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二章解析与感悟 (道德经讲解最好的视频第72章)

道德经讲解视频72集白岩松,道德经第72章原文注释译文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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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一、解析字义

现代人可能想象不到“民”的本义竟是“奴隶”,而且是奴隶主用尖器刺盲俘虏的左眼之后强迫他们为奴的。金文的字形证明了这史实。后来指“百姓”。又写做“氓”。

不是胚的本字。甲骨文的不字的横画表示地面;下面的须状线表示种子萌发时首先向地下生长的胚根。后来假借为否等。

一个鬼魂手持棍棒要追打或抓住活人,这是非常可怕的事。“畏”的本义就是“害怕”、“恐惧”,引申为“敬服”。

一个弱小的女人面对着一把巨大的兵器(戌),受到了严重的威慑。“威”的本义为“震慑”。《易经》:“以威天下。”引申为“威力”、“权势”。《史记》:“威加海内归故乡。”

字原从“刀”、从“鼎”,意思是用刀在鼎上刻画文字,以作为后人的典则。本义是“准则”或“法典”。《尚书》:“有典有则,贻厥子孙。”《诗经》:“敬慎威仪,为民之则。”引申为“效法”等义;并用作虚词。

字的上部是一支箭,下面的横画是箭所射到的地方。本是“到达”,如《诗经》:“如川之方至”。引申为“极”义,如《论语》:“其至矣乎”。

无字的繁体形式为無,是“舞”的初文,本义为跳舞,是一个象形字。在甲骨文中,其字形很像人执牛尾跳舞的样子。后来,“無”简化为“无”,意思是没有,而表示“跳舞”之义时则由“舞”代替。

形声字。犬(犭)表意,古文字形体像一条犬,表示如犬与人那样熟习、亲近;甲表声,甲是顺序数之首,用在“狎”中有上前,凑近的意思。本义是熟习、亲近。引申为因亲近而态度不庄重。

其是箕的本字。本义是“簸箕”。字的上端是簸箕的前部,中间交叉的笔画表示它是用竹条或柳条編成的。“其”字假借为虚词后,就另造箕字。

“所”字由“户”(声旁)、“斤”(形旁)构成。《说文》:“所,伐木声也。《诗》日:‘伐木所所。”按,今传本《诗经》的《小雅伐木》篇作“伐木许许”。“许”古音与“户”音近。后借为“处所”等义及虚词。

会意字。金文从尸(坐着的人),从几(矮小的桌子),表示靠桌子休息之意。本义是坐。引申为居住。

厌是“餍”的本字。本义是“吃饱”、“满足”。字形原由“犬”、“口”、“月”(即“肉”)组成,意思是狗的嘴里衔着一大块肉,已经饱足。《左传》:“姜氏何厌之有?”引申为“厌恶”等义。

字形像地面上长出了一株嫩苗。本义是“生长”、“长出”。《礼记》:“王瓜生,苦莱秀”。其他的意义如“生育”、“生命”、“生活”等都是由本义引申而来的。

字形是一个正面直立的人形,头部有一短横,表示男子成年之后用簪子把头发束起来。本义是“成年的男子”。引申为“已婚的男子”。

形声字。口表意,像张开的口形,表示应答声从口中发出;隹表声。本义是答应的声音。假借指单单、只有。

本义为“正”、“直”。《易经》“濡其首,有孚失是。”集解:“是,正也。”金文“是”字上部似是日晷之类跟太阳有关的事物;下部原是“止”(后变为“正”),表示循着正确的方向走。

以字是耜( si )的初文。“耜”是古代农具“耒”下端铲土的部分。由使用农具而训“用”、“使用”。《论语》:“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意思是不使大臣怨恨没有被任用。

原来指“聪明的人”;后来指“具有最高智慧和道德的人”。字形由“人”、“耳”、“ロ”组成,表示这是一个耳聪口敏的人。古文“圣”、“听”是同一个字。

象形字。甲骨文和金文“人”字像一个侧立的人形,这个人还向前伸出了一只手。

“自”原是“鼻”的本字。字形也像鼻子的形状。甲骨卜辞:“贞:出(有)疾自(鼻子有病)”。后来“自”多用于“自己”义,就加声旁“界”另造“鼻”字。

会意字。从矢(箭)、从口,以对熟识的事物像箭似的脱口而出,表示懂得、知道,矢兼表声。本义是知道。

一个人睁大了眼睛看着前面,意思是“看见”。引申为“见解”、“见识”等。还用作助动词,表被动。“见”又是“现”的本字,如《战国策》:“图穷而*首匕**见。”

原作“炁”。繁体字愛。字形像一个人双手捧“心”,张大了嘴,在诉说心中的爱情。《说文》:“炁,惠也。”《玉篇》:“炁,今*爱作**。”《左传》:“父慈子孝,兄爱弟敬。”

土地能生长万物,是最可宝贵的,所以甲骨文“贵”字像双手捧土的情状。小篆以后加“贝”旁,“贝”是古代的货币,是财富的象征。

会意字。从古(旧事、陈迹),从支(驱使),古兼表声,表示旧事、陈迹得以流传必有原因。故字本义是原因。

字的上部是一个人形,下面是古人所住的洞穴的出口,表示“离开”的意思。这就是“去”字的本义。例如“去国”就是“离开本国”。

形声字。彳表意,古文字形体像道路,有行走义,表示此近彼远需行走;皮表声,皮是包裹在外的东西,表示彼是由此向外走。本义是前往另一处。假借为那,那个。

在古代战争中,胜利者常把打败一方的俘虏或战死者的耳朵割下。本义是“攻下”、“夺取”。引申为“拿”、“娶妻”等义。“娶妻”义后来写做“娶”。

此字的字形,左边是一只脚(止),右边是一个人形;表示人所站的地方,本义是这里,此处。

二、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解析:

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权势时,那么可怕的祸乱就要来了。

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安居,不要压迫人民的生存。

只有不压迫人民,人民才不厌恶(压迫)统治者。

因此,圣人不但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自我表现炫耀;有自爱之心也不自觉高贵。

所以要舍弃后者(自见、自贵)而保持前者(自知、自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