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表扬职工设置哪些奖项 (员工表扬通报模板表格)

第一条 为增强团队竞争力,倡导正能量,并明确表扬的依据、标准和程序,营造公平合理的表扬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条 表扬分为下列二类: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口头表扬:

1、工作努力,圆满完成重点工作任务;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善于合作;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

4、领导有方,拓展工作有显著成效;

5、拾金不昧;

6、顾全大局,主动维护集体利益,有高度的团队合作精神;

7、有其他功(事)绩,经董事会成员指令表扬者。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年度绩效考评中给予加5分:

1、工作业绩突出,超额或提前完成工作任务;

2、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

3、节约物资、降低成本成效显著;

4、一心为公,遇有危难勇于负责并妥善处置;

5、检举违规或制止损害公司利益,

6、维护集体形象,提升单位品牌价值或师生满意度成绩显著者;

7、对单位有突出贡献,使单位声誉大幅增加;

8、维护单位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

9、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减少损失或免于损失;

10、保护师生安全,冒险执行任务,表现突出、确有功绩者;

11、应用新技术、新发明、新的管理模式,使单位成本显著降低、利润明显增加;

12、获得政府或行业奖励,为单位赢得重大社会荣誉;

13、年度内曾受到口头表扬三次(含)以上者。

14、被领导指令通报表扬或有其他功绩者。

15、对单位做出重大贡献的其他未尽情形。

第六条 直接上级依据事实提出表扬建议,填写《员工表扬申请表》,并提供确实有效的事实依据和书面呈文。表扬申请经被表扬人员的直接上级、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审核,由绩效考评小组负责调查核实,经领导签发后执行。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和统计员工表扬的记录,并在年度绩效考评中给予相应的加分。

第八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对职工的表扬和鼓励,公司对员工的表扬通知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