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多部门联手为退役军人送上优待政策“大礼包”——退役军人学历提升时可享受加分、免试,自主创业时还有贴息*款贷**托起创业梦 。
近日,在国家、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政策基础上,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在退役军人就学、就业、创业方面进一步给予优待。
12日,洛报融媒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退役军人可在高考、考研等方面享受加分、免试等优待政策。
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
据了解,如果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还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此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选择接受一次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洛阳市此次出台的优待政策对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吸收退役士兵的企业,在税费减免方面也给予了相应优惠。
从事个体经营的*队军**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于企业来说,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如果您退役后想创业,还可享受贴息*款贷**。具体如下:
符合创业担保*款贷**申请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的,个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款贷**;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最高可申请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款贷**。
另外,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款贷**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款贷**。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款贷**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款贷**贴息。
(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韩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