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则内容为“家长悬赏10万寻找3岁被拐女孩”的消息刷爆了微信朋友圈。
“帮忙扩散,3岁女孩在锦绣花园小区被拐走,家长拿出10万酬金寻人……”
网友纷纷传递爱心的同时,
也在为女孩的安危捏着一把汗。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
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市民朋友圈中流传着一条这样的信息,大致内容如下:今天上午,3岁小女孩在锦绣花园小区被人拐走了,女孩能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40多岁的男人抱走了…… 有知情者请告知,有线索酬金10万元。看到的兄弟姐妹留意下,看到就转转!电话1394029****

寻人消息中,留下了一部“139××××2999”的手机号码,声称提供有效线索者可拿到10万元的酬金,联系人为宁继春。
消息配发的图片显示,一名年幼的儿童坐在超市的购物车里,一脸天真烂漫。图片中的儿童指称是被拐的女孩。

记者11日中午拨打了这个139开头的号码,归属地显示为辽宁省沈阳市,但是处于停机状态。随后记者查找到,本市杨柳青镇的确有一个锦绣花园小区,记者询问了辖区内的杨柳青镇东派出所,民警表示,并未接到网上所传有关该女孩的报案,并经过核实,此消息为虚假消息。

经查询,小编发现,早在2015年,这条寻人消息就曾在上海、陕西、山东、福建、贵州、陕西、湖南等地广为流传,各地媒体经调查后均刊发报道表示“消息不实”。

该谣言曾在郑州出现
10日晚,有理性的网友辟谣称,“今晚朋友圈很多人转发了……好几年前的*子骗**信息,搜索一下就能查到。”

搜索发现,近期这类“寻人帖”在全国已传出多个版本,如“梅向东儿子在双语小学被人拐走”“宁继春女儿在锦绣花园附近被人拐走”“张有良女儿在县医院附近被人拐走”等等。这些传言中涉及双语小学、锦绣花园、大润发等多个地点,而寻找小孩的父母还出现过“饶世彬”“蓝英勇”“陈会洪”等各种各样的姓名。
在这些传言版本中,除了姓名、电话、走失地点等不一样之外,其他内容几乎雷同,已有多地警方对此辟谣。

此类消息不仅在消费网友的爱心,
也污染了网络环境。
网友不经核实就传播“爱心”,
一旦不慎踩入了违法的“雷区”,
情节严重的会受到行政处罚直至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津云、半岛晨报、海力网
新媒体编辑 姜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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