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值得看三遍以上的重生小说 (让人惊艳的重生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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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重生之拯救大佬计划》作者:钟仅

简介:

毕业多年之后,张蔓在整理东西的时候看到了夹在物理书里的一封情书,署名李惟。 他自杀后,她食不知味,夜不能寐,直到有天睡醒后发现自己回到了十六岁。 ——后来,再次成为物理界泰斗的李惟在接受国外媒体参访时说:“我的生命中有两件最重要的事,物理和她。物理给了我在黑暗中思考的能力,而她,给了我光明。” ……

入坑指南:

“不好意思啊,我看下消息。”

她打开手机,发现是闺蜜陈菲儿。

【蔓蔓你在哪?快看热搜第一条!!!】

【!!!!!】

......

陈菲儿连续打了好几排的感叹号。

张蔓心想,大概率是她粉的小鲜肉脱单了。她心不在焉地打开微博,看了一眼热搜。

这一眼,让她整个人瞬间凝固。

热搜第一竟然是......他的名字,前面挂着一个沸字,如同三个月前成为了首位获诺奖的中国理论物理学家时那样。

但后面的两个字却明晃晃印入她的视线,过于猛烈汹涌的冲击让她有那么一瞬间解读无能,彻底丧失了理解能力。

【李惟自杀】

自杀?什么意思。

简单直接的讯息,不用思考就能理解的字面意思,她却突然看不明白。

大脑仿佛停止了转动,或者说是开启了自我保护机制,给全身每个细胞一个缓冲的时间。

张蔓点进那条热搜,来来回回翻看了几分钟,麻木呆滞的状态逐渐消失,大脑还没能准确地接收这个信息,心脏已经猝不及防地开始打乱一贯的跳动频率。

“哐!”玻璃杯落地碎裂的声音尖锐炸耳,她回过神来,才发现手里的杯子掉地上了。

周文清很快招呼服务员来收拾,有些担忧地看着她。

“张老师,你怎么了?”

张蔓张了张嘴,说不出话。她整个人开始无意识地发起抖来,体内的温度逐渐流失,像是被吸进了一个黑洞,陷入了无边无际的恐慌。在所有情绪铺天盖地将她淹没之前,她捏着包猛地站起来:“周......周老师,我身体不太舒服,先走了。”

她快步走出饭店,街上的车灯炸眼,让她有一瞬的眩晕。

手机还在不停得震动,她下意识地打开,看到陈菲儿又给她发了好几条消息。

【......蔓蔓你没事吧?】

【蔓蔓,你现在在哪?】

张蔓想回复,尝试了一下发现双手抖得根本没法打字,索性放弃。

无意识地走着,浑身的力气只够支撑她走到一个没人的街角,那是一个便利店的后门。

她慢慢靠墙蹲下来,捂着嘴深深地喘息,企图吸入一些微凉的空气来缓解心里的剧痛。太阳穴不受控制地跳动,整个呼吸道因为剧烈的抽泣而酸痛不已。

但最令人痛苦的是,尽管身体已经失去控制,但思维却那么清晰,清晰得可怕。

她哆嗦着双手,打开微博,抱着最后一丝侥幸。

一定是弄错了,一定是是谣言,他刚刚拿了奖,怎么可能自杀呢?

然而事情的前因后果,微博上分析得很明确,容不得一点质疑。

李惟死了,被人发现在家中自杀,就在颁奖典礼的前一天。

他在临死前给他的PhD学生Jckie的信里写道:“......你是个很有天赋的学生,我已经向Willim教授推荐了你,很抱歉即将给你带来的不便......这些年我一直在疯狂地做一件事,物理就是我的全部。其实很早之前,我就预感到,在它结束的那一天,黑暗会完全将我吞没。”

后来,Jckie接受采访:“收到这封邮件的时候我就感到不对劲,立刻报了警,可惜警方赶到教授家里时,一切都晚了。这个世纪最耀眼的天才,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和他在普林斯顿共事的研究人员也声称:“人类失去了一位伟大的天才。”

他的心理医生透露,李惟从小就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这些年一直在通过药物压制。但研究工作的结束让他的精神疾病猛烈爆发,最终选择自杀。

“李的内心世界其实比旁人丰富千百倍。他常常会想象一些世上并不真实存在的东西,并且极易因外界刺激而情绪失控。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妄想症。与此同时,李是一个敏锐又充满智慧的人,这些精神疾病让他有强烈的无法掌控的无力感,最终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

张蔓泪眼模糊地看到这里,又抖着手翻了其他知情人的透露,一些时隔多年的事情忽然变得清晰。

精神分裂、妄想症,原来如此。

原来当年的那些事情,真的不是他故意为之,他没有对她说谎。

他只是生病了。

一个个画面在她脑海中连成一串。

她那时对他的欺骗感到匪夷所思,委屈地质问他,更是在得到否定答复后恶语相向。

她真的不知道啊,不知道他其实只是生病了。

还记得在他们相处的最后一段时间,他似乎消沉到了极点,空洞阴郁得像一缕孤魂。

张蔓张了张嘴,喉头压抑的哽咽终于克制不住,成了撕心裂肺的放声大哭。

某些事情她那么多年都无法释怀,如今却全都有了解释,但那又怎么样,他不在了。 ——

前两年在老家收拾东西的时候,张蔓发现了一封夹在物理书里的情书,署名竟是李惟。

他在里面写着:“人类对于宇宙的认知,就像是在无边黑暗中的萤火之光。还有那么多的未知是我们看不到也摸不到的。我想走近那片未知,去感受黑暗。张蔓,你愿意陪我吗?”

那时候她才知道,原来当年,他真的喜欢她,就像她喜欢他一样。

那个偏执孤独的天才少年,其实也曾有过温柔的一面,他那么小心翼翼地向她伸出手,想要把他的全部温柔和真心递给她。

是她没能好好留住他眼里的温柔,让他如今选择了永远奔向黑暗。

如果,如果能回到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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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重回我爸当校草那几年》作者:春风榴火

简介:

20岁以前,陆嫣是个被老爸放在手掌心里疼爱的娇气富二代,直到她爸陆臻被对手算计,一夜破产。算计陆臻的男人,名叫沈括。江城无人不知的冷血新贵。这个狠绝冷戾的男人,不仅干掉了陆臻的公司,还把他的女儿陆嫣抢回了自己的豪宅。一次意外,陆嫣重生,竟然回到了老爸的年少时期。她眼睁睁看着她稳重的总裁父亲,跟一帮不羁少年们浑在一起,笑得张扬恣肆。而他攥着沈括的衣领,轻拍他的脸——“来,叫声爸爸听。”

入坑指南:

陆嫣踟蹰片刻,从包里摸出她仅有的那张百元红钞递给小贩。

小贩拿着红钞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不解地问:“这是什么钱啊?没见过啊,是假的吧。”

“不是假的。”陆嫣连忙解释:“就……你把这张钞票保存二十年,哦不,最多十年,这张钱就能用出去了。”

小贩像看着她,见她皮肤白皙莹润,模样生得清润可人,一看就是有钱人家温厚水土养出来的娇小姐,不像是*子骗**。

小贩终究还没有收她的钱。

“离家出走可不是好事,快回去找你爸妈吧,他们得多着急啊。”

“唔,谢谢!”

陆嫣拿着热乎的三角粑,站在墙边大口地吃了起来。

这是她重生后的第三天,没有小说里写的那样酷炫吊炸天,她现在饿得饥肠辘辘,活下去都成了问题。

那场意外车祸让陆嫣重生了,回到了15岁,本来以为可以重新开始奋斗,好好学习,摆脱富二代娇气包的人设,学点真本事,不至于在她爸被仇家算计破产后,什么忙都帮不上。

万万没想到,她不是回到自己的15岁,而是回到了她爸的15岁!

北城还是那个熟悉的北城,街道也还是曾经的街道,只不过,这里没有任何一个人认识陆嫣,因为……

她还没有出生。

陆嫣作为一个还没有出生的“三无”人员,在2000年初的街头,游荡了三天,真真实实地感受了一把什么是讨口为生。

她爸当年破产,她一夜之间从富二代变成穷光蛋的时候,都没这么落魄过。

如果再找不到年轻时的老爸陆臻,她可能就真的要饿死街头了。

陆嫣一路打听,来到了老爸陆臻当年就读的中学,北城三中。

北城三中是北城历史最悠久的中学,即便是陆嫣出生以后,北城三中都还在招生办学,后来还被评为了国重中学。

陆嫣也是念的北城三中,她经常听老爸提起过,这里有他不堪回首的轻狂往事。

陆嫣为这句话呕吐了好久。

现在,她站在北城三中校门口,看着那极有年代感的绿漆正大门,忽然有点兴奋。

这里面,藏着老爸多少“不堪回首”的轻狂往事?

……

陆嫣在学校门口蹲了三天,连老爸人影都没见到。

“同学,请问你认识陆臻吗?”

“陆少啊,他不常来学校。”

“那到哪里可以找到他?”

“可能在娱乐街盘人,劝你不要去,那里太乱了。”

“……”

陆嫣还是决定在校门口等陆臻,她现在身份敏感,实在不宜乱跑。

校门口一连等了三天,陆嫣都没有等到陆臻,听说这位陆大少爷并不是每天都来学校,逃学翘课对于他来说,是家常便饭。

陆嫣想到过去那个严厉高冷的总裁父亲大人,感觉和他们口中操天日地的“陆少”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陆嫣蹲在街头,百无聊赖地等老爸,丝毫没有察觉到,周围有女孩也正盯着她。

她生得貌美,尤其是那一握小蛮腰,盈盈纤细。上一世她初入大学校园便被誉为“校花女神”,迷倒了无数宅男。

即便现在的陆嫣只有十五岁,惊艳的美貌也足以让周围女孩心生嫉妒,从而渗透出本能的敌意——

“听说她每天都来三中校门外呢。”

“逢人就问陆臻。”

“啧,真够不要脸的,都找到学校外面来了。”

……

陆嫣知道老爸那个年代的男孩女孩单纯保守,划三八线,眼神对上都要脸红心跳好一阵。

她这样明目张胆在学校外面蹲陆臻的行为,在女孩们看来,是非常大胆出格的,又加之陆臻在学校里实在是……太受欢迎了!

因此,陆嫣这种蹲人的举动,实在引人注目。

但是她能怎么办,她一还没出生的“三无人员”,要恰饭啊!

除了老爸,她不知道该求助谁了,警察局肯定不能去,否则她不是被送进福利院就是被送进精神病院。

女孩们窃窃私语的声音没完没了,偏偏还让她听到了——

“真是执着,天天在这儿等,殊不知,陆臻早有女朋友了,人家女朋友还是校花呢。”

陆嫣的耳朵立刻竖了起来,仔细听她们讲八卦。

陆臻这么早就有女朋友了,难道是她妈妈吗!

“咦,听说舒梦绯已经和陆臻分手了。”

“为什么啊,他们俩感情不是很好吗?舒梦绯那么漂亮,和陆臻多登对啊!”

“听说,只是听说啊,舒梦绯最近……和那个人走得很近。”

“那个人?”

“沈括。”

“……”

女孩们同时安静了半分钟之久。

“舒梦绯疯了吗,居然接触那个人。”

“那么阴郁的男生,想想都让人毛骨悚然。”

“关键沈括还穷,养得起舒梦绯么。”

……

听到沈括这个名字,陆嫣本能地哆嗦了一下,后背都冒了冷汗。

沈括,多年后北城权势熏天的豪门新贵,蛰伏数年,精心谋划,硬是将陆臻原本蒸蒸日上的公司推向破产的边缘,将他踩在脚下。

陆嫣怕死他了!

没想到,沈括和陆臻,这两个死对头,竟然会是高中同学!

听那几个女生八卦的意思,陆臻的校花女朋友好像还半道反水……喜欢上沈括了?

“嘘,别说了,陆臻出来了!”

陆嫣恍然抬头,看到陆臻骑着摩托车,跟几个打扮落拓不羁的少年们出了校门。

他穿着白衬衫,衬衣的领口微微敞开,袖口卷到手肘处,露出了好看的小麦色皮肤。

陆臻五官精致俊逸自不必说,最勾人的却是他那双灼灼桃花眼,微微上挑,多情又放荡。

陆嫣一双动人美眸,和他爸是如出一辙。

以前就有家人开玩笑说,生了这双眼睛,父女俩可都是红颜祸水呢。

不过陆嫣远远望着陆臻,感觉年轻时候的老爸比她可“祸水”多了啊!

陆臻是北城一中公认的校草,自带富家公子光环,既又会打扮又会放电,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走在2000年初的街头,回头率百分百。

陆嫣不知道自家那个严肃稳重的老爸,年少时,竟然骚成这副逼样!

眼瞅陆臻的摩托车,就要从她身边一晃而过,陆嫣连忙扑过去,挡住了陆臻的去路。

陆臻猛地按下急刹,车轮胎在距离陆嫣半米的位置,停了下来。

“我1操,你活腻了!”

看到亲爱的老爸,想到三天来受的委屈和苦楚,陆嫣眼眶顷刻间红了。

“爸爸”两个字含在喉咙里,伴着哭腔,呼之欲出。

“你碰瓷你还哭,你哭个屁啊!真撞上了就该老子哭了好吗!让开!”

陆嫣没有让,死死地把住了他的车龙头。

“不走是吧。”陆臻伸手掏出钱包,开始数一沓沓钞票:“老子赶时间,说吧,要多少医药费才肯滚。”

陆臻说话相当叼相当不客气,很有浪荡不羁败家子的范儿。

陆臻身边的好友梁庭拍拍他的肩膀,让他别这么暴躁:“人家小姑娘被你吓到了,你温柔点,不是钱的事儿。”

他说完,递给陆嫣一条暗黑色的手绢:“同学,擦擦脸。”

“谢谢梁庭叔叔,不用了。”

梁庭:……

叔叔?

陆嫣非常熟练地接过了老爸递过来两张票子,同时握住他的手,一顿暴哭:“爸,嫣嫣好饿啊,两天没吃饭了,呜,您老人家看着再多给点。”

陆臻:……

我他妈?

两个人对峙半晌,陆臻迫于无奈,钞票一连给了四五张,陆嫣收下钱之后,哭唧唧对他说:“不是钱的事儿,我真的有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讲。”

陆臻嘴角抽了抽,你讹我这么多钱,然后才说不是钱的事儿?

陆嫣提议:“咱们找个饭馆坐下来,慢慢讲,行不?”

“讹了钱,还想蹭饭啊,脸皮也太厚了吧!”

陆嫣求助一般望向老爸的至交好友梁庭:“梁庭叔叔,你帮我说说话!”

梁庭“叔叔”懵逼地挠挠头,对陆臻说:“那啥,陆哥,看她挺着急的,要不咱们就听听她要讲什么?”

陆臻掰正了车龙头,极不耐烦道:“要是每个追老子的女人,都要给钱又请客,老子早就破产了!”

陆嫣心说,你迟早要破产,但是如果你耐心听我讲,也许未来还有机会翻盘。

这话她没敢讲出来。

她可怜唧唧地望着陆臻:“爸……”

梁庭打量着陆嫣的模样,不过十四五岁,鹅蛋脸柔润乖巧,淡淡的一字眉顺着眉弓舒展着,细密的睫毛宛如小刷子一般,微微缀着水珠子,看着惹人怜爱。

还真别说,她这眼里眉间的味道,和陆臻还真是神似了。

梁庭看看陆嫣,又望望陆臻。

陆臻烦躁地说:“你看什么!”

梁庭怔怔地说:“陆臻,她跟你,长得好像啊!”

陆臻终于正眼打量陆嫣,陆嫣仰着脖子,又把鬓间的头发挽到耳后,让她爸看清楚点,这绝对是如假包换的亲女儿啊!

她露出了白皙如雪的鹅蛋脸,乖巧的耳垂因为着急而有些泛红。

陆臻是急性子,着急上火的时候,耳垂也总是挂着红。

所以这父女俩,四颗红耳垂,跟樱桃似的挂着,还真是如出一辙,更遑论那神似的五官。

陆臻脸色稍稍有点变化了,他想到了两年前被人贩拐卖的小妹,算起来,年龄和这女孩一样大,模样也像……

就在这时,他腰间的诺基亚滴滴滴响了起来,他拿起来看了看,眼神微沉:“妈的,沈括已经到桌球室了!”

几个男孩说着便要骑车离开。

陆嫣无助地望着陆臻,踟蹰道:“爸,那我……”

陆臻很有大哥风范地对她道:“先上车,我们要去干架了,干完再处理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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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本:《我的痞子王妃》 作者:痞木鱼

简介:

我摇摇晃晃的从地上爬起来,哇!不错的房子啊!古香古色的,不是吧!这是哪啊?只见大厅里设有灵堂,我走进灵堂,跪了一地穿着丧服的人,大厅中间是一口红木的棺材。……

入坑指南:

“我不是什么仙子,我是一个善良的恶魔!”我做了鬼脸。

“小姐,今天出去游湖,可不可以换上我为您准备的衣服呢?”阿蒙跟在我后面小跑。

“嗯?”我看出了阿蒙的难色,是啊!我太任性了,对于这个朝代的人,我的衣服确实是太奇怪了,所以咱就入乡随俗吧,更何况唐朝的服装我并不觉得难看。

“好吧!”

“真的吗?”阿蒙脸上闪过一丝惊喜。

“嗯”看着这孩子那雀跃的表情,我忽然觉得有些难过,只是答应了她一个微不足道的请求,她居然那么开心。

“小姐,您看,你要穿哪件呢?”阿蒙打开一个很大的红木箱子,里面装满了衣服。

早就在史料上看过,唐朝纺纱技术相当的高超,可是非亲眼所见是无法由衷感叹这种纺纱的高超技艺,这纱轻如蝉翼,相信在当今的高科技发达的时代,也不可能纺出这么精美的纱。

“嗯,就穿着件吧”我拿出一件淡粉色的衣裙,呵呵,我最喜欢的颜色,粉嫩嫩,粉嫩嫩。裙摆上有两只蝴蝶翩迁在白色与黄色的花丛中,配上淡紫色的缎带搭配在臂弯里,飘逸!

“让阿蒙为小姐梳头吧”阿蒙拿来鸾梳。

“嗯” 阿蒙的手法很是利落,可能唐代的女孩都很会梳头吧,一会的功夫,我的长发已经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发髻。阿蒙拿来头饰让我挑选,我信手拈来一枚蝴蝶的头饰,阿蒙轻轻的将它插进发髻里。

“小姐,好漂亮啊!”我看着镜中的自己,嗯,不愧是我米乐儿,干什么像什么,现在也像个唐朝人了。

“阿蒙!GOOD…JOB!”我拍着阿蒙的肩膀,阿蒙一脸茫然,不知所以然的看着我。略施粉黛后,穿上了唐朝的鞋子,曾经只在电视上看过,不过真的穿在脚上,还是不能完全适应。

走出我的小窝,我失去了往日的“风火轮”只能小心翼翼的走路,还要提着裙子生怕踩到脚下跄个狗啃屎。靠!这鞋底怎么这么硬啊,用死人舌头做的不成。

“嘿嘿”阿蒙在我身后掩住嘴笑着。

“怎么了?阿蒙!你笑什么呢?”我回过头看着阿蒙。

“今天的小姐,跟平时很不一样呢,走起路来像是个大家闺秀,不过阿蒙还真有点不习惯呢!”

“你个小丫头,就你话多!”我用轻轻手敲了敲阿蒙的头。阿蒙嘿嘿一笑,可爱至极。

“来了!”承德说着,大家的视线都转向了我一个人,呃!汗!这糗样让混蛋倓看见,真是丢脸。众人的目光忽然有些僵直,可能是看到我这身唐服吓到了吧!

“此女只因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哪!”太子豫说着。

“莫非是仙子落入凡尘,妙哉!妙哉啊!”成书感叹着。 “嗯嗯嗯,同感!”成武应和着。

“嗯!”倓没有说话,只是一直注视,眼中少了之前的一些不屑却依然冷淡。

“hello!every…body!”我举起手打招呼。

“哼!还是那个德行!”倓冷淡的将视线转向别处。

“先进去用早饭吧!”承德说着。

“咦?豫殿下跟倓殿下昨天在学士府过得夜吗?”我看着两个人。

“嗯,豫跟倓要在学士府住上一阵呢!”成书说着。

“哦!”MD混蛋倓,赶紧滚回宫里去吧,赖在这里干嘛,谁要看你那张死人脸!

“乐儿姑娘,以后你就叫我和倓的名字就好了”豫说着。

“这样可以吗?”我有些不好意思。

“嗯,可以”豫温柔的微笑着,“那以后豫也直接叫我的名字吧,在我们的时代如果在女孩名字后面加上姑娘一定会被看成异类的!”

“啊?还有这回事?”豫很惊讶。

“奇怪的世界!”倓冷淡的丢了一句。

“少摆出一副要死不死的样子,活着连累人,死了连累鬼的选手!”我瞪了他一眼,混蛋倓,大早上就给我添堵。

“哼!”倓一个人径直的朝膳房走去。

“我说你们能不能把他踢到一边去!”说完,身边的人都用扇子掩住嘴巴,笑了起来。 T

MD我得罪谁了我,要跟这个黑面神一起吃饭还要一起游湖。真是让我上火,早知道这样离开家的时候就带上一百袋牛黄解毒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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