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短促而书海无涯,在偌大的城市当中,觅一缕书店灯光

“人生短促而书海无涯。”——《书店的灯光》

看到《书店的灯光》中的这句话,我深有体会,厚着脸皮说一句,我也算个爱书之人了,虽不能说“会”读书,但是对于书的爱却是打心眼里迸发而出的。

关于读书的状态其实有时候也是需要“碰运气”的,有些口碑很好的书偏偏自己就读不进去,眼睛盯了半天,却半点没有读进心里,合上书之后,甚至根本回想不起刚刚看了什么。

但是有的书,却是极能引起共鸣的,你仿佛读进了书页之中,而纸上的每一个字也像是走进了你的心里。

读《书店的灯光》时就是这种感觉,其中一大部分“共情”之感,是来源于一种对于“书痴症”的感同身受。

人生短促而书海无涯,在偌大的城市当中,觅一缕书店灯光

《书店的灯光》作者、美国当代作家刘易斯·布兹比,形容自己是是一个“书蠹”,对于书的痴迷仿佛被施了魔法一般,是“贪得无厌”的。

事实上,刘易斯确实也和书有着不解之缘,有意或无意之间,书籍充满了他的生活当中,可谓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爱书人。

从15岁开始,约翰·斯坦贝克的《愤怒的葡萄》便让刘易斯感受到了阅读与写作的快乐,之后,他做过书店店员,还做过书商,对与书相关的东西都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见解。

在《书店的灯光》一书中,刘易斯通过一些关于书和书店的随笔,来讲述它们不一样的故事,从书籍的历史到书店的发展,很多有趣的书的知识仿佛伴着书店中那温馨的暖黄色灯光一起散发出莹莹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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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就曾这样说: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

如今想想,竟丝毫不觉夸大,于我个人来说,读书早已成为一大嗜好,阅读的过程绝对是一种享受。

父母虽然文化程度都不算太高,但对我的这个偏好向来都是十分支持的,小时候便是如此,每次取得好成绩或者过生日的时候,妈妈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总会脱口而出:书!

于是,家里的书便越来越多,初中时家中的柜子便被我塞满了各种书籍,成了我的“书柜”,虽简陋,却是我的一片乐土。

培根曾经说过:“读史使人灵秀;数学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读书的好处实在很多,或许一时半会儿没有明显体会,但假以时日必是在潜移默化影响着一个人的,从思想到行为,从眼界到情趣,总会产生让你惊喜的改变。

人生短促而书海无涯,在偌大的城市当中,觅一缕书店灯光

我读起书来常常是“荤素不忌”的,喜欢少年人都爱的言情或武侠,也痴迷于历史和文学,各个种类的书籍总能带给我不一样的收获,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诚不我欺。

这个爱好一直持续至今,非但没有减弱之势,反倒愈演愈烈。虽然如今购书的方式和途径越来越多样,而且电子书的便捷更是让“读书”几乎成为随时随地都可以做的一件事情,然而,或许是从小时候一直延续下来的习惯,我仍旧偏好纸质书的阅读。

小时候并没有那么多电子书资源,网购也刚刚兴起,还没有现在这样方便,购书大多是去书店的,还记得和妈妈一起骑着自行车,到书店里买到自己心仪的书,包好放在车筐里再带回家的那种喜悦的心情。

人生短促而书海无涯,在偌大的城市当中,觅一缕书店灯光

而如今,也依然十分享受在书店里消磨一段时光,无意于立什么文艺女青年的“人设”,单纯地沉湎于其中而已,就像刘易斯在《书店的灯光》中所写的那样,书店也是一种可以让我们“在人群中独处”的地方。

然而这个爱好如今渐渐变得有些“奢侈”,书店的时代仿佛正在渐渐“消亡”,已经越来越难以寻觅这样一处可供我们在人群中独处的地方了。

就像梁实秋曾说过的那样:“现代我们买书比较方便,但是搜访的乐趣,搜访而偶有所获的快感,都相当地减少了。”

人生短促而书海无涯,在偌大的城市当中,觅一缕书店灯光

其实,越加便捷的读书方式并不是一件坏的事情,书店文化经过了三千年的发展,在越来越发达的数字时代中,虽然会在一种形式上有所缩减,但不会消亡,而且根据刘易斯在《书店的灯光》中提供的数据显示来看,出版业也许比过去任何时候更健康,购买方式的改变只会让“全民阅读”越来越普及,但书店不会被忘记,因为它们代表着一种文化、一种情怀、一种承载着情感的容器、一种可以提供“在人群中独处”的场所。

读书之好,唯有自己去实践才能感受之,就像孟德斯鸠所说:“喜欢读书,就等于把生活中寂寞的辰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

愿享受读书为生活带来的哪怕片刻的闲暇与静谧,也愿能够觅得一处散发着暖黄色灯光的书店,静听时光嘀嗒走过。

人生短促而书海无涯,在偌大的城市当中,觅一缕书店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