就差那么一点点就达到高利贷的红线了,但是这些公司很滑头,他就是不超过,所以从法律上来说你就不能说人家是高利贷,因为如果真的是高利贷,明目张胆的做生意,你不举报,国家都去找他了。

这里咱们不说*款贷**公司了,就说信用卡,这个万五一天的利息年化高达18%,那算不算高呢?
其实利息高低的感受看个人,你想一下,你借十万一年,利息最*干高**到18000,想想还是还是很肉疼的,那以后这个规则会不会和民间借贷一样呢?
这个目前没有定论,但是我感觉后期有下降的空间,我也希望这一天能早日到来,给广大卡友们减轻一点负担。最后提醒一下朋友们,使用信用卡消费一定要量力而行,尽量不要分期,不要最低还款。

合理的使用信用产品有的时候也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