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首发】#四川绵阳警方辟谣“大学生涉嫌卖淫800多次赚120余万元”# 2023年6月19日上午,绵阳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传“绵阳大学生涉嫌卖淫800多次,赚120余万元,警方成功抓获”的信息,引发网民关注。为查明真相,绵阳市公安机关迅速对信息的真实性开展核查。经查,绵阳从未发生该案件,贴文中的图片、内容系嫁接、拼凑而成,为虚假信息。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此立案调查。


法律分析:
一、散播谣言属于什么行为?
造谣指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散播谣言是违法行为,散播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造谣传谣行为怎么处罚?
散播谣言或承担以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辱侮**罪、*谤诽**罪:以*力暴**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辱侮**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谤诽**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造谣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谤诽**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谤诽**罪。
3、*谤诽**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谤诽**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谤诽**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谤诽**罪论处。
4、捏造事实*谤诽**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谤诽**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谤诽**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谤诽**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谤诽**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本案中造谣者捏造“大学生涉嫌卖淫800多次赚120余万元”这一虚假信息,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贴文被广泛转发、流传,在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情节严重,足以达到立案侦查的标准。
这警惕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编造谣言信息,对于恶意造谣、传谣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头条首发】