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访信**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内信发〔2023〕8号

关于开展《*访信**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

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访信**局、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各有关单位:

自2022年5月1日《*访信**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正式施行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热潮,大力推动《条例》规定落地落实。为进一步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按照中央*访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访信**局和自治区*访信**工作联席会议《条例》落实年工作安排,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访信**局、司法厅定于今年5月份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平近**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访信**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八五”普法责任,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走深走实,切实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访信**问题的能力水平,忠诚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及时就地解决*访信**事项,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新时代*访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有力保障。

二、宣传重点

深入挖掘报道《条例》实施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经验、涌现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解读《条例》内容,推动《条例》学习贯彻常态长效,大力营造学《条例》、用《条例》浓厚氛围,为开创新时代新征程*访信**工作新局面凝心聚力。

三、时间安排

2023年5月,为期一个月。

四、工作安排

(一)媒体宣传。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采写刊发《条例》实施一周年综述稿件。围绕贯彻落实《条例》交流座谈会召开,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各地区各部门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要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抖音、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提高传播效率,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宣传日。5月5日,自治区及各盟市*访信**部门联合宣传、司法行政等部门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引导群众积极为*党**和国家发展献计献策,依法文明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

(三)主题宣讲。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访信**工作实际,以丰富多彩形式宣传解读《条例》。广泛开展宣讲辅导、教育培训,推动《条例》进*党**校进课堂,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访信**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四)宣传《条例》主题征文。自治区*访信**局联合新闻媒体,开展“我与《*访信**工作条例》”主题征文,重点征集*访信**干部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做法、解决的典型案例、发生的感人故事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把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平近**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访信**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方案,认真推动实施。

(二)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把《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访信**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开展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调度指导和督促检查。充分调动新技术新应用,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宣传广度和深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抓落实的合力,确保各项学习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地创新宣传方式,做到“四个结合”“四个深入”(“四个结合”即结合推进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推进大兴调查研究、结合推进“八五”普法、结合推进习*平近**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四个深入”即深入开展“五进”活动、深入开展全媒体宣传、深入开展宣讲研讨、深入开展建章立制),推动《条例》宣传向基层延伸,确保《条例》在我区落地见效。

联系人:郭鹏霄 电话:0471-4827112

白春华 电话:0471-4827053

附件:1.“我与《*访信**工作条例》”主题征文活动方案

2.“我与《*访信**工作条例》”主题征文作品推荐汇总表

自治区*访信**局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

“我与《*访信**工作条例》”

主题征文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访信**局、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

二、活动时间

启动时间为2023年4月下旬,作品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三、参加范围

*访信**系统全体干部。

四、征文内容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做法、解决的典型案例、发生的感人故事等。

五、征文要求

体裁不限,要求原创;字数2000至3000字;建议提供文章相关图片并配文字说明。

六、作品报送

各盟市*访信**部门负责发动征集,并择优推荐不少于2篇不超过10篇(含10篇)作品。要加强对作品的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确保文字、数据、画面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泄密、侵权、剽窃抄袭等问题。

请将“我与《*访信**工作条例》”主题征文作品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及作品、作品附图等,报送至自治区*访信**局邮箱:nmgxffcfh@163.com。邮件标题以“我与《*访信**工作条例》征文+盟市”结构命名。

七、刊发方式

1.自治区*访信**局择优向法治日报报送,法治日报新媒体将开设专栏,择优刊发作品,国家*访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步刊发。

2.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等媒体择优刊发,自治区*访信**局、司法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步刊发。

附件2

“我与《*访信**工作条例》”主题征文

作品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请填写盟市*访信**部门)

盟市*访信**部门联系人

姓名

座机及手机

作品列表

序号

作品标题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及职务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1.作者信息将用于媒体公开介绍,请准确填写。

2.以上各项内容均需填写,不得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