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电影《我的姐姐》热映,讲的是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父母在女儿18岁时终于如愿以偿有了儿子,他们对女儿非常不好,篡改女儿的高考志愿,不让女儿学医让她学护理,女儿学费也要自己挣,就在女儿终于挣脱了原生家庭准备为自己而活的时候,因为父母车祸突然离世,正准备读研的女儿陷入了两难,亲戚用道德绑架她让她养育幼弟,而她想要追求自我。


在与弟弟磕磕绊绊的相处中,姐姐和弟弟也有了亲情的羁绊,最后的结局是开放式的,没有说明姐姐到底是去读研了,还是回归传统养育弟弟,但姐姐带弟弟离开收养弟弟的家庭去踢球,似乎预示着那个不太好的结局,姐姐终究变成了扶弟魔。
对于这样一个结局,很多女性朋友都不喜欢,我也不喜欢,但我觉得导演和编剧也有难处,艺术终究是要向现实妥协,否则这样一个不和谐的电影,是难以和观众见面的的,也无法抵挡众口悠悠。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故事,可能的结局不过有四种:
第一种,姐姐承担了母亲的角色,养育弟弟,这样的结局,大家看了肯定心里堵,更有助长重男轻女风气的嫌疑,导演也是女性,不能这样设计,否则会被骂死;
第二种,姐姐找人收养弟弟,把弟弟送到愿意收养他的家庭,从此各过各的生活,成为两条没有交集的平行线。故事的原型,天涯的帖子就是这样的结局,但电影不能这样拍,这样拍等于把女权群体以外的人,全部得罪精光,太不和谐了,要面临审查风险,更要被儒教徒们的口水淹死;
第三种,由亲戚扶养弟弟,这样拍也是不妥,法律上亲戚没这个义务,不能道德绑架,而且也不具有现实性,哪有那么多中国好亲戚啊;
第四种,姐姐求助于政府,或是政府民政部门主动介入,弟弟送福利院由社会抚养,或者民政部门给弟弟找一个靠谱的愿意收养弟弟的家庭。姐姐和弟弟可以保持一定的联系,亲情不断绝,如果没感情不愿意联系,那就各自安好,彼此放手,这才是最应该出现的结果。
从法律上说,姐姐也没有抚养弟弟的义务,姐姐的义务是“扶养”,是帮助性质的,而且是在姐姐有能力帮助的情况下帮助,不是像父母那样必须要承担的抚养教育的义务。
第四种结果无疑是最合适的,合情合理合法。但电影也不能这样拍,高龄二胎的父母们决计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相比于姐姐把弟弟送人,这样的结果更不能接受,为什么?因为如果这样拍,政府出面送福利院,那就等于在国家层面,公权力直接否定了几千年流传下来的“长兄如父,长姐如母”的道德律令,釜底抽薪把传统的亲族关系瓦解于无形。虽然我们生活在现代化的文明国家,但传统文化依然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和庞大的受众群体,巍巍国法尚且要顾忌传统文化的力量,规定哥哥姐姐对年幼弟妹的扶养义务,哪个导演有勇气去挑战这个疯狂的群体?
所以开放式结局是唯一的选择,我们不能苛求导演太多,在今天这个传统势力汹涌回潮的复杂社会背景下,电影能够把中国女性的困境和无奈如此明晰的呈现出来,已实属不易。
男女平权,任重道远,吾辈当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