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登记有效期限有多长?
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
2、没有办理居住登记,可以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吗?
不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境内来沪人员,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居住证》。
3、居住在违法建筑内可否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
居住在违法建筑或者有违法居住行为的,不予办理居住登记、《 居住证》。
4、《.上海市居住证》是否需要签注?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
5、《上海市居住证》未按规定办理签注会有什么影响?
持证人逾期未签注的,《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
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逾期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在逾期60日后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6、哪些情形下《上海市居住证》会被注销?
(1)持证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2)持证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
(3)持证人已转办本市常住户口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7、在申办《居住证》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是否追究法律责任?
个人在申办《居住证》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由公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罚,有关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